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速青年”有一次给“R.E.M”[1]的巡演暖场,路过堪萨斯的劳伦斯市,我和瑟斯顿一起去看望威廉·巴勒斯[2],迈克尔·斯蒂普(Michael Stipe)也跟去了。巴勒斯住在一栋带车库的小房子里,起居室里的咖啡桌上摆满了奇形怪状的刀子和匕首——它们镶嵌着宝石,都是些优雅美丽的毁灭武器。回忆起来,当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巴勒斯让我想起我爸爸。他们都有那种平民气质和冷幽默,长得也有点像。我们的女儿可可那时候还是小婴儿,不知怎么突然哭了起来,巴勒斯用他那种特有的声音说:“哦——她喜欢我。”我猜他不是个经常和小孩子相处的人。
爸爸的学术专业是教育社会学。在罗切斯特,他以美国中学的社会体系为研究对象,完成了博士论文。他是第一个为学校中不同年龄段及原型命名的人——预科生型、运动员型、痴迷型、颓废型、剧场型等等。所以后来UCLA请他去任教,要他基于自己的研究开一门课。
爸爸接受这份工作的条件之一是让我和凯勒到UCLA实验小学读书。那学校真是个有意思的地方。校园是现代主义设计师理查德·诺伊特拉(Richard Neutra)设计的,有一条美丽的大水渠贯穿而过。一侧是草坪,另一侧是水泥,我们可以玩跳房子、呼啦圈,玩什么都行。水渠流入一片未经修葺的区域,种着几棵树,树下有带顶篷的马车和一栋泥砖房子。我们在树下学着编围巾、做玉米饼、剥牛皮。老师还开车带我们去橘郡的德纳角,我们把牛皮铺在沙滩上,假装远方有驶来的小船,模仿早期贸易者的样子。那个学校没有年级之分,一切都是通过动手来学习。
爸爸身材高大,性格温和,有一张富于表情的面孔,戴着黑边眼镜。他喜欢打手势,总是一边说话,一边挥舞着手臂或者做手势来加强语气,但他也特别温暖。不过我记得他偶尔也会对凯勒或者我发脾气,非常吓人。愤怒的词语就像从他的脚底涌上来,贯穿整个身体,脱口而出。他和很多生活在精神世界里的人一样,经常走神;我们已经听过那个爆米花的故事。我小时候,有一次他没给我脱袜子就把我放进澡盆里——他根本就没注意到——当然啦,从那以后我就一再要求他这么干。
他从小就帮母亲和姊妹干杂活——做饭、种花之类的,总之就是各种要靠双手来干的活儿——他也一直保持了这个习惯。他和妈妈喜欢鸡尾酒会,每次他都能用平时放在冰箱里的冰镇马蒂尼摇酒壶做出可口的马蒂尼和曼哈顿鸡尾酒。当时是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人们都把鸡尾酒会当大事。他在洛杉矶我家那栋房子的后院里种满了番茄。妈妈总说,爸爸的巧手遗传给了我,我很爱听这话。
有人曾经写过,在现实的生活与幻想中的生活之间有这样一个地带,它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我们大多数人实际上就生活在那里。妈妈有一次告诉我,爸爸一直都想当个诗人。但他是在大萧条时代长大,经历过穷苦的日子,更渴望安全感,所以最后还是当了教授。我只知道他喜欢文字、喜欢编自嘲的笑话,和亲密的朋友之间会说些开玩笑的双关语,要不是妈妈告诉我,我真不知道他还有这一面,这真让人惊讶,特别是哥哥后来也成了诗人。
童年时代,我还记得生病请假待在家里的日子,我试穿妈妈的衣服,没完没了地看电视,用勺子从盒子里挖巧克力和木薯布丁吃——木薯,现在已经没有人说这个词了。家里的味道潮湿又特别,是洛杉矶老房子特有的香味,就算内陆的屋子也会有,它来自二十公里以外的海洋,微微带点霉味,但也很干燥。它萦绕在你身边,但又是那么安谧,宛如一尊雕塑。我依然能闻到那个五十年代的老火炉的刺鼻的煤气味道,同窗口照射进来的一束束阳光混合在一起,窗外的桉树沐浴在浓郁的雾霭之中。
注释:
[1]“R.E.M”,美国摇滚乐队,于1980年成立,为最早走入主流并流行的另类乐队之一。下文提及的迈克尔·斯蒂普是乐队主唱。
[2]威廉·巴勒斯(William Burroughs,1914-1997),美国垮掉派和后现代作家。被视为反文化偶像。其写作对包括柯特·科本在内的很多摇滚音乐家产生过重要影响。“音速青年”曾在1990年为他的念诵专辑《死城无线电》(Dead City Radio)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