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几度以为自己已经死亡。
巨蛇的槽牙刺穿锁甲,摩擦着他的前胸后背,流动的唾液酸臭而具有腐蚀性,伯爵裸露在外的皮肤几乎全都溃烂。在剧痛之中他不省人事,最后被混着唾液吐出,后背狠狠的撞在草地上才清醒了过来。
“你,你……”
他面前是面带微笑的康斯坦丝,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农家姑娘。两人年龄相仿,但康斯坦丝比那农家姑娘矮了足足一个头,她漫步一般地靠近,农家姑娘也适时跟进,为她挡住绝大多数阳光,小心翼翼地样子好似不挡住光小主人就要被太阳蒸发。只见那猩红的眸子藏在阴影之中,红得更加渗人,是句关切或是句嘲讽并不太好区分,因为康斯坦丝的语气平淡如水,“你痛不痛呀?”她问。
——腥臭的气息自背后而出,伯爵不敢回头,只得口是心非,“不痛,不痛。”
“那就好。”康斯坦丝信了,她不再看这位重度烧伤的病人,抬眼瞧着蔚蓝天空,漫不经心地说了句,“不知道疼痛有没有让你清醒一点?”
伯爵抽抽着嘴,“清醒了。”他表现出十足的顺从样子。
是为了示威,也是因为没必要掩饰。
康斯坦丝伸出右手,食指自然下垂,点着空气。巨蛇在她面前缓缓显形,庞然巨物一般的脑袋靠近了它的主人,血盆大口张开,下侧的毒牙刺在了康斯坦丝指腹,动作毕恭毕敬。
同样都是红色的两种液体混在了一起,毒蛇取走了十分之七,康斯坦丝倒转手心,剩下的十分之三凝聚成小小血滴,她命令道,“跪下。”伯爵乖乖照做。
手心再度倒转,离心力甩得血珠坠落,落在伯爵额头溃烂的皮肤上,之后发生的事情违背了莉雅的常识。几分钟后,伯爵吃惊的看着自己恢复如初的手心手背,嘴巴一张一阖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至少让你的人认的出你。”康斯坦丝提到。
“是的。”伯爵迟钝的点头,然后才意识到康斯坦丝为何还在自己身上花费时间,意识到之后连一丝犹豫都没有,他做了决定,毕竟自己从来都是一个识趣且能屈能伸的人。他挪动着双膝,更靠近了康斯坦丝一些,急迫又吐字清晰地说,“除了劝降崔佛角的那些民兵外我还有别的用处!”
“嗯?”
“麦西亚,兰开斯特,诺森伯兰,诺森布里亚,甚至是约克郡!”他说着一个又一个地名,语气也愈来愈来激昂,“这些都是我赫威赛家族的地盘,只要您给我向您效忠的机会,我都可以……都可以将诸多伯国奉献给您!”
他接着说,“您不是击败了我兄弟前来支援的军队吗?虽然没找到他的尸体,但他十有八九也死在战场上了,我兄弟只有三个女儿,按说他死后领地是要由我继承的,我有那里的合法宣称权,而诺曼人,包括您,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合法的宣称权!留我一条命,我就带着我的民兵将这些土地都拿下来,凭我赫威赛家族三百年的统治,一定不会遇到多大的阻碍。”
“而您,而您……”他脸上闪过一丝挣扎,“只要留给我一块地,哪怕约克郡都好,只要赫威赛家族传承不至于断绝,除国王之外,我还向您本人宣誓效忠。”
康斯坦丝冷笑,“向我?我只不过是个公主,受封的兰开斯特伯国如今还在您的手上,伯爵大人,您是要支持我,同我父兄开战?在诺曼底家族刚刚登上英格兰王位的时候?”
