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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我们可能被狼群盯上了!

下竹坳村藏在一处两山夹峙的谷地中,有一条溪流从远山间流过来,弯弯曲曲地从谷地中间穿过;溪流两旁,散布着一块块的农田,大大小小,形状各异,显然是顺着地势开垦出来的;这时候田里的庄稼正长得茂盛,从半山上望下去,一块块绿色平平整整,显然这是人工的造化。

村里的房子散落在狭长的谷地中,看起来有点简陋,都是土色的墙面和灰扑扑的屋顶,看不到一栋砖瓦房子。

晨锋他们抵达这里时,已经是下午,太阳远远地落到西面,山阴的地方就被大片的阴影覆盖;这时候应该是山里人家晚饭的时候,大多数房子都升起淡淡的白烟,那白烟升到高处,被风一搅,立即消失了。

博朗峰就在视野的前方,看起来没多远,估计用不了几天,就能抵达那山脚下;从这里望过去,博朗峰就显出更多真切的细节来,山峰险峻巍峨,白色中夹杂着灰黑色的岩石,而阳光则是色彩画师,给它涂抹上一层幻彩,晨锋甚至能看到山顶扬起来的细微白雾,从山峰上飞起,然后消失在蓝天中。

晨锋他们牵马下山,脚步都有些轻快,算起来,从奥顿城出发,他们已经走了六天,纵然一路上没怎么赶路,还是有些疲惫累积在心里。

下竹坳,这是登山前的最后一站,从这里开始,就要进入人迹罕至的蛮荒之地了。

三个人下到谷底,往前走了没多远,就有几个半大小子大呼小叫地迎过来,接近了却又腼腆,隔着五六步就不敢上前,问话也不答,就是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面前这三位外来客。

对这种情况,靖翰早有准备,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块,自己先把一块糖块的包装纸扒了,把糖块填进嘴里,夸张地吧嗒嘴,然后就把剩余的糖块放在手里递给这些山里孩子。

这些孩子在对陌生人的戒备和新奇吃食的诱惑之间犹豫,最后终究抵不过考验,忐忑地上前。

靖翰给每个孩子嘴里填上一块糖,立即就征服了这些小居民,当靖翰问村长在哪儿时,各个踊跃争先,“我带你们去琨陆爷爷家!”

村长琨陆是个老人,头发花白,乱糟糟的胡子茬也是黑白掺杂,脸庞黑红,上面的皱纹像刀刻出来的一样深。

人虽老,精神却不差,站在院子里,腰板挺得笔直,能看出来这老人年轻时也是一条汉子,肩膀很宽,这时候老了,还是能看出些彪悍的气质。

“你们要去爬博朗峰?”怀疑地看着面前这三个小娃娃。

“回去吧,娃娃,大好的年纪,别去干这送命的事儿。”又看看三个人带的马匹兵械,还有马上装行李的大包,语气稍稍多了点同情,“你们还年轻,争强好胜,还不懂性命的金贵;博朗峰是那么好上的?有多少人从我们这村子过去,最后连个影子都没回来。”

这就没法谈了,最后是晨锋开口,“老人家,我们就是借个道,如果您允许,我们想从村里买点食物;明天一早我们就走,不给您添麻烦。”

老人皱着眉头看着晨锋,又看看另外两个表情淡然的年轻人,末了摆摆手,“算了,我先给你们找个地方歇下来,爬山的事回头再说。”

山里人话说得生分,做起事来却厚道;就在自己家的院子里腾了间房子出来,让晨锋他们三个晚上住,三匹马也牵进院子来,这村长在自家院子门口喊了一嗓子,一会儿就有个跟晨锋他们差不多年龄的后生背了一大袋子干草来,还在那铡好的干草里掺了些黄豆,给马儿加餐。

晨锋他们则被迎进堂屋,大盆大碗摆了六七个,还有热腾腾金灿灿的玉米饼尽吃管够,桌上除了这老村长,有个三十多的精壮汉子叫季贺的,是老人的儿子,还有另外三个老人,应该都是这村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这屋里刚坐上桌子,就有一群孩子在门口探头探脑,那村长黑着脸,把一个胆大想进屋的孩子骂出去,回头却让女人盛了一大碗肉食端出去让这群熊孩子祸害。

席间就问起晨锋他们三个人的情况,知道他们来自奥顿城,还都是奥顿皇家学院的学生,这些人的态度明显就变了,举止拘谨了些,言谈间对他们三个人也更加重视,好像他们是什么大人物;晨锋是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都没想到奥顿皇家学院的名声都传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了。

“咋能不知道呢?腓格国王把这世上最有学问的一百个人请到奥顿城,才办起奥顿皇家学院。”席间的一个老头说起来,好像比晨锋他们更了解,“听说要进学院读书,需要过九关,一关比一关难,随便那关过不了,那都进不去!”

“是不是这样?”

“啊,差不多,差不多,呵呵。”人家好心设宴请你吃饭,你总不能当面就说人家错了吧?

