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帽子理查德。”
“红帽子约翰!”
好吧,又一个约翰。高盛甚至觉得,自己在某一天,看见的人都叫约翰。
本来已经没事了,沈先生名头够大,高盛开了句玩笑,不算什么。
看在沈先生的面子上,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高盛,你是沈先生的第几只手?”
真正熟悉沈先生的人,都叫他千足虫。他也常以此自傲。他给自己的手下排了顺序。沈先生收人,不论血脉,只论本事。当然,为他效力的人中,神族后裔,觉醒了技能的人为多数,但是也有具有特殊本事的普通人。所谓千足虫,就是沈先生手下能人无数。
神族后裔中也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些事,但是红帽子知道。想要他们看沈先生的面子,必须知道高盛是沈先生的第几只手。
高盛哪里知道这些,他对沈先生最新的进展就是沈先生是个大酒楼的老板,他说他最喜欢巫奇,其实并没有。
沈先生的第几只手?
在高盛想来,沈先生应该有两只手,都在他胳膊上长着。自己是个大活人,不是谁的手,更不是沈先生的手。所以,排第几,他就更不知道了。
红帽子为什么这么问,高盛以为是个玩笑。
“我不是谁的手,也不是沈先生的手。兄弟,误会消除,走,我请你们去喝一杯。”
高盛说完,那两个红帽子已经变了脸色,跟吃了苍蝇一样。
“高盛,你找死!”
他们明白了,高盛所谓认识沈先生,不过是执行过沈先生的任务而已。这样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们也接过沈先生的任务,报酬丰厚,让人眼红。但是这样的人根本就不算认识沈先生,这是沈先生的一次性手套,用完了就扔那种。
他们竟然问了高盛是第几只手,真是平生奇耻大辱。
红帽子约翰喊着,双手对着高盛一推。
空气波动,篮球大小的压缩空气球,在高盛胸口爆炸,把他炸得飞上了天空。
高盛胸口塌下去一块,山河狸的毛也没挡住压缩空气,大部分爆发出来的力量,都作用于高盛身上。
肋骨断了不知道几根,内脏也受到了震动。
高盛在天空中翻滚,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散成了红雾。
红帽子理查德搓出来两团火苗,托在掌心,为同伴压阵。
红帽子约翰继续对高盛用空气爆,炸他胸口。
围观的镇民不用压阵,早就找地方躲了起来。
连着三发空气爆击中了高盛,把他打到了雾水镇的天花板上。
高盛四肢低垂,口鼻往外喷血,脑袋也歪向一边,失去了意识。
“怎一个惨字了得!”
围观的镇民中有人哀叹,双眼含泪。
其他人纷纷附和。其中,神侍勒纳德神情最为复杂。他看到了神的力量,却不是神施展的。
“大地母神,你的子民陷入了迷茫,告诉我,该怎么做?大地母神指引你虔诚的信徒吧。”
神侍勒纳德虔诚祈祷。
红帽子的技能,让他的信心备受打击。
自从红帽子来了之后,他就感觉大地母神离他越来越远。
但是高盛,他离大地母神就越来越近了。
要不了多久,他就能见到大地母神了。
“我是堂堂神族后裔,我是堂堂红帽子,你个下贱血脉的普通人竟然敢拿我开涮。该死,该死!我要把你打成肉泥!”
高盛呢,完全没有防备直接就中招了。
直接被干昏迷了。
“约翰,留他一条性命,还有用。”
“我只会把他全身骨头打断。”
“约翰,打断人骨头最好用空气锤,快点,完事了喝一杯。”
空气锤比空气爆释放的能量小,但是作用面积大。对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高盛,狠狠来了几次就把高盛身上所有骨头打断了。
雾水镇治安官、第一猎人高手,高盛,就这么被红帽子打得跟死狗一样,躺在地上人事不知。
红帽子约翰和理查德没有立即离开,他们从从旁边的店铺,买了几杯果酒,慢条斯理喝完了才实施然出了镇子。
等红帽子走远,其他镇民才敢围到高盛身边,查看他的情况。
“伤势太重了,我去准备柴火,送高盛上路。”
勒纳德的酒醒了一半,回家去换衣服了。
雾水镇生生死死常见,今天能死个约翰,明天就能死个高盛。
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高盛毕竟太年轻,没死在与异兽的战斗中,却死在了同类手里,死在了神族后裔手里,多少让人有些感慨。
神族后裔惹不起,红帽子惹不起,云之塔惹不起。
其他自动分工,去叫老秦的,去捡柴火的,去清理场地的,不多时镇子外面,甬道上,已经清理出来了。
人们小心翼翼抬着高盛,一步步往火葬的地方走去。
生怕不小心的颠簸,弄疼了高盛。毕竟他还没死。
老秦匆匆跑来了,阿芙娜和哈缇娜也来了,红头发约翰拄着拐棍在后奋力追赶。
等老秦到的时候,高盛已经被放在了铺叠整齐的柴堆上。
微微起伏的胸口,预示着高盛还没有死透,但是快了。
“高盛,高盛!醒醒啊高盛!”
