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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圆梦 (1)

拜了大哥之后,我们和三哥之间的关系明显不同了。

基本上每个晚上,三哥都会叫我们一起出去跟他玩,而且一概都是他买的单。那段日子,整天都是无忧无虑,吃喝玩乐,现在想起来,确实很不错。

喜欢喝酒就去喝酒(比如武昇),喜欢唱歌的就去唱歌(比如袁伟、地儿),喜欢多交朋友、显屌、泡妞摆排场的同样满足(比如袁伟,三哥的酒席、应酬,他随着出席的最多),我和小二爷、险儿也经常出现在各个场合,但是我和小二爷在学校搞学习的次数,比起另外几个加起来可能都要多得多,险儿则是天天喜欢和我混在一起,我去哪里他去哪里。总之,改革开放的夜生活是非常丰富的,在三哥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也是非常多彩的。

那个时候,天气已经开始渐渐转凉。我们这个省虽然地处南方,但是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天气却非常反常。四川多山,却是冬暖夏凉的天府之国,我们这里却是刚好相反,冬凉夏暖,潮气还特别重。一到夏天,那个时候还没有空调,真是热得你睡都睡不着,只要在一个地方坐下或者躺下,不管那个地方什么材质,竹席也好,水泥地也好,铁片也好,过个一两分钟,就是一个屁股印子或者全身特写。每天下午最热的时候,街道上是绝对看不到人的。细细望去,似乎有影影绰绰的水蒸气由地面向上飘去的感觉。但是等到了夜晚,三五好友一起吃点宵夜,喝点冰啤酒也是最惬意的。

到了深秋冬天,那就更牛逼了。北方冷是干冷,而且家家户户都有暖气,进了屋子就爽得不得了。我们呢?在外面,那是冰冷的风夹着湿湿的潮气,一直可以吹到你的骨子里面去,穿多少都没有用。但是这还是好的,进屋后,一旦上床,你会发现,床上的被褥都像铁片一样坚硬冰凉,而且潮湿,你就像穿着薄薄的贴身衣裤躺在了两片铁片之间,这种刺骨的冰寒导致我们这里很多人都患上了风湿。

所以秋老虎一过,除了宵夜的摊子都搭了棚子继续在外面营业之外(我想宵夜喝酒可以御寒也是原因之一),冷饮摊都已经过季关门了。而街边的KTV老板们,一般都把东西搬进了自家当街的门面里继续营业,没有门面的就租人家的。如果继续在外面做生意,绝对是没有任何人来的,就算有几个九世童男转世,火气极旺的哥们过去唱歌,唱邓丽君的歌都能唱出黄家驹的颤音来。

我们的地哥喜欢唱歌,而且喜欢动力火车和伍佰。嗓子也确实只适合唱这两位的歌。某一天的夜晚,他来到了电影院斜对面、商贸城后门旁边的圆梦KTV,在这里,他圆了一个梦。

圆梦KTV就像那个时代的很多KTV一样,带有强烈的时代特征。

它实际上就是一栋很普通的当街两层楼房,房主也就是KTV的老板。在正对街道的大门上牵了些电线,电线上挂了些五颜六色的小彩灯,一到晚上就一闪一闪亮晶晶。然后在门上挂了“圆梦KTV”的牌子,再订制了一个“圆梦KTV、喝茶、饮酒、休闲”的灯箱往门口街道上一摆。家门永远开着,门里面的大客厅顶上钉了几块三合板,用海绵和花色尼龙布一包,隔音设备就算是齐了。

客厅里摆上好几张小茶桌,桌上摆着麦克风,茶桌周围摆上几张高靠背的椅子,没有生意的时候,通常都会有几个打扮土气,但是眉眼风骚的女孩坐在上面,这就是现在三陪的原型。

正对门的主墙上订了一个铁架子,铁架上摆着一台对当时的普通家庭来说算是很大的大彩电,电视后面的房间里,装了一个小吧台,上面摆着各种各样的啤酒、饮料(甚至还有高度白酒,现在的小孩子看见了只怕会嘲笑不已),同样的特点就是廉价。

老板或者老板娘们一般都坐在吧台里,守着无数的歌碟和VCD机子。楼上的房间是他们住的,一楼的房间则都改成了包厢,没有什么大中小包厢的分别,谁人多谁坐大点的。豪华包厢、VIP包厢、总统包厢的概念更是虚无缥缈。包厢里一般会有张双人沙发,一张茶几,和一台电视。大多数人唱歌是不去包厢的,在大厅唱爽得多,还有人鼓掌,去包厢的基本都是搞破鞋的和商量事情的人。

