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后,我有点宿命。认为那是个不祥之地。他为此染上了毒瘾,他也为此把命搭上了。相反,我们在夜总会那会儿,没那么多名利心的时候,我们过得多快乐呀。
于是我作出了一个决定,我不陪这些人玩了,我要回到过去,我要去那儿唱歌儿。
所以,我又回到酒吧唱歌去了。那儿才是我的舞台,我俩的舞台,我每一支歌都为他而唱,每回我唱的时候,我都觉得他在旁边听着,我又成了他的那个女孩。
我又重拾回往昔的时光,热闹,自在,真诚,我想怎样唱就怎样唱,从不担心他们会否不喜欢我。这个舞台虽小,可我是这儿的女王。
堂妹原来在一个舞蹈队里,专给人伴舞的,她跳了一阵,觉得没劲,也跟我到酒吧去了。
堂妹在舞蹈队里学到了现代舞的一些技巧,先前又有舞蹈的底子,她跳得可真棒,我们就成了酒吧里的两根台柱子。他们说:歌有赛沐贞,舞有赛沐兰。真是两朵姐妹花。
我有三年时间没搭理过别的男人。我是冰。可堂妹不一样,她是火。男人一靠近她,就被她烧灼得燥得不行,眼瞅着就要着火了。
后来,有一个男人,三十好几,人长得斯文——天哪,我又来了——他给我送过许多花,持续了几个月,有时一束,有时一朵,每次我唱完了,他的花就如期而至。
可他从不私下送花来。或许是他的独特勾起我的兴趣,或许我于心不忍的,我们约过一回。
那回他打开了话匣子,他是一家时尚杂志的视觉总监,从国外回来的,他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喜欢上了蓝调音乐,还经常上蓝调酒吧去,喝酒,玩票,他唱得还行,那萨克斯管,也能吹上几段,他说我的音色中有一点儿蓝调的影子,很神奇,真的很神奇。
老天,就是他说的这一点,打动了我。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蓝调BABY,上美国去的那个。他们类似的经历陡然间唤醒了我的情感,仿佛我跟他有了相同的情感基因。
我们开始约会,言谈甚欢。期间,我只带堂妹一块去过一次。可鬼晓得是咋回事,他们竟然偷偷好上了,我还在等着文火慢炖的时候,他们已经如烈火干柴,好得一塌糊涂。
等到堂妹向我挑明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说真的,那一刻,我没有特别的感受,也许他们那样才叫真的爱情,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或许是我不懂得去爱了,我犯上了情感的洁癖。
我只是觉得有点儿生气。我生气他们瞒着我偷偷干这事,好似我成了一个妖怪似的,拿我当傻瓜了。她要是向我事先言明,我会礼让退出的,姐是谁呀,姐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呀。
她摔了门,走了。从此就从我的视线中走掉了,听说他们住到一块了。从此没了音讯。她爹,就是二堂叔,晓得了这回事,骂她忏逆女。
直到那天,她在柱子上,我才认出是她。老天,她怎么变成这样?我从未恨过她,我只是生气,我是希望她能过得幸福的。
她离开我的那天,我是想提醒她来着,也想祝福她的,可她不让我说出这些话,她自以为打败我了,不容分说,像个骄傲的将军,趾高气扬地走掉了。
她怎么还不懂得她姐呢?我们朝夕相对,有好几年呢。她是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歪心思的?打从她这件事后,我非常有限度而又有耐心地接受别人,可往往到最后发现,他们都不行。我有洁癖。
我又在酒吧里唱了几年,后来,酒吧也变得不像酒吧了,像个大杂烩,舞台也不是那个舞台了,观众的口味变了,充满了杂碎、庸俗的玩意儿,一晚上的演出,顶多能唱上两三支歌,其余的时间都交给了插诨打科的笑话段子和相声段子,以及低俗丑奇的夸张表演。
他们一度叫来两个活宝,一男一女,高不过一米,黄色段子,经典名曲,他俩都能上。台下那些人就乐呵得嘴都合不上,哄然大笑。
他们来这儿,就是图一个乐子,至于听歌啥的,他们就全不当那么一回事了。那不是我呆的地方了。
后来,我就来到这儿,开了这个小超市。
这儿正好,往外走是乡野,往里走是城市,人不太多,也清静,正适合我。我思来想去的,得做点事情,就图个过日子,我就想到了开超市。
以前,我跟他一块去逛超市,我就有这个想法,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像打理一个家的事情了。我瞧着货架上井井有条的物品,一排一排的,我给它们一件一件贴上标签,分门别类,排放整齐,跟干家里的活儿一样。我太爱干这个了。
我的日子过得平静,如果别人不来打扰我的话。也没啥事能打扰我。
——她在柱子上的时候,一开头,我没认出她来,我认出来后,又疑心她在装疯,要不然,她怎么找到这儿来的呢?
她在上面跳着,舞着,分明像一个疯子。她跟消防员躲猫猫,左避右闪,上腾下跃的,我瞧着,心都跳到嗓子眼了,心都要碎了。
老天,到底发生了啥事,她变成这样?——她为啥不活得好好的,好得永远叫别人羡慕都来不及,好得连我都嫉妒那才好呢?
——我的好妹妹,你是怎么找到姐的,你能找到姐,说明你没疯,是吧,你是好好的,你是装的,你是要向姐认错来的么,你何苦这样呢,姐从来都不怪你,姐只是担心你会出什么事儿,被人欺负,好妹妹,别怕,姐明天就去打听打听,他们把你关在哪个派出所,哪个收容站,或者精神病院,姐去保你,姐去接你,咱俩一向都是好姐妹,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