老秦扑到高盛身上,就说了一句话然后就晕了过去。
阿芙娜、哈缇娜拉起了老秦,一左一右,围着高盛,一脸不敢相信和悲伤。巨大的光晕笼罩着阿芙娜,她在发光,看不太明显,但是通过特殊的角度,还能看清楚。
光晕渐渐变成乳白色,如同冬日清晨海上的浓雾。
从空气中,从阳光中,从周围的人中,抽取了能量,丝丝缕缕,调和在一起,顺着高盛的胸膛渗了进去。
其他人只看见了雾气升腾,没看见别的。可是哈缇娜却看了个一清二楚。她知道,阿芙娜和她一样,练习强身十八式之后,也觉醒了不知道什么技能。
现在也顾不上弄清楚了,现在只能先把高盛平静体面地送走。
哈缇娜找来水,撩着水,用手尾高盛擦干脸上嘴角的血迹。
阿芙娜为高盛整理衣服,把他的软甲穿好,弄平整,把他的靴子穿好摆正。据说见到大地母神之前,还有三步要走,每一步都很重要。雾水镇的人,都会给逝者换上舒服鞋子,保证他顺利走到大地母神身边。
高盛穿的兽皮靴,就是他平常最爱。
阿芙娜抱着高盛的双脚不由得哭出了声。
刚刚还抽搐的身体,渐渐平静下来。
高盛离阿芙娜、离哈缇娜、离老秦,越来越远,离大地母神越来越近了。
围观的镇民也有人小声哭了起来。
葬礼还没有开始,因为高盛还没有死,勒纳德不得不提醒所有的居民,等会举行仪式的时候,一声也不能哭,会让高盛流连世间,耽误了去大地母神神国的时机。
所有人能哭都开始哭,趁热,等高盛凉了,就不能哭了。
雾水镇有趁热哭的风潮,这风俗也挺有意思。
红帽子从木塔里出来,看着不远处雾水镇外举行的葬礼。人已经摆上去半天了,神侍也穿好了衣服,在做准备,参加葬礼的人陆续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听说是约翰因为一个玩笑,就把雾水镇的治安官给打死了?”
“拿我们红帽子开玩笑就不是玩笑了。”
“就算如此,打死他也是过了。打断全身骨头,逐出镇子就可以了。”
“约翰也是这么想的,可惜没控制好。”
“二流的水平,一流的脾气,等下我开约翰个玩笑,看他敢不敢把我怎么样?空气爆,我能爆了他。”
“可不止约翰一个人,还有理查德也去了。两个红帽子,对付一个普通人。理查德真是笑死了人,还搓出来了两个大火球。”
“就为了对付普通人?不至于吧?这两个家伙真是丢脸。”
“不过是三星纹实力,要是家里没有关系,根本进不了红帽子。”
“也是,以前沈先生创立红帽子的时候,只看实力,什么家世什么关系,统统不管。现在倒好,他老人家倒是逍遥了,留下我们跟这些纨绔子弟混日子。”
“沈先生不喜欢别人说起这件事。”
“说起沈先生,我就想到了巫奇。兄弟,你说我有没有希望?”
“这件事我一定要郑重警告你,巫奇与沈先生有大用,千万不要自己找不自在。”
“唉,百无聊赖啊。没了巫奇,世界都失色不少。”
“兄弟,看看还是可以的。”
“这帮人怎么回事?不烧了,又把人运回去了?”
“普通人的脑回路清奇,不是我们能理解的。”
红帽子回去了,雾水镇的人也抬着高盛回去了。
因为天色越来越暗,外面不安全了。
高盛一时半会儿好像还死不了所以先抬回去了,等死了以后再烧。
回去的路上,大家不由得感叹,高盛的生命力之顽强。从中午看着就气若游丝,一直死到了现在,还有一口气吊着。
倒是阿芙娜悲伤过度晕了过去,老秦醒来了,背着她往回走。
总之,高盛的家人,一直有个人晕倒。
所有人默默往回走,都不去看远处的木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