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了。
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相当于刚入狱的菜鸟。
新兵和新囚犯都是要被熬鹰的。
Freshman是一个挺可怕的词。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团体都是一颗卵子。
这颗卵子似乎浑然天成,进入一个卵子的困难,可想而知。
新人想要真正进入,并且融入其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接下来,我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才能为这颗卵子所接受。
新人就是这样,唯一比别人多的,就是热情和时间。
我一直有两个梦想。
一个是我女朋友,哦,对不起,现在已经是前女友了。
另一个就是我的工作。
我希望毕业之后,能不再像大学里一样,荒废光阴。
也就是说,到现在,我的梦想只剩下这一个了。
我已失无所失了。
不过还好,这是我喜欢的工作。
工作就是最好的止痛药。
我突然能理解,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工作狂了。
上班的时候,我能忘掉一切。
什么失恋啊前女友啊,统统都不见了。
只要一进公司,感觉就像换了一个人。
特别有精力,特别有热情。
强烈建议HR多招聘失恋的同学做员工。
张小娴说:“离开一个男人要在他最得意的时候,这是一个女人所能做到的最大的悲悯。”
我毕业之后工作顺利,生活也算平顺。
唯独,我要一个人面对一个大城市。
身边,再也没有她的陪伴。
于是,我特别写了一首诗给她。
《下辈子,我做你的床单》
你说,我想我们不会再见了
我说,这辈子而已
你终究离开了我
或许你会找到一个不懂你的
又或许
你会找到一个比我还爱你的——
但我必须告诉你
你要找的是爱情
不是钻石
不是房子
不是电玩
这辈子,我没能好好爱你
下辈子,我决定——做你的——床单
我只希望
你仍旧习惯裸睡
12点之前回家
远离痛经
珍惜时间
我成为你的容器
承接你的眼泪、欢喜、委屈和习惯
我终究是爱你的
爱你的世界
爱你的身体
爱你卸妆之后的脸
你还记得我说的吧
爱一个人并不是很难
不过就是安静的——
等你上床、读书、关灯、做梦、酣眠
生命很短
除了我爱你
没有什么是不朽的
我只想
和你一起
周游世界,扯很多淡
所以
下辈子,让我做你的床单
直到——
玛雅人和世界说再见
我想纪念我的感情。
或许除了这首诗,我并没有太多值得夸耀的。
你看,这世界就是如此。
无论多么刻骨铭心的情感,只要用伤害加上时间,终有一天,都会淡去。
而这种情感淡去之后,你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释然,反而愈发觉得自己可鄙。
我知道,我迟早会忘了她,甚至比预想中的还要早。
那些你珍视的东西,就这样,渐渐地,都被你遗忘了……
这才是失恋带给我的,最大的悲哀。
又或许,我能依靠这些回忆活下去,这些回忆会跟我一起长大,变老。
回忆的可怕之处,就像村上春树说的:“有时候,昨天的事恍若去年的,而去年的事恍若昨天的。严重的时候,居然觉得明天的事仿佛昨天的。”
我揽镜自照,静下心来仔细拆分爱情。我突然惊恐地发现:
经济学上的产品生命周期,对于爱情似乎同样适用。
投入期,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鲜衣怒马,春风得意,感谢生命,感谢国家。
成长期,你侬我侬,快意相逢。一颦一笑,倾国倾城。所有暴露出来的缺点都是美。
成熟期,油盐酱醋,车水马龙。在彼此面前放屁都不难堪,可是却失去了最开始那种神秘的美。对于彼此的身体,对于性情,不再有心跳感,从大手拉小手骤变为左手握右手。开始挑剔,开始索取,开始彼此中伤,开口下手不知轻重,求不得便怨憎会,悲哉六识,沉沦八苦。
衰退期,在一起成为羁绊,爱情成为鸡肋,一切归于平淡。从相看两不厌到多看一眼都讨厌。彼此忘却最初的相逢,我不爱你了,或者不再像以前一样爱你了……
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板。
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伴。
有一天下班之后,我回到家,去阳台拿我的白衬衣。
每个男人都有一件白衬衣。
我这件充满了回忆,沾过少女头发的衬衣,此刻,没有在阳台上的晾衣架上。
它躺在正下方的一个红色脸盆里,脸盆里不知道是谁泡的牛仔裤,掉了好多颜色。
我的衬衣此刻就躺在这种蓝黑色的液体里,像是一个无助的少年绝望地看着我。
我的衬衣牺牲了,或许这真的代表着,我的爱情一去不返了。
相信你们一定也有惜物之情。
尤其是某些被赋予生命的物品。
当这些东西有一天不见了,坏掉了,就代表着我们该跟过去说再见了。
而我只是希望,某一天在某一个地方偶然遇到她。比如说在路上迎面相遇,或偶然坐在同一辆巴士上,我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是寒暄一声,打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