在一个如常普通的夜晚,圆梦的生意开张了,很是红火,门口的小星星还是一闪一闪亮晶晶。但是这个夜晚却又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它迎来了两位不平凡的客人。

一辆三轮慢慢游吱的一声停在了圆梦的门口,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和一双狼牌运动鞋(自从我穿了之后,就在九镇流行了)从慢慢游里面伸了出来,一只手拿着张五元的人民币递给了慢慢游的司机。

“不用找了。”

言语简短有力,尽显绅士风范。

二人慢步走向了前方的圆梦KTV,脚步矫健潇洒,皆是气宇不凡。(如果各位想象不出这个场景,可以参考刘德华和张国荣版本的《上海滩》里面,许文强和丁力去大三元酒楼的慢镜头。)

宋代词人秦观曾经为流传千古的牛郎织女写下了一首《鹊桥仙》,歌颂天长地久的忠贞爱情。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是地儿最喜欢的一首宋词。不知道是哪位说过一句“性格决定命运”,虽然这句话很恶心,很空洞,说了等于没有说,但是在某个方面,它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性格决定了地儿会喜欢这首宋词,这首宋词很确切地诠释了他美妙的爱情。

他踏进KTV大堂的时候,已经有三四桌人在里面唱得正欢。电视机左手边靠着墙壁的地方还剩下两三张桌子,他和袁伟选了一张视角好点的坐了下来。

选好位置,拿起桌上的歌本,袁伟选择了刘德华的《冰雨》,地儿则选择了伍佰的《挪威森林》,拿起写好的单子,地儿起身去吧台点歌、点酒。

世界上的很多事往往是在平常中发生,但意义却非常深远,也许这就是缘。地儿走向吧台之后,就遇见了一个让他,也让我们大家都终身难以忘怀的人。

地儿像往常一样看都不看吧台里面一眼,一进去就以一种运筹帷幄的眼光慢慢地扫视着酒柜上一排排的酒水饮料。究竟是五元一瓶的酒中酒霸好呢?还是两元五一瓶的青岛啤酒好?

最后他终于决定了,喝酒霸吧。青岛太便宜。

于是,他以一种拈花微笑的姿态把手上的点歌单递了过去,“老板,点歌。”

“好,你喝什么?”一个清脆细腻的声音代替了老板粗鲁的乡音,这个声音像一颗优美的种子撒进了地儿的心田。

地儿低下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头颅,带着一丝好奇望向了面前的那位女孩。这个场景用多天以后地儿自己给我们的描叙更为贴切:

“你们知道吗?我第一眼看见她,听到她甜腻的声音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她妈妈把她养这么大就是为了我。我看到她就知道,她也有这种想法。”

事后我们亲眼看到了,这位姑娘甜腻的不仅仅是声音,身材也很甜腻,就像一块快要融化的蛋卷冰激凌一样,壮硕而下垂。

在两眼相对的一瞬间,地儿改变了一个主意。他决定只给袁伟点白酒,而他,将要喝点能匹配他游吟诗人身份的具有浪漫古典情怀的东西。

“我要一杯咖啡!再给我的朋友来瓶酒中酒霸!记住,咖啡多加点糖!”

为什么咖啡和酒中酒霸后面要用感叹号,那是因为地儿当时是带着一点点的不屑说出来的,而咖啡两字则隐隐有种《陋室铭》一样的精神优越感。

点好了东西,地儿端着酒和咖啡走到了自己的桌上。

“还喝鸡巴咖啡啊。这个咖啡上次你都喝中毒了你不记得啊。可能是假的,鹊巢,这个牌子听都没有听过的。”袁伟惊异地说。

地儿淡然一笑,头都没抬,淡淡说了一句:“你不懂。”

安静地端起了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好像有点烫,手微微啰嗦了一下。细细品了一小口N多糖的鹊巢咖啡,地儿真的感觉甜到了心里。(那个年代是没有咖啡杯这个概念的,不管什么饮料,一概塑料杯,简单实用。淳朴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千古美德。)

稍坐片刻,吧台对着大厅的小窗口里探出了一个甜腻的脑袋,“《挪威森林》开始了,谁的?”

