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袁世凯铁良接了袁世凯的话说:“如是,则宣布立宪后……且须以全力开国民之知识,普及普通教育,派人分至各地演说,使各处绅士商民,知识略相平等,乃可为也。”铁良的中心思想还是说国民素质低,立宪之后首当其冲是普及教育,到处演讲,要使民众的知识水平达到立宪的要求,否则,民众不懂得立宪的要义,不以有权利为幸事,反把义务看成苦差,那是搞不好的。
在这次廷辩上,即便像孙家鼐、铁良、荣庆、瞿鸿禨这样的保守派都不同程度认为立宪政体是一种好制度,并没有公开反对推行宪政,只是主张缓行,缓行的原因种种,其中国民素质低是一个方面。这不能说一点道理都没有,因为,民主不是只讲权利不顾义务,而是自由与秩序、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制并生并存,这就需要人民有“自治心、公益心”。单就国民素质而言,清廷也意识到“人民程度未及格”(梁启超语),立宪之所以要先预备,就是因为“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真正开国会,要“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但预备毕竟是民主化改革的开始,是在预热,这既是对国民素质的操练,又说明清廷并没有把国民素质视为立宪不可逾越的阻碍和拒绝立宪的借口,而是尊重现实,渐次推进,想法和做法不能不说都是客观理性的。
可以说,这是一次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争辩,就在这次廷辩后三天,清廷下诏预备立宪,这次廷辩针锋相对,正是当时中国政治改革矛盾交集的写照。当时的《东方杂志》对这次廷辩给予了高度关注和评价:“苟非考政大臣不惜以身府怨,排击俗论,则吾国之得由专制而进于立宪与否,未可知也。”
确实如此,当时,虽然谁也不敢公然反对立宪,但立宪缓行派的声音仍然很强大,除了朝中大臣,在社会上也有支持者,他们在媒体上发表文章,认为在国民程度上还不具备立宪要求。即便清廷发布预备立宪诏旨以后,这种讨论仍未消停,比如陆宗舆在1905年8月发表于《晋报》的“立宪私议”一文中认为,由于中国国民的智识程度离立宪太远,故主张现时期只宜推行开明专制。“使得一二圣君贤相,专制一二十年后,徐议宪政以为幸。”只是,相对于核心阶层,这些声音的影响力反倒要小得多,立宪的意见反而相对一致。
正是在1906年8月27日这次争辩之后,立宪派最终影响了最高执政者,下定预备立宪的决心,1906年9月1日,清朝发布《仿行立宪上谕》预备立宪;1908年8月,清廷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至开设议院,应以逐年筹备各事办理完竣为期,自本年起,务在第九年内将各项筹备事宜一律办齐,届时即行颁布钦定宪法,并颁布(召)集议员之诏”。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宪政改革;1908年8月27日,清廷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宪法《钦定宪法大纲》,并改革官制,推行地方自治。
现在看来,立宪派与立宪缓行派的争论焦点是即行还是缓行的问题,立宪缓行派认为应该缓行,打比喻说,这正如庖丁解牛,牛刀(立宪)固然是解牛(强国)必需的工具,但以为只要有了牛刀,则牛就必能剖解,这完全是荒谬的,因此,“若云一用立宪之法,立成富强之国,吾未敢信”。而立宪派的理解是,你不给民众一把牛刀试着去剖解,民众永远也不会解牛,更不会达到庖丁解牛的水准。比较而言,我认为,立宪派关于国民素质与民主改革的关系讲得清晰浅显而又点到要害,符合人类认知的基本规律。
人的行为(包括文化素质)是制度的产物,中国人素质低,毋宁说是落后制度在人的行为中的真实反映,提高人的素质的最佳办法,就是改革制度,激活人们身上优秀的潜质。通过制度层面的点滴进步和坚持积累来提升国民素质,让人民在民主中学会民主,培养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反过来,人的素质提高了,又会不断要求和改进制度本身,形成良性循环。
