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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圆梦 (2)

两个人尔虞我诈地讨论着。歌开始了。

也许是地儿的嗓音实在不适合唱任贤齐的口水歌,《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这样的欢快情歌,他一样唱出了苍凉古朴的感觉,听者肝肠欲断。

而袁伟在一段“爱得越深越浓越缠绵”之后,再次获得全场掌声,边上几个少妇和初中的小妹妹也貌似被他粗犷的外表、随意的举止和美妙的歌声所打动,频频送来秋波,如果各自身边没有男人,估计也会像点唱姑娘一样过来了。而地儿在这个悲惨的夜晚却变成了一个无人注意的透明人,这是有着强烈古典主义浪漫情怀的游吟诗人所不能接受的,但是他做不出任何有力道的反击。

袁伟端着酒走到了吧台前,开始和姑娘热火朝天地说道了起来,从窗口望去,可以看见姑娘胸前的两颗豪乳在袁伟的引诱下,随着笑声澎湃汹涌。地儿咽下了一口口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岂可让他袁某人一人专美。于是,他也端着一塑料杯的咖啡走了过去。

“小姐,打扰了。你这里有蓝山咖啡吗?”地儿绅士地搂住了袁伟的肩膀,打断了他们狼情妾意的谈话。

“我们这里只有鹊巢咖啡,蓝山的牌子没有?很好喝吗?”姑娘定定地望着地儿。

这一瞬间,九天十地,诸位神佛都对地儿今晚不幸的遭遇起了同情心,给了他一个顺利的突破口。他抓住了这个机会。

利用平时在杂志上看来的各种各样对于咖啡的知识,和自己独特的理解想象,地儿给姑娘上了完美的关于咖啡的一课。甚至品红酒要看挂杯度,如何醒酒之类的知识都被他引用到了这堂课里。(事后有次,袁伟喝咖啡拿着个杯子不停地摇,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跟地儿学的,看挂杯度,我战栗。)

既然连袁伟都被他忽悠晕了,何况刚从乡下出来的小姑娘。点歌姑娘顿时被地儿震住了,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地儿,一闪一闪的亮着晶晶,“看不出来,你懂得真多。”

地儿满足地一笑,他知道,开始唱歌所失掉的分数补了回来。他明白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于是,他拉着袁伟起身,“走吧,胡钦他们要下课了。等着呢。”

“明天你们还来吗?”

“来,还是你值班不?”

“是的。不是我,你们就不来啊?”很是羞涩地淫荡着。

“来啊,一样来,明天见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和一双狼牌运动鞋,潇洒地走出了圆梦KTV。

据袁伟说,那个夜晚,地儿在给姑娘上课的时候,至少喝下了五塑料杯咖啡,夜晚再次无眠,上吐下泻。

他中毒了。

那个夜晚是这个爱情故事的开始,事后很久,经过一场龙争虎斗,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果。

两人在都表示出了对于那位春花姑娘(因为她甜腻清脆的就像春花秋月一样,我们姑且称其为春花吧)的爱慕之后。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那就是公平竞争,只要是想和那个姑娘在一起玩,就必须得要三人一起,不许独自行动。

但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都是骗人的,就像奶粉里面不一定是牛奶,发廊里面不见得剪头一样,这个协议也是假的。

第二天,袁伟收拾一番,推掉了三哥的饭局,准备乘地儿不在,去圆梦KTV见见小姑娘,培养一下感情。他很得意,他为自己的聪明感到得意,兄弟感情是真的没有错,但是单嫖双赌,这句老话说得很对啊。泡妞就应该自己悄悄去嘛,胡钦他们和女孩在一起也没有经常叫大家一起去,协议只是一个战术而已。

那个时候KTV的营业时间,都是等着人们吃完了晚饭,洗完了澡才正式开始的。偶尔下午有几个人,也是小猫两三只。

他想过地儿可能也会像他无视协议(毕竟两人在订下协议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真诚可言的),所以为了避免遇上地儿,他去得很早,避开了黄金时段,大概在大家还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就去了。

