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此时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外边,就算没有这场热闹,凭着她对这所建筑物的熟悉程度,也完全可以顺利的去她想去的地方。不过这场热闹来得正是时候,可以省去不少力气。
这件事情有点对不起妮妮,怎么说呢,按理说她不能获得邀请卡,能来这里的非富即贵。所以,为了能进入这栋房子,她不得不另辟蹊径。以前张妈在这里做工的时候,买菜什么的喜欢走侧门,她经常会忘记拿钥匙,于是为了省事,她就把钥匙藏在门口的花坛里,这个地方只有唐子怡和张妈知道。
而且唐子怡知道张妈一向很健忘,所以她就存了侥幸心理,在花坛里一找,果然在那个地方找到了钥匙,因为今天要在后院举行仪式,所以保镖把精力都集中在后面,没人注意这个小门。
而且唐子怡也做了万全准备,她偷偷拿走了乔爱妮的请柬,因为龙少华的缘故,所以乔爱妮自然也可以获得请柬。并且穿了参加宴会必须的晚礼服,梳了华丽的发型,花了很浓厚的妆,就算熟悉她的人一打眼看到她的样子也认不出来了。
因此,只要她进门的时候不被人发现,一切就OK啦。即使碰到这间屋子的保镖,也一定会以为她是某位大亨的新女友,再加上她手拿请柬,肯定可以蒙混过关。
只是,她没想到唐小西会跟着妮妮来凑热闹,她本来一直很低调地呆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小西和妮妮她们,不得不躲了起来。这两个家伙没有请柬,也不晓得怎么混了进来,反正她们俩大摇大摆,看着妮妮的神情,似乎就想找到她。不行,不能让她破坏了计划。
唐小西一声“爹地”语惊四座,立刻吸引了所有的记者和好奇的人群,正好给了唐子怡脱身之计,本来她还有点担心,怕小西别被这样的场面吓坏。可是她的女儿嘛,自然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但应付自如,还凭着小孩子的天真童稚,戏弄了大人一番。
当她看到龙少华前去解围,顿时松了一口气,知道,此人肯出面,妮妮她们马上就会脱离困境,这才悄悄溜进别墅。
别墅内部果然比外面安静许多。特别是二楼,静的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唐子怡慢慢靠近铜质的门把手,心生异感,回头扫视背后,长廊上空空荡荡,没有人出现。
原来是心障,每次进入这个屋子的时候,总会有种错觉,似乎主人随时都会降临。唐子怡安慰着自己,推开房门。
在迷宫一样的换衣间里,她终于又找到那天她误打误撞发现的带有密码锁的铁柜。但是这次与上次似乎有些地方不一样。少了点什么东西,唐子怡仔细搜索着狭小的空间,但是并没有找到她想要的东西。
“你在找什么?”一个带有磁性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在这个狭窄而寂静的地方,对于处在紧张状态的唐子怡来说,无疑是一道巨雷。
她猛然抬起头,却不敢转身,因为那个熟悉的身体已经紧紧贴近自己的后背,张开双臂,把她纳入怀抱。两个人的气息混淆在一起,弥散在逼仄的空间。一种久违的熟悉感觉闪电般穿过身体,震撼了灵魂的深处。
“你在找这个吗?”他用下巴颏挑逗似的摩挲着她的脖颈和脊背,强迫性地举起她的右手,令她摸向他的脸颊。
异乎寻常的冰冷,侵入骨髓的寒意,他的脸上带着的正是她想要找寻的东西——一种令她害怕厌憎,曾渴望逃避的东西——外表像鹰一般的面具。
“我就是龙鹰,唐子怡,告诉我,你这次来找我的目的是什么?”
他强行扳过她的身体,迫使她与自己面对面。五日未见,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隐藏着愤怒、憎恨,这种眼神是他以前并不陌生的,自从他开始强迫她,逼着她签下契约的那一刻,这双眼睛就对他屏蔽了笑意。
她恨他,他知道,她恨他禁锢了她,恨他阻隔了与司马飞扬的重逢相聚,恨他把她与司马飞扬分开。
“原来,你记得我。”
“原来,你也记得我。”她一字一句的回应,眼睛中锋芒毕现,毫不畏惧。
他曾经以为自己可以放手,从此任尔归去,天涯海角,你我已成陌路,相逢亦是不相识,两不相欠。
但是,他终是知道,自己无权放手,命运在作弄他们,五年前设下的圈套,现在才开始收网,早在五年前,命运的罗盘就写好了他们的结局,他们都是命运的棋子,一步一步向着不可预知的也是早就注定的方向走去。
现在,程显明不愿意想得太多,也没有功夫感叹命运的奇妙。他以为自己可以忘掉这个女人,当重新与她相逢,当再次把她娇小的身体纳入怀中,呼吸着她发间的香气,刻意埋藏起来的记忆纷沓而至,迅速占领了他的生命。
他不想放手了,他只想重新占有她。不管五年前,还是五年后,她都是他的,只能属于他。
唐子怡竭力抗拒,但是她竟然有种莫名其妙的冲动。
她的头脑还是清醒的,用尽全身的力气把他推开,狼狈地靠在铁柜上,身体的燥热越发厉害,她不得不依靠铁器的冰凉来使自己保持清醒。
“子怡。”他欺身而上,这里最多两个平方米大小,根本就没有可以躲闪的余地。
唐子仪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呼吸越来越急促,口腔变得干燥。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呵呵。”他靠近小巧的耳垂,吹气如风,挑弄着她最敏感的神经。“没什么,我只是在你进了试衣间之后,在这个地方喷了一点药剂,你难道不觉得作为一个男人的试衣间,出现这样淡雅的香气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经他这么一提醒,空气中似乎浮动着一股淡淡的麝香气息,与这男人平时使用的古龙香水味道不同,可能是刚才精神高度紧张所以没有觉察,唐子仪觉得身体从未有过的慵懒,连说话的声音也妩媚起来。
“你,你居然用了药?!”
