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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想念一辈子的人(前传)

林茉叫我出去的时候,我正在床上躺尸,结果看到短信一个骨碌爬起来狂奔出门。

短信内容三个字:出来,吃。

林茉坐在烧烤店里,面前已经放了一大盘烤好的食物,香味扑鼻。

我顿时眼冒金光扑上去,却被她早一步把烤串移走。

室友回家,工资没发,我已断粮一礼拜。我眼含泪水看着她,她毫不领情,在那盘东西里捡来捡去终于捡出了一串烤香菇扔我面前。

“林茉你虐待儿童。”我咬牙。

“对,宝宝你多吃蔬菜长更高。”她接道。

这时候服务员上了我们的饮料,她是冰镇啤酒,我是热果汁。

“林茉你大爷!这么热的天让我喝热果汁?”我咆哮。

“你好好对待你大姨妈。”她白我一眼。

后来服务员又端来了一个盘子放我面前,烤肉和蔬菜各占一半,和她那盘红红的不同的是,没加辣。

“你怎么知道我大姨妈?”我感叹她竟如此贴心。

“瞎猜的,看你朋友圈自拍照连磨皮都拯救不了你脸上的痘痘了,再这么吃下去内分泌紊乱地大姨妈真不来了。”

“不不不,我没饭吃大姨妈才不会来。”我毫不客气地开始吃肉。

“你怎么每次都知道我说哪?”她接着问我。

“你每次失恋都叫我来这烧烤店,我能不知道?说吧,这次又把谁甩了?”

林茉沉默,直到我吃完三根烤串,她才默默开口。

“这次没甩,我逃婚了。”

听到这话,下一秒我捞起了盘子里所有烤串凑到她嘴边——当话筒开始采访。

“林茉你太帅了!我好崇拜你哦!婚礼当天?你入场没?谁来抢婚了?新郎追来没?你是不是携款而逃的?卷了多少能不能分我点?……”

林茉愣了半天,然后冷下脸。

“阿南你能再损一点么?”

“能啊。”我没心没肺道,接着问,“你是不是被男方家通缉了?四处躲藏?呀,你快跑烤串留下我会装作不认识你……哦,账你结了再走吧!我没带钱。”

林茉再次讲不出话来,表情是你赢了。

我笑笑,把果汁举起来,对着林茉旁边那个空位置虚虚一晃,好像在跟人碰杯一样。

“林之江,你看到了吧?你老婆还是没嫁别人。”我说。然后把果汁一饮而尽,喝出了干酒的架势。

接下去应该听到某人笑着说,“放肆,什么老婆呢。这么土气,叫林太太。”

然后我会说,“是是是,林老爷,小的知道了。您和林太太真是越来越登对了,您看小的嘴这么甜,打赏下喽。”

然后林茉会掩嘴笑地不成样子,把她盘子里的烤串分给了我几串。

“什么林老爷,封建思想愚昧无知,叫林先生。”然后某人又会把林茉给我的烤串抢回去,放回她盘子里。然后会从自己盘子里拿了两串给我,还没等我感动,会再拿四串给林茉……

然后我会安慰自己,算了,本姑娘心宽体胖,不和情侣狗计较。

然而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听到,只有头顶的破旧风扇在吱咯响着艰难转动,还和当年一样。

我曾经问过烤串店的老板,店里都装空调了干嘛还留着这破电扇,又吵又没用处。

老板笑笑,说从烧烤摊一路打拼到后来有自己的小店面,这电扇是店里办的第一样电器,舍不得扔。

是啊,很多东西,早就没用了,可是我们就是舍不得扔,那是曾经费了很多心思和努力得到的东西,没用了,可上面还留着满满的记忆。所以宁愿占个地方封尘着,就算不去看了,也舍不得扔。

我看着林茉无名指上那枚早磨去了光泽的银戒指,就知道,戒指没换,她不会嫁给别人。

林茉是去领证的时候逃走的,刚到民政局门口,说尿急要去上厕所,上完厕所就逃走了,都没和准新郎打个招呼。

“结婚照呢?”