奥顿皇家学院的学生,这身份显然很有威慑力,连进出上菜的女人态度都恭谨了不少;大家又问起晨锋他们登山的动机;他们实在没法理解三个身份贵重的学院学生,不在奥顿城里跟着那些大学问家学本领,却跑到这穷乡僻壤干这死里求活的勾当?

“嗯,这也是学院课程的一部分,博朗峰是这大陆上的最高峰,嗯,有很多知识的。”机灵的靖翰立即想出了一个解释。

“原来是做学问啊,怪不得呢。”也别说,靖翰这谎话出来,这些人立即就信了,说话间也不再阻拦他们去冒险。

“老人家,经常有人从你们这儿过,去爬博朗峰吗?”

这些人都摇头,“不多,几年才能见到一次。”

几个老人彼此提醒着回忆起这些年的登山队伍,晨锋这才知道想攀登博朗峰的不仅仅是洛维亚人,巴曼、多尼提亚、朗索亚、坎托都有人过来,此外还有几个发音古怪的地名,晨锋他们都没听说过,当然,也可能是这些人记错了。

“有人登顶吗?”

四个老人相互看看,都摇头,“没听说过,别说登顶了,从这儿过去的人,能活着回来的人连一半都没有。”

说着又担心起晨锋他们了,“你们学院的老师也太……那啥啦,让你们三个娃娃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我们有准备的,带的东西也全。”晨锋笑着安慰大家,这时候他也看明白了,这些人其实很善良。

“要是你们学院的老师帮你们,那……”相互看看,“或许能行。”

晨锋知道这些人能改变想法,只是因为奥顿皇家学院的名声,晨锋想到颙若老师,想到老师留给他的根达亚秘法,突然心里就生出登顶的信心来,老师传授他秘法,让他的体质越来越好,他们还带了军方研究了十几年的登山装备,又有两个好兄弟相互扶持,凭什么不能成功登顶?

他一定能把这大地上的最高峰踏在脚下!

老人们又问起晨锋他们的计划来,听说他们想次日一早就动身,村长琨陆坚决反对,让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在村子里歇一天。

晨锋他们相互看看,也就答应下来了,一路过来,每天都宿在野外,饿了就是随便吃点干粮,大家也确实累了。

到第二天下午,晨锋他们才知道琨陆为什么坚持要留他们住一天。

午后,晨锋他们刚吃完饭,正跟琨陆坐在院子里聊天,周围一群村里的孩子围着看稀罕,这时候琨陆的儿子季贺风尘仆仆地回来了,他牵了一头驴子,上面坐着一个人。

这是个老太太,满脸皱纹,牙齿都少了大半,披着一件大红大绿的披风,看人的时候眼睛像是找不到焦距,跟梦游一般。

琨陆很郑重地给晨锋他们介绍,这老太太住在几十里外的地方,她跟一般人不一样,有种特别的能力,能与神灵对话!因为晨锋他们这一行太危险,琨陆才让季贺连夜赶过去把这老太太接过来,为晨锋他们祈福。

连夜!

看着季贺困顿的样子,突然就觉得很感动,这些人可都是素昧平生啊。

老太太很敬业,歇了一会,就拿出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又在院子里点了盆火,让晨锋他们三个围着火盆站着,老太太则披着那花花绿绿的披风,脸上用靛青抹出古怪的图案,然后对着晨锋他们开始唱歌!

歌声很古怪,咿咿呀呀,听不出唱的是什么;唱了一会儿,老太太又开始围着他们绕着圈跳舞,一边跳,还一边用根树枝拍打晨锋他们的后背;期间晨锋悄悄睁眼偷看,见那老太太闭着眼,头向上仰着,还真像是在跟天上的什么人对话。

祈福是不是有效,晨锋不知道,不过琨陆和其他人似乎就此放了心,不再像之前一谈到登山就面容沉重的样子。

次日一早,季贺还有村里另外两名汉子陪着晨锋他们离开村子,向博朗峰进发;这一路上都是小路,他们就牵着马,装备驮在马上,一路步行前进。

季贺是个寡言的汉子,沉默的程度可以跟冬白媲美,行走在路上,晨锋却见他吞吞吐吐地似乎想说什么;途中休息的时候,晨锋就问起来。

原来季贺有一个大伯,也就是琨陆的亲哥哥,在琨陆十四五岁时,当时村子里来了一支登山队,想雇人做向导,季贺的大伯那时候刚二十多岁,血气方刚,家里本来不同意,他却偷偷地跑去了,这一去就再没有回来,那支登山队也没有回来一个人。

“这件事后,我们村子就立了个规矩,不许村里人给外人做登山向导,最远就只能送到野林子边上。”

晨锋能听出来,季贺的话是解释,也有点道歉的意思,因为不能把晨锋他们一直送到博朗峰山下。

其实,晨锋他们对村子里的人已经很感激了,只是听说他们是奥顿皇家学院的学生,就认真地招待他们,还连夜请了人来给他们祈福,临行前给他们补足食物,还让人送他们到野林子边上,对于这些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还能有人比他们做得更好吗?