当他走进圆梦KTV的时候,他突然发觉他并不聪明,而且还很笨。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具有古典浪漫气质的诗人正坐在一张凳子上,和坐在身边的春花对唱着《相思风雨中》,歌声苍凉古朴,清脆甜腻,天作之合;而他们面前的茶几上并排摆着两塑料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非常的相衬。

据地儿说,那天大概大家还在做晚饭的时候,他就来了。

袁伟知道,他失策了,他虽然懂得暗渡陈仓的计谋,但是他却没有领悟到知己知彼的兵家王道。他低估了对手!而对于这一点,地儿显然比袁伟领会得更为透彻,在他的战术中一定给了袁伟极高的评价。

所以,袁伟失败了。

中间你来我往的大小战役,我就略去不一一道来了。总之,那段时间,两人之间龌龊不断,我们兄弟劝解也不行,都是各有各的理。袁伟觉得地儿连这么丑的女人都和他抢,那个女孩明明先喜欢他的。地儿觉得,春花是人间极品、仙女下凡,是他一生的真爱,而袁伟根本就不珍惜她,感受不到她的美,他要的只是春花两颗硕大无朋的咪咪和肉体,他不配爱春花。

两人不断地撕毁条约,不断地私自约会,不断地不期而遇。在这样混乱一片的情况中,事情发展到了高潮。

某一天,春花得到了她那位做KTV老板的姨妈给她的两天假,本来准备回乡下自己家去的。但是地儿先天得到了消息,在他的大力怂恿和经济利诱下,春花改变了主意,决定和地儿一起去她想象中那个天堂一样的市里玩两天。

于是,地儿先天找我们东凑西筹了一千元钱,带着春花踏上了去市里的客车。

来到市里,他首先带着春花下馆子,还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给春花买了两条健美裤(地儿想要给她买牛仔裤,觉得她腿粗,宽松点的牛仔裤可以藏拙,但是春花不愿意,她觉得健美裤才是流行性感的王道),一件班尼路的外套,背上很大的班尼路英文标记,很潮很牛逼。

春花兴奋欲狂,据说主动亲了地儿一下,还牵了他的手。

晚上一起逛了公园,看了电影,吃了宵夜之后,地儿带着春花来到了招待所。

开了间房,进房后,他们两人打开了电视机,并且摊开了路上买的一点小吃,和吃宵夜剩的几瓶啤酒。据地儿说,当天他们吃宵夜的时候每人喝了两瓶啤酒,感觉春花比他能喝。喝酒样子之老到豪爽,只怕我们兄弟中只有武昇可以与之为敌。走起路来虎虎生威,所以起码到进房的时候是不可能醉的。但是在进房之后,第一瓶啤酒还没有喝完的时候,春花却奇迹般地醉了。静静地靠在沙发上,头晕欲裂,只有两片闭上的眼皮不知怎的,不停地微微跳动。

地儿是个绅士,他喜爱的女人醉了,他当然得要关心一下。他走过去,探下头望着春花,轻柔地说:“我扶你躺床上睡吧。”春花微微地点了下头,浑身却一动不动,没有半点要配合地儿的迹象。

地儿没有办法,只好抱起了她。各位,这不是个技术活,是个体力活。所以,沙发到床边的四五米,地儿休息了好几次,到床边的时候,地儿满头大汗,一下把春花抛到了床上。这么大的力道,春花没有醒,确实醉得很厉害!