“拍了。”

“酒店呢?”

“订好了。”

“请帖呢?”

“丫的我不是发你了么?”

“电子请帖啊?我早没流量了没看到。”

林茉欲哭无泪,拿出自己手机递给我。

然后我看见了两张笑容明媚的脸,在悠扬的音乐中一张张唯美的结婚照慢慢展开。

“笑得挺甜啊,不像装的,新郎一看就高富帅,干嘛逃走啊?”我问。

林茉苦笑,摩挲着手指上的戒指叹了口气,“你前面说的,他在看着,至少不能是今天。”

“今天是什么日子?”我疑惑,“三八节过了清明节没到,植树节?”

“你丫等下还愚人节呢。”林茉再白我一眼,低下声音,说。

“今天是他求婚的日子。”

一句话把我拉回了五年前。

求婚的日子,我想到了,五年前的今天,那真是我活这么多年第一次也是最激动的一次求婚。额,帮别人求婚。

那天,我牵着林茉的手走完那条闪闪发光的路,然后把她的手交到了一个男人的手里,激动地热泪盈眶像做了一回爸爸,把自己女儿托付给了另一个男人。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真说了一句,我把茉茉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好好对她啊,不然我不会放过你。

还记得那男人朝我做了个鬼脸,说了句“yes,sir”。他大爷的什么sir啊,还真把我当做了林茉爸爸。

还记得那一天的林茉脸红成了螃蟹,只知道笑。

我看着电子请帖里林茉的笑脸,忽然明白了,结婚照上的笑脸的确不是装的,只是没有和五年前一样,笑着会脸红了。

每个人生命中总有这样一个人吧,明明在一起很久了,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看着他,你还是会脸红,好像刚认识一样。

那个能让林茉笑着脸红的人,是林茉无名指上那枚银戒指的主人,也是我爽快就把林茉的手交出去的男人——林之江。

盘子里的烤串吃得差不多了,林茉盘子里的基本上还没动过。要不是我真得好好对待我大姨妈不吃辣,我肯定早把她盘子里的重辣烤串消灭得一干二净,浪费食物太可耻了。

“吃了吧,他看着呢,等下又要说你浪费了。”我眼巴巴道。

“阿南,他真看着么?”林茉突然问我。

“是啊,刚刚还跟我说你又瘦了,要去揍那男人。”

“为什么我看不见呢?”林茉转头看了看身边的位置,瞪大了眼睛,好像努力要看到什么,然而只有一面墙壁和看不见的空气。

“你忘了我有鬼眼么,你普通人当然看不见。”我说。

“那他现在是胖了还是瘦了?”林茉一本正经地问。

我故作仔细地看看她旁边的空位置,说,“嗯,胖了,变发福大叔了,怪你给他东西烧太多,别墅豪车的都成那边土豪了,一队貌美小女鬼等着嫁呢。”

哧,林茉笑了,说,“阿南,我就喜欢你这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心情好多了,吃肉吃肉,老板,再来二十串不加辣的烤肉!”

我嘿嘿笑着,心想就等你这句话,也不枉我胡扯了半天。

过了这么多年,这家店烤串的味道还是没变。虽然配热果汁有点怪异,但是还是把我吃回了五年前。

五年前,我们也是这样坐着。只不过林茉旁边多了一个人,一个真真实实的人。

大学的时候我们都没钱,就比如吃烤串,根本舍不得和现在一样几十串几十串往贵的买,那时候十块钱三串的烤鸡翅都嫌太贵吃不起,每次和林茉去吃烤串,都是往便宜又好吃性价比高的夜宵摊上蹭,然后抓着三串烤肉细嚼慢咽,吃的回味无穷。

后来林之江出现了,请我们吃十串,感动地我热泪盈眶,心想朋友有男朋友可真好,连带着我都多吃了七串烤串,还全是肉的。

林茉和林之江,相遇很平凡,恋爱很平凡,连吵架也很平凡,就是在一起四年没提过一次分手有点不平凡。

每次路过小情侣吵架闹分手,看到夫妻吵架闹离婚,林茉和林之江总会异口同声地说,“看吧,分手简直太可怕了,伤钱还伤身,还是别分手了。”

是啊,分手真的伤钱又伤身,谈的好冷暴力甩手走人,谈不好体无完肤家破人亡。

看看最奇葩的分手,什么东西都要给锯走一半,可怜了那些家用电器,惨不忍睹。

看到这则新闻,林之江笑着问林茉说,“如果这样,我们分手平分财产,你是不是也要把我锯走一半了?”

