埃文斯终于回过神来,笑着向老人问道:“伯特爷爷,那我该往哪边走啊?”
伯特慢悠悠地说道:“先别急,小子。我问你你打算就这样带着金月球出去?不怕被阿诺德看你的身份来?”
埃文斯低头看了看黑黑的金月球,想了一会儿,伸手将其摘了下来,接着将金月球收进了戒指了,问道:“这样可以了吗?”
伯特点了点头,说道:“还不够完美。”伸手在埃文斯的戒指上一抹,戒指立刻消失不见,伯特满意地说道:“这样就完美了。”
埃文斯惊讶地看着空无一物的手指,以为戒指被老人摘下了,但手指上仍然有戒指挤压皮肤的感觉,用右手摸了摸也摸到了隐形的戒指,知道戒指只是隐形了并没有消失。
“伯特爷爷,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是戒指本身就有的功能,你只要将手放在戒指上,之后精神力输入进去,同时念一句咒语即可。”
“那您教教我吧。”埃文斯恳求道。
伯特将咒语念出,埃文斯听了以后,将手放在戒指上,照着老人的方法试了一下,隐形的戒指立即显露出来,接着埃文斯又念了一遍咒语,戒指又消失不见。
“好了好了,这个功能虽然实用,但输入一次精神力只够它隐形一天,你要记得必须每天都为它输入精神力,这样才不会露馅。另外,想要离开西斯山脉,顺着山下的白水河就行了,它会将你带到芬格尔公国的。”
埃文斯连连答道:“知道了知道了。”手上却不停,依旧让戒指不断隐形显形。
“再见了埃文斯。”伯特与巴顿一起说道。
埃文斯猛地一惊抬起头来,伯特与巴顿两人都消失了。空荡荡的山顶上,只有埃文斯一人站立。
沉默良久,埃文斯轻轻地说:“再见了,伯特爷爷。再见了,巴顿爷爷。”
五天之后,维利城外,白水河上,一个木排漂浮于水面,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四仰八叉地晕倒在上面,这就是埃文斯。
五天之前,伯特与巴顿一起离开以后,埃文斯立刻踏上了路途。顺着白水河一路往外走,虽然两位老人说已经没有多少凶猛的野兽了,就算是有,也都是埃文斯可以打得过的。所以埃文斯放心大胆地走,哪知道山林里的所有野兽好像都出来了,一个个都拦在埃文斯的前进道路上。
刚开始埃文斯还觉得兴奋,觉得有野兽来了刚好给自己练手,顺便给自己加餐。但当这些野兽源源不断地冲过来,不分黑天白夜地不停袭击他时,埃文斯终于受不了了。
看着白水河水越来越多,河道越来越宽,虽然水流仍旧非常急。思虑再三,埃文斯狠下心,砍了很多树做了木筏,自己坐上木筏,顺着湍急的河水一路直下。
摆脱了野兽骚扰,埃文斯放心地睡了一个好觉。但当他醒来以后,他又发现了另一个难题,怎么靠岸?埃文斯忘记给自己做桨了。没有桨,靠着自己的手划,根本无法在在湍急的水流中靠岸。只能看着岸边的房子不断的呐喊,可是没有人来得及帮他,水流太快了。
求助无效的埃文斯只能自救,他想到了从木筏上拆下一根木头来当桨,但埃文斯刚解开一根树藤,木筏一下散了开来,每根木头之间露出大大的缝隙,埃文斯不敢乱动,将树藤再次系上,思考其它的办法。
可是还没等他想出办法,埃文斯在烈日的烘烤下,在饥饿与疲惫的侵袭下,昏了过去。当埃文斯昏过去以后,巴顿与伯特出现了,伯特扶起埃文斯,检查了一下埃文斯的身体状态,松了口气:“还好没事,只是饿晕过去了。”
“那就好,那就好。”巴顿高兴地说道。
伯特白了巴顿一眼,责怪道:“要不是你把野兽都往他那里赶,他会累成这副样子吗?”