程显明退回到正常距离,欣赏着她的不堪与狼狈,无声的微笑着,弯弯勾起的唇角,似是在无情的嘲讽。
“一个美国朋友送给我的,说是他研制的新产品,这是一种生物媒介,在特定的环境吸收进入一定的量,可以把女人体内的黄体酮浓度提高五百倍。届时,她身体的每个部位都会敏感得不得了,就好像发了情的母猫,如果找不到宣泄的方式,会发狂致死。”
唐子仪已经感觉到身体的变化,所以知道他所言非虚,这个男人太无耻了,她只能不断向角落里退缩,做着无望的抗拒。
他静静地望着她,步步逼近,甚至是故意放慢速度,以给她的心理施加压力。
“你早就知道我进来了?所以,这是你安排好的陷阱,”
“不要忘了这个地方我比你熟悉。”
“你……你想怎么样?”
已经退无可退,唐子仪陷入绝望。
“你不要再过来了,否则……我就咬舌自尽。”
唐子仪一狠心,张大嘴巴,正欲咬断自己的舌根,程显明踏前一步,抢先捏住她的下颌,令她无法闭合嘴巴。
胸前传来一股冰凉,是被某种锐利的器具隔着衣服抵住的感觉,他的身体无法继续靠近,手却不肯松开,依旧钳着她小巧的下巴。
嘴角勾起的弧度越来越明显,从唐子仪的角度看来,绝对是一种邪恶的冷笑。这个戴着黑色面具的男人,浑身散发出警告性的杀气,他被激怒了,激惹一个地狱重生的修罗,不算是愉快的事情。
“你要杀了我?”
进门之前他早就脱下了洁白的新郎装,上身衬衣的纽扣揭开了两个,露出坚实的胸肌,显示出男人原始而狂野的一面。他强而有力的手腕钳制着她的下颚,酸痛难耐,刺激地唐子怡的眼泪快要落了下来。她故作坚强地与他对视,尽量克制自己的慌张与胆怯。
“你放手!”她咬紧牙关一字一句的说道。
程显明盯着她的眼睛,敢于他这样近距离对视的女人她是第一个,经过了这些日子,这头小兽丝毫没有被驯服,反而越战越勇,表现越来越优秀。
下颚一轻,他的手掌缓缓松开,她把头稍微后仰,彻底挣脱了禁锢。
“你放我走。”
程显明看着那张原本因为惊吓变得苍白的小脸,此刻因为身体的奇妙变化,已经变成酡红色,像喝了高度酒一样,身躯微微摇晃,几乎不能自持。如果换做平常的女人,此刻早就经受不住折磨,因而投进他的怀抱。
鉴于此他也不得不佩服她的意志力——但是他知道,这没什么用,这种药曾在动物上做实验,用来促使虎狮交配,连那样凶猛的动物上能够且无力抗拒,何况一个小小的女人——很快,她就会求他。会的!对此,他深信不疑。
“我放你走。”他的声音低沉美妙,充满了磁性感的诱惑力,比任何迷药都厉害。“但是,你的药力发作,会让你发狂致死的。”
胸口的利器逼紧几分,虽然隔着衣服,依然有些痛楚。唐子怡抿起嘴唇,冷笑道:“这个就不劳你操心,出了这扇大门,到大街上随便找个男人就可以解毒,我死不了!”
她报复性地大笑起来,眼神渐渐涣散。
瞳孔骤然紧缩,这是狮子伏击猎物之前的征兆,程显明步步紧逼。
“你干什么?”呼吸完全紊乱。
“想要杀我么?那就来吧,这里只有一条出路,杀了我,你就可以离开。来呀,来杀我啊!”