林茉问:“为什么?”

林之江说,“因为我也是你的财产啊,你难道不承认?”

林茉哦了一声,说:“那算了,不锯了,还要留着整个的你给我烧饭呢。”

林之江笑,提着手里一篮子菜笑的像个中年妇男。

总之,林茉和林之江成为了我们一帮人中的模范情侣,我们其他情侣吵架,都会拿林茉和林之江出来说事,于是能常常听到以下对话。

“你看看人家林先生,多绅士多会照顾人啊,你怎么不学着点?”

“还说我,你怎么不学学人家林太太?温柔大方贤良淑德的,哪跟你泼妇一样。”

久而久之,他俩也成为了其他情侣的吵架调解人,因为别人家情侣吵架总拿他俩对比,他俩无辜躺枪,有时候还能成为战争引爆人,他俩必须出台化解。所以他俩老说,我们给其他人帮忙调解感情纠纷,自己根本没时间吵架分手。

听完我呵呵,变相夸自己多么甜蜜恩爱,送他们一句话,秀恩爱死得快。

后来,无论看到别人怎么秀恩爱,就算秀到我内分泌紊乱吐出年夜饭,我再也没有说过这句话。

林茉和林之江都是小地方出来的孩子,都是爱学习的学霸,生活一样节俭,但是林之江对林茉从来不节俭。

朋友里有对小情侣一次闹分手,原因是女孩嫌男孩不给她买包,那包一千八。

一千八,很多大学生两三个月的生活费了。

女孩赌气说自己其实真没想让男朋友买这么贵的包,就是问问他,结果男生说了句这么贵,你要我不吃不喝两个月么?

然后女孩就生气了。觉得他不在乎她,一千八也舍不得。你要真在乎女朋友,一个月把去网吧打游戏抽烟喝酒花的钱省两百块下来,攒九个月也能买下了。

林茉和林之江听到这事,林之江问林茉想不想要一千八的包。

林茉摇头,说:“你真要有这闲钱,攒下来给你妈买几件衣服吧,一千八都能买好几件了。”

我不知道林之江听到这话作何感想,反正我听到了就想我要是个男的就把林茉娶了,果断贤妻良母。

再后来,林之江先我们去实习了,领到工资后带着我们来了这家烧烤店,这家店就成了我们常来的地方,那时候店里还没装空调,头顶这台电风扇转的还挺给力,我们在四十度的大夏天夜晚,边撸串边汗流浃背,吃得酣畅淋漓。

大学里的恋爱总是那么平淡,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泡图书馆。却是那么温暖,天冷的时候把手藏在你的口袋里,吃饭的时候把好吃的夹到你碗里,期末的时候互相抽背复习,简单单纯,平淡温馨。

林茉快毕业的时候,就是林之江求婚的时候。

当其他人在为毕业分手季犯难,林之江却准备求婚了,作为秘密策划团一员的我都被感动到不行。

那是一条摆满了蜡烛的小路,弯弯延延一路延伸,在他们定情的小公园里,月明星稀四下无人,我拉着林茉往蜡烛路上走,还故作兴奋地假装说,“这是谁搞的浪漫啊,我们趁男女主没出现赶紧先体验一把。”

林茉还一脸善良地说:“这样不好吧,万一前面有别人弄的惊喜,我们不是搞破坏了。”

