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你的脸怎么了?”
她没有问,但她的表情就是这样说。
威尔逊半边脸浮肿,脚步快速地逃开视线,他还不明白怎么了,为什么清晨去向公爵邀功换来的却是巴掌,不就是二十五个士兵嘛,还都不是诺曼底家的。
他急切于找阿拉斯加算账,可这个粗男人心却脏的让人想吐。威尔逊问了几个士兵后在妹妹这里找到了他。对于一个自尊受创的少年来说,没有什么比妹妹嘴角那抹嘲笑更加伤人,当妹妹是康斯坦丝这个怪物时,伤人的度更是翻了几番。
康斯坦丝在和阿拉斯加说话,但那双血红的眼却瞄着自己,从她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可从她的语调中能感受到她的愉悦。
威尔逊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但康斯坦丝……这个汲取他人痛苦为乐的魔鬼早该被上到火刑架上烧烤,看看烧上多久才能将这份大恶净化。
“不若你们今后就跟着我?”
“谢谢小姐体谅。”
威尔逊快要气炸,阿拉斯加这个浓眉大眼的竟然转换阵营,熊一般的男人躲在了女孩身后,还用得意的眼神嘲讽着自己。
“你要就给你罢!”哥哥口是心非,“反正都是些废物,打个农庄都能死那么多人,害我被父亲责骂,康斯坦丝你最好小心,要了这个叛徒,你也迟早要挨上那么一巴掌。”
啪——
康斯坦丝狠狠的抽了自己一巴掌,嘴角的血丝蒸发般消失不见,威尔逊只见到了那么一瞬,就听到自己妹妹完好无损地,语气冰冷地问,“你是说像这样?”
向后挪了一步,威尔逊才发现自己腿软了,康斯坦丝从不在自己面前掩饰她那恶魔体质,但纵使已见过千遍,每一次见还是像第一次一样让人恐惧。
“知,知道就好!”他狼狈的逃出,最后为了自尊喊上那么一句,就丢下昨天还属于自己的战士,溜得远远,以确保今日不再与康斯坦丝相见。
康斯坦丝回头,视线在阿拉斯加握紧的右拳停了一下,“你完全可以不用答应那种荒唐要求的。”
阿拉斯加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昨夜那起既不聚集士兵,也算不上突袭,只凭着士兵质量硬拼的赔本买卖,但每个人都有苦衷,像康斯坦丝这样的人一定不会理解吧。他缓缓伏地身子,温柔地笑,“我们是尼伯龙根,有必须坚持的事情。”
“为天选之子付出性命?即便上天所选的人是个愚蠢的独夫?”康斯坦丝讽刺地问。
“不。”阿拉斯加继续说,“天选之子是你们其中一位,我相信上天选中的人是你,昨夜听那臭小子的命令是尼伯龙根的原则,神的旨意不可揣摩,纵使有那么一丝可能,我们也要豁出性命帮候选者向预言更近一步。”
“即便代价是生命?”
“我们的命不值一提。”
这就是康斯坦丝厌恶这些人的原因,尼伯龙根信仰原始的诺斯教,而历史已经证明了奥丁面对基督是毫无反抗之力的,虽然现在的教会有诸多缺陷,让原始复辟去取代已成体系的宗教,也是一个疯狂必将造成苦难的主意。
而这群人愿以生命为此献身,殊不知这根本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神不关心。
我也……不关心。
康斯坦丝摒去最后一丝同情,这些狂信徒不值得自己伤感,既然对方愿用生命效忠,那么不理会不使用反倒是侮辱。只是康斯坦丝确定,自己绝不会向威尔逊那般,将这么好用的利刃粗暴使用。
“哈拉尔德随时都会落败,我需要你们前往国王大道,只要出现英王军队的踪迹,就立刻向我禀报。”
阿拉斯加双眼微张,他不认为传奇战士会败给英格兰王之手,但他也没坚持己见到反对新认的主子,只是点了点头,就离开了康斯坦丝的营帐。
而康斯坦丝,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伪造诺曼底公爵的书信。为此她顺走了公爵随身携带的印章,至于问什么时候下的手,最近两人亲密接触不也就歪脖子树那次吗。
‘命看守船队五十余艘立与舰队汇合,抛弃所有双桅帆船,只带维京长船寻找合适河口,英格兰王哈罗德应于近日赶赴,公国将于黑斯廷斯森林一带拦截敌人。’
金狮印章按入红泥,康斯坦丝不得不将半个身子压在上面,才好仿造公爵的手力。她所使的计策其实很简单,不过是破釜沉舟,为得是增加那么一丝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