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的话,头两天还行,没心没肺就过了。后面的日子就开始不那么好过,生活过于轻松,思维疲惫下来,感觉像条咸鱼。
于是,又把路易斯?格丽克的《月光的合金》翻出来看。诗是灵魂的语言,在启发思维上没能与之敌。这是我惯用的伎俩,比较功利,跟诗情画意或者陶冶情操没半毛钱关系,实在也装不出来。
惭愧,《月》我一直没看懂。也因此隐约觉得它一定是个宝藏,只是我还没得到开启它的钥匙。
既然智力有限,就大气一点把脑袋奉献出来让别人跑跑马,跑开了就好(当然也有可能被跑得一塌糊涂)。后面,就特别看了关于它的一些解读。
路易斯的诗很特别,它们像小说一样,有上、中、下集,缺少了其中任何一集就会出现断层。因此,单独把《月》拿出来看,就毫无疑问地不知所云。
不过,这也没关紧要。深入了解路易斯和她的诗后,一个个曾经有点模糊的想法清晰起来:灵魂长一点,痛苦也会长一点,离毁灭就更近一些。
出于负责任,我给大家摘几个。
出生,而非死亡,才是难以承受的损失。
直到它们到你面前,像死亡之物,担负着肉身,而你在它们之上,受伤但主导。
我能看到万物,惟独看不到你希望的。
不敢去妄谈路易斯的结局,但是细想这样的例子确实不少。比如,卧轨自杀的查海生,能想像一个写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人自杀吗?
一般而言,看不透的人比看得透的更容易死,因为它们不是死于牛角尖,就是死于死胡同。其实不然,看得透的人才更容易放弃,那是比被动的钻死更可怕,是主动求死。
比如三毛,失去荷西后,灵魂没了家,四处流浪后,最终自缢而死。
比如纳兰性德,失去挚爱卢氏后,情深负身,抑郁成疾,借酒浇愁,最终英年早逝。
他们是看不透,还是看透呢?我想是后者。
文化总爱给各种痛苦赋予意义感。但是,我们真的需要这种意义感吗?还是为了让痛苦变得可以承受,我们刻意赋予了痛苦以崇高的品质,以掩盖生命无助的真相?
如果人生追求的意义是根本就没意义的话,那再活下去的结局不外就是多些痛苦。
今天清晨时,朦胧之中竟默念起《虞美人》来,“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我想,李煜应该知道写出《虞美人》必死,但他还是写了,给赵匡胤一个借口,也给自己一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