“当然不是!”伯爵否认,随后语气低了下来,“麦西亚与诺曼底只不过隔着一道海峡,这几年公国发生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您那两个兄弟啊……”他指了指自己,意思是以己为例,“要是我有一个姊妹,分封的时候她分走了一块地,那我肯定想着除……想找个办法把那块地拿回来,更别说罗伯特王子和理查德王子与您还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您当真信任他们?把临近兰开斯特的麦西亚,把英格兰最肥沃的土地送给他们?”看到康斯坦丝鄙夷的目光,伯爵自嘲一笑,“兴许你们诺曼人都是英雄,但这种事情不论在那片土地都是一样的。所以说——不若我向您一人效忠。”他小心翼翼地补充,“当然是不公示,私下里的效忠,把北方四郡留给我赫威赛家族,到时候万一你的兄长想要对您不利,我也好帮您一把。”
“至于忠诚……”他无用地寻找,不知在何处的巨蛇,“如今我见到您的本事了,看来传言竟是真的——”康斯坦丝问了句,“什么传言?”伯爵一下子噎住,干笑了下略过,“有这么恐怖的怪物在,我怎么敢对您不忠呢。”
忠诚?这两个字可真难与你联系在一起。康斯坦丝大概知道伯爵打的是什么算盘,他应该是想着有了这条能隐身的庞然大物,除掉继承权靠前的几个兄长也不是什么难事,到时候作为拥立自己上位的功臣,他赫威赛就算拿不回所有的家族领地也必然会得到相当的权势,这无疑比接受流放是更好的选择,就更不要说因为反叛而被判处死刑了。
这位活在权势斗争中的泥鳅想得真好,可惜我并不是你所熟知的对手,康斯坦丝变换着表情,生疏地‘欣然一笑’,说道,“伯爵你说的也不错。”
伯爵:“啊?”
“诺森伯兰紧靠着兰开斯特,那里本该是我父亲分封给康特维尔伯爵的土地,但我在这里向你保证,只要你对我忠诚,我就会说服我父亲将那里留给你。”
伯爵皱了皱眉,不知是因对诺森伯兰不满意还是对康斯坦丝的反应感到奇怪,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要求更多了,所以脸上挤笑,说:“当然,殿下。当然。”
***
作为宣誓效忠的开门礼,伯爵在一众诺曼骑兵的注视下高举着家族旗帜,一边走,一边喊道,“我是麦西亚伯爵!你们宣誓效忠的领主!”
几个士兵拉满弓弦。
“不准攻击!不准放箭!我以伯爵的身份命令你们!”旗帜摇摇晃晃,“看我的旗帜,赫威赛家族的白熊!我与友好的诺曼领主定了协议,他们保证你们,还有你们家人的安全!”
虽然有人怒吼,让他们放箭,但士兵们对视之后还是放下了武器,伯爵毕竟是他们的封君。
“对!战争结束了!”伯爵高呼,“我爱我的子民,不愿他们流血!”
木桩被八个人合力挪开,几个贵族跑了出来,迎接他们的伯爵,不远处观望的诺曼骑兵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便纷纷策使马儿转身,离开了麦西亚民兵的视野。
确认了安全后,伯爵把旗帜往身旁一个贵族手上一扔,恼怒又高昂地用视线寻找,一无所获之后,他几乎是怒喝着问,“加雷斯哪里去了?刚才让放箭的是他吧!”
贵族们用沉默回答了他。
“这该死的小王八蛋,我定把他交给那诺曼公主,让他葬身蛇腹,让他化作血水,下地狱!”伯爵咒骂,一个与他有几分相像的贵族凑了上来,“我看见加雷斯往您的营帐去了!”
“拔剑!我们走!”伯爵气势汹汹,十几个贵族紧随其后,可能是因为愤怒,不远的路程走得他气喘吁吁,但到了营帐,他又停下脚步,“你!对,你就是,给我上!”
“上前!”贵族苦着脸看了看伯爵,被一声厉声怒斥后才挪着脚步缓缓抵近。
“没,什么都没有!”胆战心惊的掀开帘布,敷衍了事的望了眼,贵族欣喜若狂。
伯爵这才进入,脚踩在爱尔兰羊毛毯上,第一眼就看见了自己奖赏手下的宝箱——那装满了金银财宝,是用作激励手下,却鲜少见有打赏的桐木宝箱,自己的命根子——给被人掀翻,金币撒了一地!
伯爵细看,心痛地发觉里面的钱至少少了一半!随后疑问到来:这么重的东西,那逆子是怎么带走的?