西方也曾经经历过国民素质低下,甚至愚昧无知的黑暗时代,但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带来了民主和科学的新兴,制度变革最终让国民素质提高起来。事实证明,素质不是因,而是果,落后的制度造就了低素质的国民,而不是国民素质低不适合民主,民主的体制能培养出具有民主素质的国民,当然在初学的过程会像小孩学步一样蹒跚摔倒,但总会慢慢成长,对此没有人会因噎废食,故步自封。
还有一种理论认为,在一个人民惯于感情用事、缺乏妥协精神的国家,一种良好的政治改革,应该在民众尚无权利意识时推行,被动地获得被剥夺的权利,其权利意识在行使之中逐渐觉醒。而不是人民的权利意识先觉醒,再经过主动斗争,逼迫统治者让步,否则会出现期待值暴增的雪崩现象。如果这个理论成立,那么,所谓的国民素质决定民主化改革论更是难以成立,而且执政者要时时警醒,跟上民众的脚步,以避免雪崩的到来。
我们所能看到的历史事实是,随着预备立宪的深入,拥护立宪的中国人对立宪的要求日益高涨,在地方立宪派的领导下,很多地方的自治搞得有声有色,并发动三次全国性的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可以说期待值暴增,而恰恰在这个时候,清廷不能满足这一期待,致使墙倒众人推,清王朝二百多年的统治很快就完结了。
所以讲,清廷要不要进行民主化改革,决定因素并不在国民素质高低,清末民主化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改革,很难说是因为民智大开,素质高到非改革不可的地步。国民素质高与低,都是主政者施政的借口,搞新政、搞地方自治,当然是承认国民有一定素质,可以操练民主;而面对速开国会的请愿,面对人民要求赋权、授权的高涨意识,清廷又说“国民知识不齐,遽开议院反致纷扰,不如俟九年预备期满,国民教育普及”,将国民素质作为拒绝的由头。它想改革,国民素质并非阻碍,它不想改革,国民素质就是阻碍。因此,国民素质始终不是立宪与否的决定因素,外在的压力和统治集团内部的压力,才是推行立宪的根本原因。
外在的压力就是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当专制的腐朽统治尝尽丧权辱国的苦头,为了在新形势下维护皇权的统治,推行君主立宪,在统治阶层看来无疑是“保邦致治”的最好选择,何况国民的立宪呼声不能漠视不理。
内在的压力是当时觉醒的国民都认为日本崛起于政治改革,要求立宪的呼声很大;统治集团内部也有一批开明的政治力量,要求进行政治改革,像徐世昌、张百熙、袁世凯、孙宝琦、周馥、张之洞、岑春煊这样的开明汉族官僚不用说了,他们认为:“欲图自强,必先变法;欲变法,必先改革政体。为今之计,惟有举行立宪,方可救亡。”
在清室贵族里,也有一批看清世界潮流的人,考察政治的出使大臣载泽和端方就很典型,有媒体称载泽为“在提倡宪政改革方面,是所有的出使大臣中最为直言不讳的”,“迫切希望教育体制现代化的开明派贵族”。端方这个贵族公子一直被认为是清末开明派官员。此外,肃忠王善耆,被当时的西方报刊称为“最具自由思想的亲王”,庆亲王奕劻虽然贪恋权欲,但力挺立宪改革。高层官僚拥有特殊的政治资源,容易影响决策,当开明派力量占优势时,改革的推进就比较顺利。
清末立宪因为辛亥革命的到来戛然而止,和平的民主化改革被暴力革命切断,一场自上而下的民主化改革没有最终修成正果,这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历史不能假设,我们现在没法设想如果没有辛亥革命,这场民主化改革会不会成功,我们所看到的是,国会的召开在西方经历数百年的酝酿,在日本经过20年的准备,应该说清廷从预备立宪再到召开国会的立宪设计是有一定道理的,其中固然有国民素质的考量,同时又超越了国民素质,更多的是利益考量。
从1906年那场廷辩来看,当时在朝的一些当权者对国民素质与民主化改革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和论述,其见解之深刻到位,当为一笔不可多得的历史遗产,可以古为今鉴。我们要弄清这段历史的真面目和发展逻辑,并从中学习、自省、反思,最终以史为鉴,回到改变现实上来,这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