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西沉的太阳依旧卖力的烘烤着大地,秋老虎逼得街上的行人脚步匆匆。
凌峰缓缓地踱着步子,嘴角始终是上扬的。昨晚零点才到家,话都不及和父母多说两句,洗完澡,一着床就睡了。今早醒来已是十点多,他打开箱子左挑右选,罩了件蓝白相间的条纹短袖衬衣就出了门。
已有大半年没吃过正宗的中国菜,他边走边看,决定到家对面的和记饱餐一顿。趁着上菜的功夫,分别给凌瀚文和尤如月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今晚约了同学,要晚点回。尤如月一听下班回家见不着儿子,就哇啦哇啦叫开了,什么同学比父母还重要?实在推不掉叫他们一起上家里来吃嘛。凌峰熟惯的哄着母亲,看到服务员端着菜朝他走来,便借机挂了电话。
从这一刻起,他的心就不再属于自己了。今天约的同学当然很重要,如果告诉妈妈约的是谁,说不定她会比我还高兴!凌峰大口的嚼着美食,满心满怀的甜蜜。
自从知道任雅南毕业后进了蓝天,原本充实精彩的交换生生活开始变得多余,简直就是度日如年。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来的。可决定来之前,任雅南还有半年才毕业,谁能想到她会老实上班呢?还以为她也会出国,并幻想着能和她在异国他乡留下些美好……两人的联络没断过,不是邮件,就是电话,有时还视频。可越是这样,他对她的思念就越泛滥。每靠近她一点,她对他的吸引就增加十分。
享用完午餐,凌峰看看时间,才一点多。这个时候,她应该还在午休吧。凌峰这么想着时,心里是很想现在就去找她的,哪怕静静的坐在一旁,只是看着她,他都会很满足。但……她定的时间是五点半。还有四个小时,真是难捱。
凌峰有些不情愿的回到家,翻了翻手机,没意思。打开电视,不停的摁着遥控器。关掉电视,想再躺躺,可按捺不住的激动和紧张又让他辗转反侧。干脆出去转转吧。
城市几乎没什么变化。凌峰开着车,准确的找到了自己曾就读的中学,和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除了这些地方,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值得来看一看。他停好车,围着市重点中学的职工宿舍走了一圈。爬山虎掩盖下的灰调旧墙显得写意而生活,纵然午时太阳很是毒辣,但身处这绿树成荫的熟悉之境,竟让他忘却了炎热,产生了一种“今夕不知何年”的时光错觉。一草一木几度枯荣、却始终绿意盎然,就像凌峰对任雅南的感情。
尤如月和钟珊妮是同事,两家门对门的住着。那时,任雅南最喜欢把一根根爬山虎扯下,然后去数哪一根的脚印最多。数完了粘不牢,她就拿胶水或是透明胶把它们粘住。凌峰通常是把风的那一个,要是被父母发现或被别人看见,任雅南准会被提着耳朵拧进家训话。凌峰倒是不用担心会遭此噩运,尤如月在怀他时,孕期反映特别厉害,孕吐持续到临生下来的前一个月才略有缓解,加之尤如月的体质向来不好,所以当凌峰这只瘦皮猴哇哇坠地时,大家都担心他养不活。
养自然是养活了,只是在前十二年里,养得很辛苦。先天营养不良致使凌峰的抵抗力相当差,稍没留心,就得往医院里送。院子里的人都知道凌峰是个鸡蛋壳、豆芽菜、易碎品,在看紧自己孩子的同时不忘避嫌,生怕自家孩子一个不小心就惹病了凌峰。这本也是善意之举,但对凌家及孩子来说,却是一种排斥和伤害。不能和正常人一样,他当然是不正常的。所以,他总是趴在窗户口,看着外面一成不变的世界。凌峰的小学基本上是在家里完成的,在他的童年记忆里,除了满屋满架的书,陪伴他,并带给他快乐和美好的,就只有任雅南。
对于体弱多病的凌峰来说,安静的坐在屋子里看看书是最保险的事。可孩子总是好动的,他常会趁着爸妈不注意偷偷的跑下楼,但院子里的小朋友都不跟他玩。大多数时候,他只是一个人孤独的坐在花坛沿上把糖嚼得吧唧响。是无事可做,也是炫耀。
某次,可能是吃得太投入,惹得一群小孩止不住口水,红着眼围着他打转转。最终,招来了院子里出了名的馋猫胖冬瓜,胖冬瓜气焰嚣张的向他伸出了手,摆出一副非要不可的样。于是,他提了个条件,用糖果来换取和他们玩耍的机会。胖冬瓜眨巴了几下小眼睛,同意了。可当他满心欢喜给了胖冬瓜一大把糖,并沉浸在肆意玩乐的想像中时,耳边响起的却是阵尖锐的大笑:哈哈……你这个豆芽菜真蠢,谁会跟你玩?哈哈……这嘲讽犹如万里晴空的一声惊雷,猝不及防给了他深深一击,又羞又恼的他一下失去理智、捏紧拳头冲向胖冬瓜……未及近身,就被两只又胖又脏的手推了回来,他感觉自己像一片树叶,轻飘飘的、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伏在地上,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攒着劲嚎啕大哭,眼泪像拧不紧的水龙头,哗啦啦不停歇。他真的伤心了,伤透了心。就在这时,一个高亢嘹亮的声音由远及近的传进了耳膜:你个死胖子,敢欺负我小峰哥。凌峰慌忙抹了把眼泪,才看清是对门的南南妹妹。他不知道顶着一头汗渍渍短发的任雅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但他看清了落在胖冬瓜肥肚子上的两个拳头。胖冬瓜回过神来想反击时,任雅南手里已经擎了个鹅蛋大的卵石。如果说凌峰是个软柿子人人捏得,那任雅南就是恶霸无人敢惹。任雅南盯着胖冬瓜跑远了,才转过身来,吸着鼻涕、拨开粘在额前的头发,不费力的扶起了倒在地上的凌峰:“小峰哥,你下次打架,一定记得喊我帮你。”那天,凌峰第一次觉得虎背熊腰的南南妹妹比童话里的公主还要漂亮。
