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别伤心,说不定明天,高盛就好转了呢。”
说起生命力,红头发约翰有经验,他最知道在极端生存状况下维持坚持活着。虽然恢复期漫长,可是红头发约翰已经比刚回来那会儿强壮多了。
“姑娘们,去休息吧。灾变后,几乎没有危害人的细菌,高盛的伤很重,却不会感染。只要他能抗住,说不定真有希望。”
“对的,都去休息,让高盛睡觉。我就是靠睡觉恢到能走路的。”
红头发约翰亲身经历,实在很有说服力。
再说了,伤心劳人,哈缇娜和阿芙娜都已经很累了。
两人终于同意去休息。
老秦看着高盛却眼泪长流,止不住哀叹。
红头发约翰泪眼婆娑,两个老男人相顾无言,只有泪千行。
漫漫长夜很快就过去了,第二天,老秦被一个沙哑的声音惊醒。
“老秦,你压我手了。”
高盛竟然活了过来,还说话了。
被高盛吓了一跳,他确实希望高盛能活过来,却不敢奢望高盛能一夜之间就活过来。
惊喜交加,老秦手都不知道放哪里好。
红头发约翰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他压住了高盛的另一只手。
老秦把红头发约翰的脑袋挪走,他都没醒。像他说的,睡觉才是身体恢复的重要方式。所以红头发约翰睡觉特别沉,像晕过去了一样。
“高盛,感觉怎么样?怎么就把红帽子激怒了?你惹的这人,让我彻底绝了报仇的心思。”
“我要喝水,我要吃肉。”
老秦立刻去准备了。
阿芙娜和哈缇娜就没有睡踏实,听到动静立刻醒了,赶紧从里屋跑了出来。
“高盛!”
“高盛!”
两个姑娘很有默契,一人左边,一人右边,守着高盛。
激动之下,又泪眼朦胧了。
“天已经亮了,把我挪到里屋,别让人看见。”
要是被人看见昨天被打得濒死的高盛,睡了一觉又能说话,少不了又是很多麻烦。说不定还有危险。
两个姑娘先去里屋把红头发约翰的床搬了出来,然后把高盛连床带人一起搬进了里屋。
一直练习强身十八式,哈缇娜和阿芙娜的力量比男人还强大。
“你们都靠近点,听我说。”
身体实在虚弱,高盛的声音大不了。
“你们都觉醒了技能,跟血脉无关的技能,这件事我只说一次。你们也不能再提。谨防隔墙有耳。”
喘了一口气,高盛接着说。
“昨天差点被红帽子打死,是阿芙娜的技能把我救了。哈缇娜的技能是闪现,阿芙娜的技能是治疗类。就是她无意间救了我。”
“不要跟别人提,也不要让别人知道,你们也不要再说这件事。记住了没?想想云之塔如果知道了你们的情况,会是什么结果?”
“行了,我没事了,估计要几天就能恢复,你们聊一聊,然后把学过强身十八式的孩子们都集中起来,就在附近的会议室练习,对我恢复有好处,对他们的练习也有好处。”
“我要睡一觉,你们聊吧。”
哈缇娜还想说什么,阿芙娜摆摆手,帮高盛盖上熊皮,拉着哈缇娜出去了。把门紧紧关上。
穿过三道门,她们才来到了客厅。
一边一个,要死死守住的样子。
“从来没想到高盛有重伤的一天,哈缇娜,我吓坏了。自从高盛十五岁开始打猎,他还没有受过伤。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
“有什么不敢相信的。我们被异兽和神族后裔包围,要么伤在异兽手里,要么伤在神族后裔手里。异兽还伤不了他,单身神族后裔可以。他们都是敌人。”
“嘘--”
阿芙娜紧张地四处看看。
“不要这么说。街道上传,就势因为高盛在家里和我们开了红帽子的玩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红帽子听到了,这才找他的麻烦。”
“你的意思是高盛是自找的吗?”
“不是这个意思哈缇娜,我是说,麻烦会自动上门。但是如果我们小心一些,就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还是不敢说出那句话,对吗?阿芙娜!”