“没事没事,一看情况不对我们就跑啊。”我坏笑。

后来我真跑掉了,电灯泡再当下去就要被林之江的目光杀死了。

当林茉说我愿意的时候,众好友从黑暗草丛里跳出来欢呼,一下子烟花爆竹满地绽放。

没错,是挺俗的,还廉价,求个婚没花多少钱。蜡烛烟火都批发市场批发的,还讲了半天价。

但是细心的林之江,怕小公园晚上风太大把蜡烛吹灭了不好看,用空矿泉水瓶给每个蜡烛外面套上了一个防风面罩,几百只蜡烛,他窝在寝室里一个个亲手做好。那几百个矿泉水瓶,林之江积攒了好久,有空就一个个男生寝室收过去,还和学校里收废品的大妈讲好,以每斤高于废品站一毛钱的价格卖给他,那段日子林之江的寝室被塑料瓶堆满了。

如果林茉在路上停下来仔细看看那些蜡烛,就会发现这浪漫不是别人的,而是给她准备的。因为每只蜡烛上面都被林之江刻上了一句话,刻的是:“Willyoumarryme?LM.”我们把林之江狠狠取笑了一番,剪矿泉水瓶也就算了,还有这闲工夫刻字,一边取笑一边唏嘘。

这世上还真有这么俗气的浪漫,俗气的是一点也没有新意,浪漫的是每一只蜡烛都是心意。

LM,林茉。

那条蜡烛小路的尽头是一个巨大的爱心,带着“Willyoumarryme”的问题,走到最后,一直走到林之江的心里。

那天晚上的他们,美得不成样子,好像童话一样。

如果真的像童话就好了,王子和公主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后故事结束。

可这就是童话,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之后,故事远远没有结束,童话变成了生活,然后还会有许多无法意料的变数。

那年元旦前夜,林茉和林之江去市区广场跨年,走之前我还再三吩咐他们给我带夜宵回来。

如果早知道,我怎么也不会让他俩走,我宁愿一辈子也不吃夜宵了,可惜生活没有这么多早知道。

那天林茉没有受什么伤,就身上有些淤青。

从此,世界都变了。

林茉变得沉默不语。

林茉变得目光呆滞。

我们知道的只是,那天广场人太多,发生了事故,林之江把林茉护在了身下,用他的身体,紧紧地护住了林茉的脑袋。

2014年1月1日凌晨,林茉打电话来把我叫醒,让我看新闻。

我睡眼朦胧地点开新闻,看到了最上面大大的标题:上海外滩发生踩踏事件……

不知道又有多少情侣那晚之后阴阳两隔。

我半天没讲话,不知道该说什么。

新年明明是团聚,却突然变成了来不及说再见的告别。

林茉沉默了很久,说起那天晚上林之江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我爱你?”我脱口而出。电影里不是生离死别前都是这样放,对爱的人说出我爱你。

林茉说:“不是,那天晚上林之江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林茉,没事的,闭上眼睛,睡一觉就没事了。”

是的,睡一觉就没事了,可是睡着睡着,最后林茉醒来了,他却再也没醒来。

那天的混乱、嘈杂、尖叫和哭声,林茉全都没有听见,那短短的十几分钟,林茉只听到了林之江一直在跟自己讲话。

“林茉,没事的。”

“林茉,不要怕,我在呢。”

“林茉,我们怎么这么运气这都碰上了,等会儿去买彩票吧肯定中五百万。”

“林茉,新年快乐。”

“林茉……”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他说,“林茉,闭上眼睛,睡一觉就没事了。”

他紧紧抱着自己,温暖而安心,好像那年去爬山露宿山顶帐篷,穿的少了,只有一个睡袋,林茉缩睡袋里,林之江隔着睡袋抱着她。

“林茉,闭上眼睛,睡着了就不冷了。”他说。

林茉听话闭上眼睛,真的不冷了呢,不是因为睡着了,而是因为在他怀里。

那天林茉真的觉得要死了,可是因为他,忽然觉得死了也挺好的,因为和他在一起。

可林之江没让林茉死。

他这个宁愿自己每餐只吃一个菜省下钱给林茉买烤串,宁愿自己挨冻让林茉睡睡袋里,宁愿熬到凌晨两点也要亲手给蜡烛刻字的男人,怎么会让林茉受一点伤害。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那个时候,还居然对我说新年快乐。”电话里传出林茉的苦笑。