应该是从那次起,凌峰就对这个喜欢瞪着大眼睛瞧人、笑得很大声、爱搞恶作剧的邻居任雅南产生了一种类似亲情的感觉,她是爸妈以外能够给予他保护的第一人。这以后,但妨有什么好吃的,凌峰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任雅南。他喜欢看着她胖乎乎的两只手赶着趟的往嘴里塞东西,一嘴油腻、腮帮满鼓,囫囵不清的边吃边说,好好吃,谢谢峰哥哥。这简单的一句话,和着口水碎末喷向他时,却让他备感幸福和满足。
上初中后,他的身体忽然像个发酵的面团,个子一下子窜到了一米八,身板也比以前结实了很多。耳边再也听不到别人叫他的小号,取而代之是一众夸奖和羡慕。大家都说凌瀚文和尤如月操的心、费的神,现在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起初,他也认为是父母的精心照顾,才让他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直到近几年,他才发现任雅南在他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
初一时,他俩是一个班,放学后经常在一起做作业。他喜欢听她说些稀奇古怪、神乎其神的事,即使不听只看她的表情,也能感觉到故事的生动和有趣。任雅南有天无意的说到,班长在草稿纸上刷刷的解方程真酷呀。他居然莫名的就对班长有了一丝恨意,后来才知道那便是嫉妒。那天以后,他就拼命的做数学题,只为了任雅南有天会在他耳边惊讶的叫道,小峰哥好酷。遗憾的是,这句话他到现在都没听到,倒是自己的数学成绩次次考试都是满分。
又有一次,凌峰和任雅南坐在台下看校篮球赛,她支着胳膊轻叹道,个个都是又高又帅,难怪打篮球的男孩子那么受欢迎!凌峰多么希望,有天自己在赛场上挥汗如雨时,她会在台下狂喜的冲他喊,小峰哥好帅。又是为了她一句话,不爱好体育运动的凌峰开始打篮球。以至现在,篮球成了他唯一热爱并擅长的体育项目。
再看看现在的自己,烙满了任雅南的印记。他的笔记永远是标准版——整洁齐全。任雅南常会因为看课外书,而忘了记笔记,他就会把笔记记得工工整整一字不漏,然后,借给她补上。他会唱的每一首歌都是任雅南喜欢的。她喜欢听一些轻快的校园民谣,他就会努力跟着MP3学每一首流行的、她喜欢的歌,然后,假装不经意的在她耳边轻声哼着。他衣柜里的衬衣和T恤只有两种颜色,白色和蓝色,因为她说过,最喜欢有蓝天白云的晴天,清爽开阔,如果把这两种颜色穿在身上,会显得很干净、很气质。只要是他的地盘,不论是课桌还是书房,绝对干净整洁。因为,她是不喜欢很脏很乱的。
初中阶段,凌峰习惯了有任雅南的生活,他习惯了为她的快乐而快乐,并倾其所有的对她好。仅此而已。高中文理分班后,朦胧的意识才逐渐清晰,他是喜欢她的。喜欢到为了她的一句话就会改变、颠覆自己。大学后,因为各自的专长和理想,她和他到底还是分开了,也是在这段时间,他更确定她就是自己这辈子的守候。
他可以为了研究课题而忘记吃饭,但只要她上线和他聊天,他就可以放下手头的一切、一心一意等着从她那边传来的“嘀嘀”声。他可以整月整月的关在实验室,但一到她生日,他就会绞尽脑汁为她准备礼物,不过是为了听她在电话那头尖叫,小峰哥,礼物收到了,好喜欢哦!她随口的一句话,他可以念念不忘到今天。她随口的一个期望,他就甘之竭尽全力。他了解任雅南比了解自己还多,因为,他花在任雅南身上的注意力,远远多过自己。
回到车上时,凌峰脑子里忽然蹦出一句话:也许,我这辈子就是为她而来吧。话说回来,世界上有个人值得自己去努力、去付出,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载着满车的甜蜜,凌峰驶向了东风大厦。
一路畅通无阻,五点不到,他人已在东风大厦的一层接待室。看看时间还早,便去了趟洗手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把头发掳了掳,顺带扯了扯衣角,挺挺胸,嗯,还行。回到接待室,他又看了看时间,五点一刻。咳!是该坐着,显出一副淡定从容好呢,还是该站着,看到她过来,就跑步前进迎上去呢?凌峰很慎重的思考着这个问题。最后,他还是决定坐着,靠着沙发,不会那么紧张。
“凌峰。”这声音清亮又熟悉。他慌忙站起身,四下寻找。
“哇!这是凌峰吗?帅得越来越明显了!流个洋、镀层金就是不一样啊!”任雅南夸张而丰富的表情赫然闪现,凌峰再怎么准备,还是没稳住阵脚。这么多年,他在她面前很少做到绝对的放松。特别是当她有意无意的谈到关于他的什么时,会更加的不自在。有时,凌峰会在心里暗暗的恨自己这么孙子。不就是喜欢她吗?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再说,她肯定知道。有时,他又特享受这个状态,如果不是她一直这么吸引自己,我又怎会是现在的我?