他提高音量,气势咄咄逼人,完全压倒对方。唐子怡面对他不断逼近的高大身躯,无计可施,匕首虽然抵靠在他的心口,却是半分也刺不进去。在推搡中衬衣的第三个纽扣被撑开了,露出刚刚愈合的伤疤,狰狞可怖。
程显明看透她内心的矛盾,低头瞧了一眼自己的心口,轻轻说道:“刺进去吧,这道伤疤也是你赐给我的。”
“叮当。”匕首无力的掉在地板上,唐子怡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簌簌而下。那些过往的爱恨情仇在心海中一一流淌而过,这个让自己爱恨难舍的男人,命运为什么要在她已经准备放弃的时候,为她打开记忆之窗,他与她注定牵绊,无从逃避。
“你记不记得之前签过的契约?我想告诉你,今天是契约的最后一天,而你依然是我的奴隶。”
满怀爱怜地拂拭着那些滚烫的眼泪,程显明轻轻吻着光洁的额头。
“何苦呢?这是男人的事情,你一个女人为什么要掺和进来。你告诉我,雷老大是你什么人?”
嘤嘤而泣的女人哽咽道:“他……他是我的生身父亲。”
这是一个预料之中的答案,并没有给程显明带来太大的震惊,唯有一丝不能言明的疼痛深深刺尽心脏里,搅动得五脏六腑都不能安宁。
龙少华说司马飞扬带回来一个女人,还是雷老大的女儿开始,他就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在花园里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悄悄潜入别墅,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
当跟随她进入自己的房间,看她打开试衣间里这处秘密的地方时,他的心如明镜一般清楚——她的身份,她为什么而来,以及接下来她会做什么,所有的一切了然于胸。
“现在你知道了,我就是‘龙鹰’。”
五年前,他与父亲闹翻了之后,浪迹于世,“飞龙帮”的帮主龙老爷子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帮会,因为他从小经受过家族的严格训练,那是一种不同于平常学校的炼狱式管教,所以,他不管是体能还是智慧上,都超过同龄人许多倍。
家族的教育本意是要磨练他,作为家族的继承人可能会经历与平常人完全不同的生活,要学会很多技能,懂得处理很多场面。因此他不管做什么职业,即使不做总裁,不做总经理,不管理公司,而是做一名杀手,也是超一流的。
真正的精英,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不会被埋没。
他做杀手,最得意的一战,并不是五年前回到A城,在那次惨烈的帮会争夺战中,将雷老大打成重伤。他认为人生中堪称完美的一次击杀,是发生在那之前三个月的一次任务。
春雨纷飞四月天,那天是传统的清明节,夜晚,他从隐藏身份的小饭馆的后门走出来,望了一眼漆黑的天空,他穿着与夜色混为一体的中长款风衣,从容的竖起衣领,戴上风帽,消失在雨幕的黑暗中。
当时他并不知道,这是他此生中作为杀手生涯的最后一次暗杀行动。他和往常一样,提前将近一个月潜入这个叫做“边城”的小县城,借住在饭馆做伙计掩饰身份,藉此打探消息,寻找最合适的机会。
暗杀的对象是“青云社”雷老大的把兄弟,风无际。风无际曾经是“青云社”得力干将,后来退隐江湖,他们得到可靠的线报,说雷老大准备启用这名老将,而且还要带来他的弟子,借以对抗“飞龙帮”。所以他们只好先下手为强,派出他“龙鹰”前往风无际的隐居地刺杀他。
虽然,风无际十几年不在道上露面,但是他在“青云社”的时候,“青云社”盛极一时,无人能拭其锋芒,连“飞龙帮”也只能屈居第二,后来他离开“青云社”,“飞龙帮”才有机会与“青云社”平起平坐。
仅凭这一点,就可知道此人的能耐。
老虎虽是老了,利爪仍有锋芒。
那个男人是一个真正的对手,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战,痛快淋漓。他赢在年轻上,因为年轻,所以他的身体更具活力,更灵活,反应更快更敏捷。老虎的爪子依然锋利,可是毕竟老了,终究敌不了年轻的雄狮。
他冒险近身搏击,手里的快刃幸运地抹过对方颈部,这也是一场搏命赌约——若他没有得手,贴身近战对方的兵器也不会轻饶了他的。饶是如此,他也不能全身而退,肩部和右肋下各中一刀,血流如注。
对他来说,致命处是右肋下的一刀,如果再深入一分,必定伤及肝脏,人体肝脏血藏丰富,失血程度堪比心脏,立死无救。他的命似乎大了一点。虽然身体有些踉跄,毕竟无碍性命。
对手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跌坐在桌子旁边的老藤椅里,他仿佛有什么未了的遗愿,极为不甘的怒瞪双眼,一手撑在大腿上,一手拍在桌子上。努力想说点什么,只是程显明的那一刀不但割断了双侧的颈动脉,而前连同喉管一块割开,因此他连交代遗言的机会也没有。
程显明慢慢靠近,桌子上放着一支笔和一张信纸,他进来的时候,这个男人正埋头桌前,正在写一封永不无法完成的信。
“吾兄雷烈:见信如面,一去十八载,别来无恙。
明日便是令嫒十八岁的生辰,我也遵守诺言,完成雨君的遗愿,守护她的女儿,平安长大至十八岁成年。那孩子长得真像她妈妈,美丽又善良。你如果见了,必定欢喜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