不只是新年快乐,而是以后每天都要快乐,是吧,林之江。我想。

我盯着手机上被刷了屏的沉重新闻,睡意全无,忽然在想那些阴阳两隔的人们对对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也许根本来不及说我爱你,而是不要怕,没事的,有我在……

从林茉又愿意坐到烤肉店和我撸串开始,我就一直是坐她对面的位置,因为她旁边的位置,是林之江的。

再之后林茉开始新的恋情,而无一例外是男生谈论到结婚未来这种话题的时候掰了,差不多都是林茉跑了把男的甩了。

大家都知道原因,是因为林茉一直没有忘记,根本忘不掉,根本不想忘掉。

“你说他可真是不负责任,求了婚没多久人就不见了。”林茉说。

“他这是撩妹满分啊,好让你一辈子忘不掉他,就嫁不了别人了啊。”我开玩笑说。

“是啊,林之江真是够混蛋,连句再见也没有,连个告别也来不及。”林茉仰头灌下了一大罐啤酒。

我也仰头灌下了一大杯热果汁,所以这个傻傻的林茉,还以林太太的身份自居,还在等一个永远也无法到来的告别。

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林之江问过林茉。

“你想要的恋爱是什么样子?”

“我想想……哦,我想要的恋爱是不分手的恋爱。”

“好,我们不分手。”

是啊,没有告别,就不算分手,所以林茉一直还是林太太,被带上了婚戒的林太太。

虽然戒指很小还是银的,却重到让人摘不下来。

林茉喝高了,满脸通红,说:“你猜五年前的今天他求婚的时候说了什么。”

我顿时来了兴趣,问,“他说林茉我爱你,嫁给我吧,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林茉摇头,“不要这么俗好么?”

“难道他说,林茉我有条祖传的染色体想送给你,你愿意收下么?”我继续猜。

林茉嘴角抽了一下,说:“阿南你能不能别这么傻逼?”

林茉脸颊通红,居然害羞了一样,欲言又止。

她喝了一口冰啤酒慢慢开口,他说的是,“林茉,你比我生命更重要,就算哪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也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放心,我会一直在,因为我存在你的存在。”

我靠这才是傻逼话适合求婚的时候说么?真矫情肉麻俗气无语。我给了她旁边的位置一个大白眼。

林茉叹了口气,说,“所以我总觉得,他没有离开,一直在我旁边。”

“他走后我没有哭,还在笑,你们都怕我傻了,其实是因为我觉得他一直在看着我,因为他说过看我哭比自己哭还难受,我不想让他那么难受。”

“他说最喜欢看我笑,所以我就一直笑,这样他会不会就舍不得走了,是不是就会留在我身边。”

“下半年我就找了个男朋友,因为我想啊,会不会这样他一吃醋就能现形了呢?我就想再看看他。”林茉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话。

“没见过真鬼也看过鬼片吧,还是别看了,鬼现形都七窍流血血肉模糊的比贞子还恐怖,怕你吓尿。”我说。

“不怕,他变什么样子我都不怕,因为我知道他根本不会吓着我……真吓死了最好,和他一起做鬼去。”林茉笑笑,一副胆子很大的样子。

其实林茉胆子特小,从小最怕鬼,二十多岁了还一个人不敢走黑的地方,生怕一个不小心看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夜自习去个厕所也要拉上我。林之江就说,没事,你要这么想,哪个孤魂野鬼要敢把姑奶奶我吓死了,我就变成厉鬼和他决一死战,反正都是鬼了,who怕who啊。

林茉被逗笑了,从那之后夜自习再也没叫过我一起去上厕所。

从那之后,走到黑的地方,林之江都会牵起林茉的手,带着她穿越黑暗。

你有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人,他牵着你的时候,明明四周一片黑暗,你也觉得很安心,好像光明就在眼前。