“现在高盛还没有完全好,我不想给他招惹麻烦。哈缇娜,你也一样。你要是在乎高盛,也应该跟我一样,尽量低调。”
老秦端着吃的来了,阿芙娜出门去找孩子们了。
只要能让高盛恢复,她做什么都行。可是她的技能时灵时不灵,不受她控制。高盛说孩子们在周围练习强身十八式,能帮助他恢复,阿芙娜保证能找到足够多的孩子。
对高盛,阿芙娜真能做到屏蔽自己的感受,一心为高盛着想。可惜高盛还没有长大,看不出她这份心意。或者看见了,却不明白。总之都可以,她可以等,只要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就好。
勒纳德上门服务,询问葬礼的事,被暴怒的哈缇娜一脚踢了出去。
慢慢的,都知道高盛虽然重伤,可是却有恢复的迹象。但是看样子恢复不到以往的状态,或者会留下残疾。
黑蝙蝠就要来了,雾水镇却损失了一员重要战力,形势相当不妙。
又是三天过去了,镇民们的心思都在即将到来的黑蝙蝠身上。
有人说看见了一朵黑云,从北方而来。
他们也关心高盛,有人去看过高盛,听说高盛都能睁眼了。但是还是说不出话来,交流靠比划,相当难受。有人说,高盛胸口都塌下去了一大块,盖着一张熊皮,没有人形。
接着,又过了一天,镇门紧闭,所有都待在家里。
连给红帽子当苦力的人都被放了回来,说普通人类,没有资格看他们战斗。
月明星稀,黑蝙蝠铺天盖地到了。
根本不是高盛说的三千多只,三万只也不止。
雾水镇往北,多岩洞山洞,灾变前就生活着很多蝙蝠。灾变之后一直处于沉眠状态。高盛恰恰没有检查这些山洞,他奔袭了两天,才开始寻找蝙蝠的踪迹。黑蝙蝠群南下,雾水镇附近的蝙蝠群,也开始苏醒了过来,全部加入了黑蝙蝠大军。
刚刚苏醒的它们,饥饿难耐,食量非常大。晚上,就开始飞舞盘旋急促的鸣叫声,让人胆寒。
至于为什么幸存的都是黑蝙蝠,这是个谜。或许是因为它们喜欢在最深的洞穴里冬眠吧。
红帽子一点动静也没有,紧紧关着木塔各个出入口,连看也不敢往天上多看一眼。
黑蝙蝠似乎对人类不太感兴趣,它们更在乎海里的鱼群。
这次捕食的品种变了,鳕鱼群已经顺着洋流,去了深海,蝙蝠群的飞行能力,追不上。追上了也赶不回来。而梭鱼靠岸产卵,进入了蝙蝠们的菜单。十八年没有人类捕捞作业的海洋,物产极为丰富。就连雾水镇这个破港湾,也成了渔场。黑蝙蝠不愁吃的,只要沿着海岸线,它们就能吃饱。
一大群黑蝙蝠按照当初高盛和老秦的设计,住进了窝棚,更多的则挂在树枝上。躲在浓密的树叶下面。似乎也能忍受阳光。
黑蝙蝠并不是害怕阳光,而是不喜欢阳光。而且梭鱼晚上觅食,白天在珊瑚礁里休息。黑蝙蝠的行动跟鱼群息息相关。
天刚擦黑,黑蝙蝠就出去捕食,晚上才会回来。雾水镇后面,是一大片海湾,这里有无数珊瑚礁,水质最好,也是为什么当初海水净化自来水厂建厂在这里的原因。
麻烦之处在于,很多鱼群也喜欢这里,黑蝙蝠也喜欢这里。
高盛以为鳕鱼才是黑蝙蝠的最爱,就跟蚂蚱是蓝剑鱼的最爱一样。
黑蝙蝠喜欢一切鱼,只要能响应超声波,被超声波赶上岸,黑蝙蝠不会拒绝,还很欢迎。
高盛要是在这里的话,就能看见那只成人大小,眼睛里闪烁着红光的银蝙蝠,是二十多个蝙蝠群的首领。它的护卫团壮大了。
前半夜,蝙蝠群在浅海中捕鱼,吃饱喝足,后半夜飞回树林。
一边飞,一边排泄,蝙蝠粪铺天盖地,从天而降,是一场粪雨。
红帽子的木塔,为了表示抗击黑蝙蝠,为了表示红帽子永远冲在抗击异兽的最前线,他们把木塔营地站在最靠近海岸的地方。
木塔是蝙蝠群回到树林和窝棚的必经之路。
粪雨太大,又很密集,把红帽子的木塔营地全部给糊住了。
要不了几天,就能把木塔第一层淹没。
阿芙娜看见,露出了解气的微笑。
高盛躺在屋子最深处,不希望人来打扰。但是镇民们很热情,有事没事总是要来一趟。李维斯来了三次,埃佛拉来了两次。
镇民们宅在家里,哪里都不去。吃了睡,睡了吃,好不惬意。再过十个月,雾水镇就会迎来一股婴儿潮。
三天过去了,黑蝙蝠仍然没有离开的迹象。
好日子也很快就要到头了。
蝙蝠粪便堆积,在阳光下发热发酵。臭气很快蔓延开来,从雾水镇的通风口,有很少一部分从雾水镇的通风口钻了进来。
那个巨大的通风口,正好对着树林和窝棚,蝙蝠的栖息之地。
除非立刻把通风口关闭,雾水镇有全员窒息的危险。
可是派谁去,却成了问题。
没人愿意面对三万多只大蝙蝠,每一只都能把一个成年人抓起来带着飞走。
“不就是些沼气么,不碍事,我们把另一边通气孔多开几组不就行了么!”
李维斯是最不愿意冒险的人,所以他让人打开了两组靠近悬崖的排气孔。
这下好了,沼气找到了通道,从雾水镇穿堂而过。
屎味儿的穿堂风见过么!
大家恨死了李维斯,但是除非把树林边的排气孔关上,也没有别的什么用处。
夜幕降临,黑蝙蝠们出动了。
一只只从树上下来,从窝棚里出来,径直往海边飞去。
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了镇门外,如同一道影子,径直往树林潜行。
路过排气孔的时候,那人一伸手,把排气孔给关上了。
接着,沿着树林,往红帽子的木塔方向快速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