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头好疼啊,该死的,这是什么鬼地方?”
九月份的库伦市,虽然还不至于太过寒冷,可是躺在巷角里睡上一夜的感觉也绝不舒服,仅仅是冰冷的石头路面就会冻醒每一个准备在这儿过夜的酒鬼,更别提夜间到处流窜的猫鼠野狗了,运气好的话会被啃掉鼻子耳朵,运气不好招来几条野狗,一命呜呼也属平常。
不过,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幸运,这个仅裹了一条棉毡毯的少年顺利地活到了天明,而且除了有点头痛外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该死的老头,别让小爷下次在见到你,否则小爷和你没完。”
这个少年好像只记得有一个骷髅一般消瘦的老东西,先是假情假意地喂了自己很多食物,然后揪着自己问左问右,一会儿自言自语,一会写写画画,疯疯癫癫,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在被讽刺了几句不清不重的话之后,老家伙就翻脸不认人了。少年现在依旧能回忆起老家伙嘴角上的阴险笑容,以及那个闪着光芒的棍影。
真是一个狭隘的小气鬼,抱怨过几句之后,少年开始认真打量四周,空气中那浓烈的臭味说明这里还是贫民街,应该离狗老大的熟食店不远。
不管是在哪里,周围看起来应该是安全的。他全身摸了一遍,一身裹满泥浆的破衣服缝有七八个口袋,有留在外面的又大又浅的用来迷惑人的,有开在夹层里面藏东西的,也有藏着裤口角里面的。
许多口袋里面都是空了,只有在大腿内测的一个小口袋离翻出来两个铜币,另外在裤口角的口袋里面发现了一截用羊皮裹出来一个把手的刀刃,初次之外,还有一个质地坚硬的骨牌,一面刻有一只四足三首,背生双翼的生物,而另一面,刻有一个名字:猫太奇·李·赫尔西迦。
尽管记得刚刚在怪老头那里吃过了许多鲜肉面包,他依旧感觉很饿,幸好他知道离这里不远就有吃东西的地方。
排掉身上的干泥巴,他一身落魄地走到熟食店前,向里面的一个大胡子问道:
“最便宜的香肠多少钱?”
大胡子只是撇了一眼,穷酸样儿,一定不是肥羊,然后兴趣缺缺地道:
“诺,这种,十个铜币。”说着,用油乎乎的手指挑起了挂在柜台旁的最细的一串。
少年悄然咽了口唾沫,失望地转过身去,正准备离开,身后又传来了那个大胡子的声音:“小子,你有多少钱?”
没有半分犹豫,少年没有停留,更没有转身回答的意思,径自快步离开了。
走了有半条街后,少年见那个大胡子没有追上来,才渐渐放缓了脚步,真是太不小心了,在贫民区这种地方,身上哪怕有一个铜子儿都是不安全的,尤其是像他这种看起来很好欺负的小家伙。
走累了,腹中的饥饿感也更加严重了,不断扭动的肠胃提醒着他必须马上找点吃的。
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少年又一次跟着直觉一般的第六感来到一处店铺,这次,他显得很是熟门熟路,大大方方的把两个铜板扔在案台上,尽量把清脆的童音喊得喑哑一点:
”老板,两个面包。”
这个面包房的老板是个微胖的老头子,泛光的面容显示他的生活并不算糟糕,当然,若不是他儿子是街上的头目,销赃的杰哥,他这把年纪的老家伙应该比街上的乞儿还要凄惨,毕竟那些小机灵鬼都在老雀儿的手底下学过一星半点的手艺,知道如何‘找食儿吃’,而上了年纪的老骨头,就只能在街头祈求各位老爷的怜悯了。
不过相比于狗老大的不折手段,杰哥还是有点信誉的,毕竟他也自认为是一个商人,一个给贫民街带来财富的商人,只有通过它的手,贫民街里的财富才能变成亮闪闪的金币银币,那些从弗托罗身上取来的锦帕、怀表、皮夹、戒指等东西才能换成街上各位老大需要的物资。商人,总是要有点信誉的,所以很少有杰哥见钱翻脸的消息流传,因此贫民街上的人也更愿意把少的可怜的铜币花在杰哥这里。
老头子笑眯眯的捡起两枚铜币,也不在意等待的少年,慢吞吞的弹一下铜币,放在耳边听了半天,之后才从橱柜里抓了一个白面包出来,用纸裹上递给少年。
少年一把抓过,撕开外边的包装纸,边走边吃。一口咬下去,果然是又软又香又甜,和想象中的味道一样,也许那并不是想象中的味道,应该是昨天在那个怪老头那里吃到过这种香甜的白面包,昨天之前,昨天之前?昨天之前已经是前天了,那么久远的事情谁能记得清楚呢?
