黒曼巴蛇无声地环绕着主人爬行。
康斯坦丝从它的眼中看出了讨好。
于是伸出食指,匕首一划,转瞬即逝的伤口滴出几颗血珠。
但这却也足够,毒蛇张嘴,吞入后恭顺的俯底脑袋,庞大的身躯渐渐透明,竟是消失不见。
威尔逊正好这时进来,他掩饰的很好,但康斯坦斯还是察觉到了他的恐惧。
“拔营了,妹妹。”
***
康斯坦丝知晓自己在他人眼中是怎样一个形象。
十一岁的孩童,比同年龄贫民的孩子还要瘦小,耷拉到腰际的血红长发缺少打理,小小的脸蛋白皙无瑕却少有表情,那双红宝石色的眼睛不光是色泽,甚至连质感也同宝石一般,冷冰冰,没有生机;康斯坦丝喜欢于深夜在城堡中漫步,可吓死吓疯数个仆人后被父亲严令禁止,她像溺死的幽灵,亦或复活的雕塑,几乎每一个与她相处久了的人都会被她身上的违和感打败,长此已久,再配上无数离奇谣言,康斯坦丝成了整个欧罗巴最让人恐惧的名字。
但她毕竟是公爵的小女儿,而威廉·德·诺曼底又是出了名的狂傲。
两位数的主教因判康斯坦丝火刑而被处以极刑,三位法兰克王因向诺曼底宣战而死于非命,长达七年的圣战因教宗的去世而突兀终结。诺曼底公国非但没有灭亡,还变得愈发强大,新任教宗亚历山大二世上任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邀请公爵携其女来罗马朝圣。而公爵欣然应之,昔日的恶魔之子竟得到了教宗的洗礼,这件事震惊了欧陆,康斯坦丝的名声却并没有好转——权威与力量让贵族们闭上了嘴,故事却在平民百姓中久经不息,愈发离谱。
但好在没有人真正了解真相,即便是自己的父亲。
康斯坦丝自出生起就获得了理智,她依稀记得自己来自于一个更开明的时代,所以当黑色小蛇爬入摇篮中时她也没有啼哭,只是静候着生命的终结。
让这个成熟灵魂震惊的是——毒牙咬入肌肤的疼痛竟刺激着右手向上一抓,握住了命运的脖颈,黑曼巴蛇的脑袋几乎是一瞬间被捏成肉饼,又于几分钟后恢复原状,瞪着那黑黑的大圆眼睛看着自己。康斯坦丝竟从其中察觉到了人的感情。
“卧槽。”
这是康斯坦丝打娘胎出来说的第一句话,吓坏了被动静引来的女仆,连声惊呼,“恶魔之语!”半爬半跑的离开了婴儿房。下一次见到她时,她身旁就站了个容貌靓丽却面色恐怖的女人,以及十三个全副武装的士兵,看样子是想把这妖孽当即杖毙。
幸而亲娘和亲爹及时赶到,在康斯坦丝看来,那时的威廉公爵还是个毛头小子没什么值得注意的,真正吸引了她注意力的,是英格利特·尼伯龙根,老爹重婚的对象,一个除容貌之外毫无优点的碧琪。
英格利特其人红发紫眸,身形优雅苗条却又不失丰满,整个人用两个字就能描述,‘勾人’。难怪公爵干冒天下之大不韪,犯了重婚罪不说,还给诺曼底家添了两个身份尴尬的子嗣。
一个是康斯坦丝,一个是威尔逊。
威尔逊同样有着一头红发,不过颜色更偏向铜锈,而非康斯坦丝这般不凡,胞兄的性格同样如是,无甚才华却又莫名高傲,满口正义却尽干卑鄙之事,十二岁的时候勾搭上了二十岁的妓女,被同父异母的长兄追了一整条街,作为惩罚,他在封臣宴会上被处以脱裤掌屁之刑罚,丢尽颜面之后反而变本加厉,成了个不要脸的癞皮狗,康斯坦丝只得无视他来保护自己已经够糟的名声。
话说回自己的母亲,英格利特这个人本身不止一提,重要的是她的姓氏——尼伯龙根。取自古老传说的词汇是加洛林家一个私生子所起,数百年后,加洛林早已绝嗣,私生子分家却以一种迥异于平常贵族的方式崛起。
秘密团契。
虽在基督的土地上行事,但他们却秘密信仰河流神奥丁,从诺曼人和勃艮第人中挑选成员,经历过某种邪恶仪式后便宣布有名无姓之人为尼伯龙根成员。——这档子事当然不是公之于众的,我之所以这般清楚是因为……
嗯……
说起来有些难以启齿,因有一个不知何人捏造的预言:有一女名英格利特,她将生出一对儿红发儿女,其中有一个为芙蕾雅的转生,是为奥丁神的天命之子,祂会带领真正的信仰走出沉沦,重新统治这片大地。
而之所以我认为这预言是捏造的,除了尼伯龙根每找到一个红发女人就强迫她改名为‘英格利特’外;芙蕾雅他难道不是奥丁的老婆吗,我的老婆也是我的女儿?这些狂信徒如果朝火顶礼膜拜或许我会信上三分。
总之,我的童年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战争和死亡是防寒的棉被,毒药和刺杀是饭后的甜点,同父同母的哥哥是个傻逼,同父异母的兄弟与我关系极差。而深爱着女儿的老父亲威廉,也在一次次战争中失去感情,变得只为家族荣誉而活。
一零六六年的这场战争便是威廉公这辆冷血战车的巅峰和最后。
因为我依稀记得,自己的父亲会加冕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