余光捕捉到的金属光芒回答了他——伯爵吸了口冷气,凭着本能拉扯身旁一位贵族作人肉护盾——剑锋刺穿了那倒霉蛋的脖颈,其势不减,又削掉了伯爵左脸一大块肉!“啊啊啊啊!”顿时,惨叫声与惊慌声溢满了帐篷,几个反应快的贵族往门口逃窜,却正好挡住了袭击者逃生的出口。
伯爵痛的打了个滚,下意识地伸手一摸,本该是血肉的位置却摸到了肌肤。不痛了?这怎么可能?他惊诧又恐惧地想。
——然后听到自己小儿子的怒吼,“叛徒!”
加雷斯·赫威赛双眼血红,青筋暴起,左手那把长剑连着取走了三个人的性命。这宛如鬼神的样子唬住了其他人,全副武装的贵族们竟每没一个人再敢上前。
——以及自己手下的怯懦。
这时伯爵从惊慌中恢复,他躲在两个人的背后,一手捂住左脸,一手拿着长剑,觉得自己有恃无恐,于是辛辣嘲讽,“你说我是叛徒?你的父亲,你的封君?”
加雷斯低吼,“当然,你个小人,你背叛了我们所有人!”
伯爵哈哈笑,声音大的让人惊诧,刚刚至少有一半人看到伯爵中剑,如今他上半个身子都是血,笑的却健康的像年岁三十,没人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却也不是时候去问,只见到伯爵摇着脑袋否认,“不不不,我在拯救我们所有人,你这个不忠不孝的逆子才是叛徒,你要是不束手就擒,那我不但要你死,还要把你的光辉伟绩传扬英格兰,你不是好名声吗?看谁会支持一个向父亲挥剑,向封君挥剑的叛逆?别忘了册封你为骑士的人可是我!加雷斯!”
加雷斯没有被他激怒,脸上仍然是对背叛的憎恨,他始终保持着理智,知道以现在的情况不可能再刺杀伯爵,于是缓缓后退,直至帐篷的另一侧。
突兀地,他挥剑向身侧一砍,刺啦一声,帐篷被砍了道口子,趁他来不及收剑,几个贵族抓住机会,怒喝,“荣誉!”就要将他格杀。然而加雷斯反手持剑,用左撇子的优势挡住了第一击,剑锋被偏转的刺向肩膀,而肩膀上有硬质皮甲,命运也庇佑了他,贵族的剑正巧刺在了铆钉上,只是留下了一道不深的印记。加雷斯抓住时机,用带着铁钉的右拳锤在了贵族脸侧,几乎将他击晕。贵族倒下的躯体又挡住了另一个贵族,加雷斯腾挪一跃,剑以缺口的顶端为起点,斜着又划了一大道,外界的光线和空气同时出现,逃亡的路被制造了出来。但同样地,面对敌人时的转身也带来了代价,几乎是往外一跃的同时,铁剑狠狠的砍在了加雷斯的背部。
他没有惨叫,只是脚步踉跄了几下,站稳了一看,正好看到几个不知所措的卫兵,他佯作惊恐,大喊道,“有刺客!伯爵中剑了!”
于是骚乱顿起,他混入人群,又从晾晒衣物的架子上随手一拉,用斗篷遮住后背,光明正大的靠近镇子北侧,这里有他可以信任的人。
一个胆小又善良的侍从。
“主人?”看到他惨白的脸,至多不过十七岁的年轻人惊恐的问了句,然后就要叫人帮助——但他的胳膊被加雷斯擒住——“我们得走,马上!”加雷斯低声喝道,制止了他。
侍从点头,满脸恐惧,却没有多问,利索地拉过来两匹马儿,又搀扶着主人上马,凭着伯爵之子的身份吓住了几个不知情的卫兵,顺利从北门逃出。
马儿奔驰了半个小时后不得不放慢速度,侍从见没有追兵,才将憋了好长时间的疑问问了出来,“加雷斯少主,到底发生了什么?”
身子裹着披风,将脸藏在阴影之中的加雷斯一动不动,“拯救我们的国家。”沉默了好久,他才回答道。
“那……我们去哪里?”
“兰开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