回忆完,桌子上已经一片狼藉,林茉也醉倒了。我拿起她的手机,一看几十条未接来电和未读短信,同一个号码。

再这样下去我真成拐跑人老婆的人贩了。我迅速给那号码拨过去,一个焦急的男声接起,第一句话是说,“你在哪?我来接你。”

报了地方,我加了一句,“记得带钱包,额,我俩都没带钱。”

林茉这丫叫我出来吃结果自己包也没带,敢情从民政局厕所里直接裸奔了。

十分钟后,准新郎火速出现,还真跟照片里一样帅,我心想,好啊你个林茉居然泡了个这么帅的男人都不跟我说声,良心被狗吃了么?难道是怕我敲诈你老公烤串?我是那么贪吃的人么?

准新郎很感激地对我说了声谢谢,然后把钱包递给我,急切地去看林茉了,我去结账的时候偷偷跟老板说了句再烤二十串打包带走,对,我就是那么贪吃。

“她逃婚,你不生气?”把林茉搬上车的时候我问准新郎。

“她哪里是逃婚啊,怪我,是我日子没挑好。”准新郎笑笑。

“你知道今天是……”我表示震惊,这五年来林茉虽然交了不少男朋友,也甩了不少男朋友,其实我知道她都没和他们讲过林之江,你说也是,哪个男的要知道自己女朋友还一直想着前男友,会不发飙?所以林茉总赶在他们发飙前甩了他们。

“知道。”准新郎说。

今天的她是五年前的她,她在过去。准新郎低下头,给林茉擦去嘴角的酒渍,然后温柔地把她放好在车子里横躺着。

“林茉之前也同意今天去啊,怎么到地就跑了?”我一副我是无辜的没拐你媳妇的样子问道。

“她同意今天去和我领证,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放下,其实还是放不下。”

“其实,我没要求她放下,没事的,真的。”准新郎说这几句话一直低着头,给林茉脑袋下垫上软垫,又给她盖上自己的外套。

我看着小车缓缓驶远。

然后我立马包了个流量包,打开微信看见了一份请帖。

上面的新郎新娘笑的很灿烂。

我叹了口气,仰头看天,林之江,你怎么看?我看那男的不错。

至少是个能让林茉敞开心扉说前男友不发飙,还纵容她过前男友求婚纪念日的男人。

最后林茉还是嫁人了,结婚照拍了,酒店定了,请帖发了,谁真的逃婚啊,生活又不是电视剧,谁这么潇洒能甩下爹妈老脸和这么多银子跑了。

从民政局跑掉的那天,是五年前林之江求婚的日子。

五年前的那天,林茉答应了林之江的求婚。

所以那天,林茉是林太太。

见过结婚纪念日的,还真没见过求婚纪念日的,那天我回到家吃着打包回来的烤串心想,果然要现烤现吃,捂过了就不好吃了。

好像感情也一样,当时的最好,过去久了的,只能拿来怀念了。

林茉后来告诉我,说婚礼那天看见林之江了,在化妆间小憩不知怎么就睡过去了,感觉有人给自己披上了衣服。抬头就看见了林之江。

她说最奇怪的是林之江穿着新郎西装,口袋上还插着一朵花。

她开口第一句话是,“林之江,你怎么才来?”

林之江笑笑,说:“对不起我迟到了。”

她接着问,“你去哪了?”

林之江说,“我在找你啊。”

“现在找到我了,你不走了吧?”

“不走了,一辈子都不走了。”

“林之江,你欠我一句话。”林茉红了脸,快奔三的人了,脸红起来还是和小姑娘一样,楚楚动人。

林之江微笑着,握住了她的手。

“林茉,好久不见。”

林茉说然后她就醒了,真醒了,睁开眼睛看见自己真握着一个人,一样的新郎衣服,连口袋上插着的那朵花都一模一样。

“我靠,林之江借尸还魂了?”我跳了起来。

“傻逼。”林茉骂了我一句,笑了。

哪里有林之江,明明就是真正的新郎。

把婚礼大小事情全部安排好的男人,怕她饿一定要亲自来送吃的,看她睡着了,给她披上了一件衣服,知道她睡迷糊了把他当成了别人,没说破,还装成了那个人。

知道她一直在等一个人,一直在等一个告别。

林之江欠她的那句话,不是我爱你,不是再见,而是好久不见。

因为这么多年一直在告诉自己,他没离开,总有一天还会出现,说一句,好久不见。

有时候团聚是另一种告别,像五年前的林茉和林之江。

有时候告别是另一种团聚,像五年后的林茉和准新郎。

你说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一个月?一年?还是一辈子?