地儿站了起来,对着窗口微微一笑,一手背后,一手放于胸前,轻一弯腰,“鄙人的,多谢老板。”

“哦,去拿话筒咯。”

地儿对那位姑娘把麦克风称为话筒点错愕。但是,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最亲近的两人之间,总是自然为好。所以,他满足地笑了,走到旁边一桌刚唱完的地方,彬彬有礼地拿起了麦克风。

一般人唱歌,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唱完就算,但是地儿不。他总是独特的。自从某次看到张国荣的演唱会,张国荣靠着钢琴,一腿支撑,一腿微微曲起,一只手放在裤袋高唱《风再起时》的风姿后,地儿就开始这样了。没有钢琴,他就靠在墙壁或者桌子椅背之类的东西上。但是一定要这样站着唱。

音乐响起,地儿闭上了双眼(当他唱歌时候,两眼绝不睁开,至今如此)。

“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在你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比伍佰更为苍凉古朴的嗓音,伴着令人肝肠寸断的旋律响起。天地又是一片虚无,世界万物皆从浮云而去。

在这一刻,地儿不再是地儿,不再是今生的一个古惑仔。他前世是独登高台,念天地之悠悠,怆然而泪下的诗者;他后世是缠绵千年,化树等爱的情圣。可惜的是,那份爱正在吧台接着别人的单,没有看他。

音尽,人静,余音未绝,咖啡未冷,双眼亦未曾睁开。所有人沉浸在了地儿苍凉古朴的唱腔中。可惜的是,世间万事,皆是过尤不及。地儿一直觉得自己的歌声很有特点,但是对我们这些旁人来说,特点是有,就是过于了沧桑了,这么说吧,比伍佰、阿杜加上杨坤还要沧桑一些。

“哎,你唱完了还站在那干什么?别人对唱要两个话筒,你给别人唦!”甜腻的脑袋又从窗口伸了出来,而一个穿中学生衣服的女孩怯生生地站在地儿的面前,奇怪地望着他。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感触太深,失礼了失礼了。”

“没事,你先坐下,下首你们的歌。”姑娘对着地儿甜腻地一笑,地儿觉得自己的歌声完全征服了她。

片刻后,对唱的两人唱完,大厅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地儿觉得有一丝奇怪,为什么他唱的时候没有人鼓掌?但是转眼他明白了,大音希声,那些人被震撼了!

刘德华《冰雨》开始了,袁伟拿起了麦克风。说句题外话,袁伟爱唱歌,但他和地儿不同,很多人的歌地儿都爱唱,但是袁伟只爱刘德华,到今天都是。而且,他绝的地方在哪里?他唱刘德华绝对是可以乱真。不要给我说刘德华唱功不行,模仿很容易。能达到袁伟那个程度的,这么多年,无论是在多豪华的歌舞厅唱歌的歌手,我没有见过比他像的,甚至可以说就是刘德华原音再现。在那个年代,全国都爱刘德华,能唱这么一嘴的绝招,是很招蜂引蝶的。

袁伟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一曲唱完,全场掌声雷动。袁伟很潇洒地喝了一大口酒,看都不看鼓掌的人。

一边的地儿发现了一个让人堵心的情况,那位甜腻的姑娘,从袁伟开始唱歌,就一直把脑袋伸在窗口呆呆地望着袁伟。那种眼神,地儿记得,就像是当初三哥打架,袁伟望着三哥的样子一样,那是敬佩与激动。

还有更堵心的事情。等袁伟唱完之后,姑娘走了过来,到了他们的那一桌。地儿正襟危坐,姑娘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故作羞涩地低着头擦了两下桌子,不停地瞟着袁伟,袁伟却看都没看她一眼。终于忍不住,开口对袁伟说:“你刚才的歌唱得真好,你们还要唱什么不唱啊?”

“哦,那就再来首《缠绵》吧。地儿,你唱什么?”

“我唱现在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袁伟,你不要老是唱刘德华的歌唦。你怎么这么单调啊,换个口味咯,唱黄家驹的。”地儿用上了心计,他知道袁伟的粤语发音带有很重的乡音,而他自己则希望用有些寓意的歌来吸引注意力。

“不啊,我觉得他唱得真的很好的,我也想听呢,我就给你点《缠绵》?”

袁伟也注意到了女孩对他的崇拜,哈哈一笑,头一偏说:“随便!”

自信,这就是自信。

姑娘安静地一笑,就像一个懂事的媳妇一样,走了进去。地儿满头大汗,但是他不认输,他要再搏一把。

“这个女的就是长的太丑了,绝对喜欢我,哎。将就还是可以的。”姑娘一走,袁伟就说道。终其一生,他对于女人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喝稀饭比饿肚子强。

所以,女孩不漂亮他也许会抱怨感叹几句,但是他一定不会放过。无数事实证明,这是铁律。

地儿一听大惊失色,对于袁伟的了解,让他感到了极大的威胁。

“你啊,就是这么黑眼睛看不得白银子,没点城府。这么丑的女孩,你都有瘾,你天天跟着三哥,多得是美女,这个有什么搞头啊!”

“再看看吧,反正天天也没有事,好搞的话,搞了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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