“我不是想着锻炼他嘛?再说了,那些野兽都不强啊。”
伯特静静地盯着巴顿不说话。
巴顿说不了伯特的眼神,摆摆手道:“好吧好吧,是我错了。那现在这么办呢?要将这小子带走吗?”
“不用。”伯特摇了摇头说道:“就这样吧,这里离维利城也不远了,明天早上就能到那里。到时候港口的人自然会发现他的。”
伯特站起来看了埃文斯一眼,说道:“我们走吧。”接着两人便消失了。
第二天,在清晨的薄雾中,驻守于城墙上的城防军发现了浮在河面的木排,也发现了躺在上面的埃文斯,之后埃文斯便被他们救起,带回了城中。
当埃文斯醒来时,时间已经到了傍晚,金月高挂天空,太阳西下。
这是一间装修奢侈的房间,头顶挂着巨大的水晶灯,将房间照的金碧辉煌。墙上也挂满了珍贵的收藏品,又魔兽的头颅,也又美丽的绘画,地上铺着野兽的皮毛当作地毯,宽大的壁炉离燃着熊熊的火焰。
埃文斯摸着盖在身上的被子,柔顺温暖的感觉让他有种想哭的感觉。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埃文斯还是第一次盖这么舒服被子,又有了以前冬天窝在被子里,那种温暖舒适的感觉。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嘛?如果现在可以回道地球,埃文斯一定会抛下这里的一切回去的,什么狗屁贵族,生活得还不如一个地球平民舒服。
还没等埃文斯从回忆中回过神来,一个声音惊醒了他。
“爸爸,你看。那位哥哥醒了。”
埃文斯转头一看,一位看起来有三十岁的大叔,咬着自己的右手大拇指,一脸天真地向他旁边的一位头发灰白但看起来只有三十岁的男子说道。
“你醒来了啊,埃文斯。”那男子说道。
“您是?”埃文斯疑惑地问道。
“我是阿诺德·格里芬,埃文斯你不认识我吗?”男子微笑着介绍道。
埃文斯猛然一惊,想起了脑海中对于阿诺德的记忆。阿诺德·格里芬,格里芬公国的当代大公,有着实打实的守心实力,在达勒行省以及帝国北境立下赫赫战功,是帝国六大公国里最强大的两个公爵之一。而其它的公爵要么实力虚浮,完全是通过药物堆积升上的,要么完全没有守心实力,就比如埃文斯这种。
阿诺德不仅个人实力强大,他还握有一只强大的军队,在南征北战的多年岁月里,他带回了无数效忠于他个人的强者,将他们分封在公国各地,取代那些实力不济的贵族。所以在他手下的五十多伯爵,两百多子爵,上千的男爵都拥有与地位匹配的实力。也因此,没有人感招惹他,连亨利也不敢。
除此之外,这也是一个富有智慧之人,擅长经营。格里芬公国在他的治理下,人口增长到了两百万,农业发达商业繁荣,文化发展上也发展出了自己的特色,甚至在王都也刮起过一阵格里芬的维利风潮。更不用说以格里芬公国为大本营的金月教,也成为了公国一大特色。
但这个人物的身份成谜,很多人质疑他不是格里芬公国的血脉,甚至包括他的那些远房亲戚,他们甚至打算去王都告状,想将公国继承权从他手中夺过来,可是还没等他们上路,阿诺德的母亲玛莉提丝·霍尔带着自己的骑士就将那些人杀得一干二净。也就没人再敢议论了。
“埃文斯?”阿诺德的声音让埃文斯回过神。
他从床上下来,给阿诺德行礼道:“见过格里芬大公。”
没等到阿诺德的回答,埃文斯只听到那“大孩子”喊道:“爸爸你看,他没穿衣服,好傻啊!”
埃文斯低头一看,自己身上一丝不挂,老脸一红扑进了被子里,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