“哪有?你又笑话我。”凌峰涨红着一张脸,躲闪着那双明亮的黑眸子,从裤兜里抽出手,又放了回去。
“喂!你可是模范生凌峰,我们穿开档裤就在一起玩了,你怎么老像个小媳妇似的,这么骄羞呢!”
被任雅南这么一逗趣,本就紧张的凌峰,更显局促:“我……我一看到你,就有条件反射,紧张。”他结巴着说完,眼睛看向别处,声音也低了下来。
“好啦好啦。你昨晚才回,今天就跑来公司找我,够意思!瞧我还插着缝的训你话,就罚我这个没心没肺、不知好歹的家伙请你吃晚饭吧。”
“当然是我请你!餐厅我都订好了。”凌峰目光炯炯的盯着任雅南,这就是他喜欢任雅南的原因之一,她就有那种翻手云覆手雨的本事,三言两语就能带动气氛,说什么都那么自然而然,让人一点都不觉得尴尬和沉闷。
“那赶紧的吧,这个点,又得堵上了。”凌峰还没回过神,就被任雅南拽着胳膊,一路小跑的上了车。
见到凌峰那一刻,任雅南确实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一年没见的凌峰瘦了很多,黑框眼镜架在高高的鼻梁上,显得有些大。头发剪的短短的,宽阔光洁的额头亮得醒目,浓黑的眉毛衬着轮廓分明的脸部线条,有种说不出的阳光和俊朗。她恍然间就明白了如今的整容风何以刮得这么烈:人的视觉先行让帅哥美女赢得了更多关注,先入为主有绝对优势。可刚有的一点美好念头刹时又消失的荡然无存。哎!看着那么阳光帅气的一个男孩子,骨子里怎么就那么阴柔呢?像个深闺里的姑娘家似的,脸上总爱飞抹红。
“凌峰,你可不能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成天守着书和实验室。也得抽时间享受享受生活,不用再把大好的年华全部栽在书海里,。别像个古代人,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任雅南趁着车上就他两人,抓紧时间开导凌峰。
“有你这个现代人,我怕什么格格不入。”
“你是你,我是我。我哪管得着、顾得上你!”
凌峰透过早已调好的后视镜,看着副驾驶座上的任雅南,只是呵呵笑着。
聪慧如任雅南,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凌峰的心意,只是,她必须在装做若无其事的同时,引开凌峰停留在自己身上的关注。小的时候,他是自己要保护好的哥哥。中学开始,他是她的骄傲和荣耀。没有女同学不羡慕他对她的顺和好,可当同学们对她俩交头接耳、指指点点时,她才意识到必须和他保持距离。不可思议的是,每当同学们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来形容他和她时,她心底居然会有种厌恶感,本能的排斥这种亲密感。这个秘密一度困扰了她很久。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讨厌亲如手足、对自己好的无法形容的凌峰。是不是自己太作了?
后来,她算是想明白了。她习惯有这样一个哥哥,却不能接受这样的男朋友。安静得像口枯井,投粒石子进去回声也听不着,架着两个厚厚的玻璃底,要多土有多土。高倒是长高了些,可脑子里永远是他小时候的单瘦样,病怏怏的无精打采。最记得有次他为了帮自己抢键子,竟和那个男同学打了起来,没打赢也就算了,额头上还碰青了好大一块。结果,回家后被两个妈妈一顿训。架都打不赢,还谈什么保护嘛!最重要的是,一个男人没有一点主见,我说什么他便是什么。要是整天跟这样的人呆在一起,不无聊死才怪。
但,她又怎能去伤害这么单纯善良的小峰哥呢?要怎样才能让小峰哥认识到,他们之间只是一种渐进的亲情,根本不可能往另一方面发展。无人诉说的苦衷折磨着任雅南,她多么期望凌峰有天会了解、会转身呀!
两个沉浸在不同世界里的年轻男女,就这么心照不宣的保持着一种比朋友近一点,比恋人远一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