“我,我能不能求你们件事?”说句话,季贺的脸都胀红了,“你们要是到了那山顶,看看,看看我大伯在不在那儿。”季贺磕磕绊绊地说着,然后解释,亲哥哥的离去,让琨陆这些年一直耿耿于怀,总是念叨。

“我爸说,我大伯当时是方圆百里内最好的猎手,肯定能登上那山顶,没回来,定是被那山上的神灵留下做客了;你们要是在山上见到我大伯,回来说一声,我爸就放心了。”

“好。”晨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山上的神灵,但他愿意给这些善良的人一个承诺。

沿着山间的谷地一路上行,到下午的时候,六个人的小队伍翻过一处山脊,眼前是一大片原始森林。

“这就是野林子,穿过去就到山脚下了,”队伍停在林子的边缘,这里就是季贺他们送行的终点,“这林子里面什么野兽都有,老虎豹子,还有能把人整个吞进去的大蟒,还要小心蛇,有种蛇叫三步倒,身上有黄色和黑色的花纹,要是遇到了要赶紧躲开,那蛇咬一口,人都走不出三步。”季贺变得絮絮叨叨,恨不得把他知道的危险全都告诉晨锋他们;之后他们把行李从马上卸下来,季贺和他的同伴牵着三匹马离开了,他们还要连夜赶回村子,留下晨锋他们三个人面对无边的森林。

军队的牛皮背包很结实,也能装东西,腰部有条皮带子,可以把背包牢牢地绑在腰上,走路的时候背包紧贴到脊背上,一点也不压肩膀。

分东西的时候,冬白一个人就承担了将近一半的重量,靖翰又负担了剩下的大半,留给晨锋的就只是些棉衣帽子这些占地方却没分量的东西,这时候晨锋也不争了,他只是暗暗地告诉自己,一定要成功登顶,来回报这两个兄弟的情谊。

他们三个对森林的危险已经了解很多了,这时候都把兵器拿出来,晨锋的剑背在背上,插在背包和脊背之间,剑柄就在耳后,抬手就能把剑拔出来;晴雪则插在腰间,随时都可以出刀。

靖翰的棍枪插在背包的一侧,小腿上绑了一把匕首,弓箭则持在手里,箭囊挂在背包的另一侧,回手就能把箭抽出来。

冬白在腰间挂了一把长刀和一把短刀,按靖翰调侃的话,冬白不需要出手,只要当个扛东西的骡子就行了。

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三个人就背着硕大的背包,依次进入森林。

靖翰走在最前面,他手持弓箭,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冬白跟在他后面,晨锋走在最后。

光线渐渐暗下来,这里的树木估计都有几十甚至上百个年头了,随便一棵人都抱不过来,最粗的都有碾盘那么粗,这里各种树都有,形态各异,有些树高到仰头都看不到树梢;林子密的地方,光线几乎就透不进来,稍微稀疏一点,就有一束束的光线斜斜地打在地上,像一支支粗大的金色箭矢,周围似乎还有雾气缭绕;林子中偶尔也有小块的开阔地,地面上躺着枯朽的树木,一丛丛灌木、杂草和藤蔓淹没了树身,这些地方往往难以通行。

周围很安静,听不到一点声响,只有三个人的脚步踩在草丛里的沙沙声,周围几乎没有风,但一点也不热,反而有些凉意,空气中有股淡淡的酸腐味道,有点像奥顿城里街道边上排水沟的味道,但没有那么强烈,而且还混杂在苦涩的草味中间,并不难以忍受。

一路上三个人异常警惕,结果什么都没有遇到,连只鸟都没有见到;靖翰本来还想在路上射只兔子或者山鸡晚上加餐呢,这下落空了。

在一条溪水边,他们停下来,就在溪水边清理出一小块平地,扎起帐篷,烧水煮饭,饭后歇了一会儿,天黑了。

跟之前一样,靖翰和冬白让晨锋进帐篷休息,他俩在帐篷周围品字形点起三堆篝火,然后轮流守夜。

夜里并不安静,周围总有奇怪的声响,还有两次,杂乱的蹄声从不远处经过,不过那些制造声响的动物都没有进入到篝火的光亮中,也就无从知道到底是谁在扰人清梦。

篝火一夜未熄,晨曦在天空出现时,周围又安静下来,淡淡雾气在地面上浮动,在树木间飘渺,之后,阳光打在远处的树梢上,然后迅速下移,照亮了地面和溪流,那溪水清亮亮地闪着光。

晨锋他们吃过东西,收拾行囊,继续向博朗峰的方向前进;渐渐的,周围开始出现零星的活物,几种没见过的鸟出现在林间,艳丽的山鸡突然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飞走,还有一次,有条蛇横在前面的草地上,拒绝让路,靖翰用弓把它挑到一旁。

周围开始有一些响动,不再像昨天那么安静,靖翰持弓搭箭走在前面,不时停下来,盯着发出声响的地方,后来,他把同伴招到身边,晨锋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脸色如此严峻。

“我们可能被狼群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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