头颅中隐隐又有种绞痛的感觉,少年赶紧就止住了思绪,已经过去的事情,想那么多干嘛。
半斤重的面包,一会儿就消失了,少年的胃口比一条成年猎狗的还要大,除了肚子稍稍起来了一分,那个面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少年还是感觉很饿,腹中本来有一团火在烧,放进去一个又大又白的面包后,那团火反而烧得更猛烈了,再这样下去,少年怀疑自己要被自己的胃酸化去内脏,那样死得也太憋屈了。
吃的,吃的,哪里能弄到吃的?去抢,不行!从各位老大的手里面抢东西实在是太危险了,哎呀!费脑筋,要是有钱就好了,一枚银币就可以让人吃肉吃到饱。
钱,钱,钱,哪里有亮闪闪的金币,呼啦啦的银币和嘣嘣响的铜币呢?
有了,少年突然想到了注意,急匆匆地走了几步,又突然回头看看身后是不是又有什么尾巴,之后才快步向着街区深处走去,找到藏在里面的一个空院子后,少年凭借瘦小的身材钻过门扇间的缝隙,麻溜地遛了进去。
贫民区的地盘并不小,不过里面的人大多宁愿几个人挤在一起,也不愿意一个人占一个大院子,因为那样很容易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为了能够在这悲惨的世界上多撑几天,贫民区里的人自发地集中到了不到三成的区域里面,这造成贫民区里面有很多空闲的院子,只要哪个穷鬼愿意,随时可以收拾一下立刻住进去。
少年所在的院子,就是街区里茫茫多的空院子中的一个,不管它以前是那个倒霉鬼的居所,那家伙一定都完蛋好多年了,而且房屋里面可以拆走的东西已经被拿得半点不剩了。
现在,这个院子是少年的藏宝地,有一块价格高昂的金怀表,就被少年藏在了这里。
少年仔仔细细地打量着院落中的环境,还是太过陌生了,与记忆的隔离感挥之不去。
“快想想,好好想想,那块金怀表被藏在了什么地方。”有点头痛的少年忍不住自言自语。
“金怀表,金怀表,价值五个金币的金怀表,吃不完的金怀表……,啊!该死的,头好痛啊。”少年痛苦地撕扯着自己暗金色的头发,两脚外撇着跪坐在了地上。
他两眼睁圆,眼球充血,脸上青筋外露,面容可怖,口中还念念有词:
“五个金币,奈利斯,离开这儿,狗老大……,别打我,别打我……,谁出卖了我……”越到后来,少年变得越是疯狂,双目失神,四肢乱颤。
“爷爷,爷爷,凯特爷爷,我不会藏东西了……”
少年忽然开始以头撞地,大喊到:“昆克,昆克!昆克又是谁?凯特爷爷,告诉我,昆克是谁!喵呜——,昆克,你到底是谁!”
折腾了半天,出了一身汗的少年才瘫了下来,恶狠狠地吐出嘴里的涎液,骂了一句:“谁他喵的管你昆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