林茉说,“他说不需要她忘记,因为这是她的过去,她人生的一部分,不应该忘记。”

“你不介意我心里还想着别人?”林茉问他。

他说,“不介意,我还很感激他,谢谢他保护了你,还给了我个机会让我照顾你。”

这个他,是准新郎,那个真正穿着新郎西装的男人。

林茉说到他名字的时候笑了起来。

我看着她的笑,虽然她还是没脸红,但是笑容很幸福,发自内心的那种。

这样不就够了。

我抬头看天,想,林之江,你看到了吧?你太太现在很幸福呢。

突然想起来那年去看《泰坦尼克号》电影3D版,虽然之前就看了两遍,顶多觉得画面好唯美杰克这么帅死了真可怜。而这一遍,居然哭得稀里哗啦,用光了一包两百抽的纸巾。

特别是杰克自己泡在冰冷的海水里冻得快说不出话还一直鼓励露丝不要睡着的时候。特别是杰克对露丝说,你一定会脱险的,你要活下去,生很多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你会安享晚年,安息在温暖的床上,而不是今晚在这里,不是像这样的死去的时候……

看着电影我突然想到林之江,想到林茉,想到他们的事,怎么会这么像呢?

看着电影里的露丝后来生活精彩,儿孙满堂,我忽然就明白了林茉,之前真还不理解了,怎么能未婚夫尸骨未寒就勾搭其他男人去了,真是个没良心的小荡妇。

然后我知道了。

有些人,不是清明节才想起去怀念,而是知道他一直在身边,即使看不见,也知道他一直在说,活着的你,要带着他那份,用力活得更精彩。

这一次的林茉,无名指上的银戒指变成了一枚大钻戒,亮瞎了我的狗眼。我想那枚银戒指,应该被林茉好好收了起来,放在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抽屉里,一个上面写着林之江名字的抽屉里。

总有一个人,是可以想念一辈子的,原谅我无法忘记。

因为那个人,带给了我无法忘记的记忆,教会了我爱,教会了我成长,教会了我更好地生活。

所以,允许我生命中有一天,我是别人的女朋友,别人的太太,允许那天的我活在过去的记忆里。

然后这样,我可以更好地珍惜现在,珍惜你,珍惜我们的将来。

谢谢你,爱我的一切,包括过去,所以我愿意,把我的将来交给你。

我想,这就是林茉最后还是嫁了人的原因吧。

一个人一生也许不止爱一个人,等获得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之后,就会明白曾经的伤痛其实是种财富,它让我们学会了更好地去把握和珍惜爱你的人。

然后有一天,我们再遇见的时候,可以坦然说出那句话,嗨,好久不见。

林茉结婚那天,台上的新人交换完戒指,我侧过头,沉下脸,对着旁边的空位置说,“林之江,你现在放心了吧,还不赶紧去投胎,赶紧钻林茉肚子里去!”

其实我没告诉林茉,我还真有鬼眼。

我旁边的林之江,其实没发福,还是那么瘦那么帅,一脸笑容天真无邪。

是啊,想念的人,永远不会变成电影里血盆大口长发獠牙的鬼样子,变鬼了他也是记忆里那个美好的样子。

就算看不到,你也觉得他就在身边。

林之江听完倏地一下没了鬼影,我犯难,丫的,跑得还真快,下次我该用什么借口到林茉那坑烤串呢?总不能再用看见林之江了这鬼话了吧……

不过我想,这话今后再也不需要说了,我还是去坑准新郎烤串吧,不对,是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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