看着春花玉体横陈、海棠春睡、旖旎无边地躺在床上,地儿有了一个正常的男人应有的冲动,但是他给我们说,他当时真的只是想悄悄亲一下。

我相信他!如果一个如此文艺、写下满本歌词的男人说他自己很单纯,我一般都会相信。

他抱着一丝犯罪的心态,低头悄悄地亲在了春花的嘴边。

于是,一切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生了。奇迹般沉醉的春花,在一瞬间奇迹般的醒了过来。一条肥硕的舌头带着刚吃完的凉拌海带的味道飞快穿过了地儿的双唇和牙齿轻车熟路地在地儿的口中飞腾翻越。可怜地儿此前连女人的手都还没有细摸过,哪里受得了如此惨烈的刺激,渐渐无力地瘫软在床上,两腿慢慢地伸直……

接下来的一切正如大家所料,没有必要赘述。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地儿发现在整个过程中,春花清醒明确地引导着他的一切,却又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对于他的询问也是一概不答,却又叫声如雷。醉了吗?没有醉吗?地儿完全糊涂了。

过程中还有一段比较经典的对话,我整理如下:

“是不是这里?”

“……”

“是不是啊,我找不到哦!”

“……”还是没有答话,但是一只手伸了过来引导着一切。

半晌,终于开口:“你进来唦?!”

“我已经进来了啊!”

两天后,地儿就像是一朵久旱逢甘雨的鲜花一样,春风满面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连往日长满了全脸的小痘痘也好像平滑光洁了不少。

他的一番吹唬,说老实话,把当时还没有女朋友的我、小二爷两人说得激情澎湃,跃跃欲试。

只有袁伟一脸不屑地站在一边。问他为什么,是不是地儿追到了春花,他不爽。他更为不屑,只是也不辩解为了什么。

再过一段时间之后,九镇的人经常看见春花跟着九镇水电站的一个更有钱的上班族出双入对,地儿痛心疾首约着我们一起借酒浇愁。他不断地反省着自己的不对,是因为平日一心发扬打流事业和忙于学业没有陪好春花,没有能力给予春花贫困的家庭经济上的帮助,导致了春花的无奈变心。他说他不怪春花,等到有朝一日他发达了,他会再回来找春花,到那个时候,他们就永远不会变心,幸福地生活下去。

到了这个时候,袁伟才给我们说出了一个真实而残酷的现实,完全地击倒了地儿,撕碎了他的心。

在地儿和春花一起从市里回来之后,在我们面前说起彼此的第一次的时候。袁伟才知道,他苦苦找了两天不见的春花又给地儿献出了她的第一次。

原来,春花一直游走在地儿和袁伟之间,(也许还有更多的人,谁知道。)九镇就这么大,天天见面的两个人居然就完全不知情,都以为春花一心爱上的是自己。在春花和地儿去市里之前的某一个夜晚,袁伟留在了春花在KTV睡觉的小房间里,直到凌晨五点。这一夜,春花同样向袁伟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但是袁伟比地儿聪明一点,他知道了春花和地儿的事之后,明智地选择了离开。

事后很多年间,我见到了无数这样的女人,玩弄男人于股掌之上。手段之老到厉害,在下叹为观止,自感不如。但是始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春花。

为什么一个刚从乡下出来不久,长相也实在不敢恭维,应该正是不懂世事的十六七岁花季的小姑娘,却偏偏在短时间之内无师自通地就学会了游戏于多个男人之间?

献出自己年轻稚嫩的肉体,只为了换来那些对有钱人来说简直不屑一顾的蝇头之利?这一切的原因在哪里?因为她们的文化教育程度低?但是为什么今天,我周围的朋友乃至地儿、袁伟等兄弟,手臂上挽着的年轻女大学生们也愿意这样呢(当然,她们对于利益的要求要大一些,但毕竟也是微薄之至),难道她们也没有受到教育?

想了很久,我给了自己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物质贫穷和信仰缺失。

一切的一切,只能解释为以上两样。贫穷导致了对物质追求的无限渴望。当你只能吃得上蛋炒饭的时候,你总是希望可以每顿都有鱼香肉丝的。当你看见了别人鲜衣怒马经过你身边的时候,你总是会希望,引人注目的是你自己。这是每个人都回避不了的人性。我始终相信人性总是贪婪的,这是根源。克服欲望,才无贪婪,没有贪婪,才会生善。

一个天性贪婪的人出生之后,如果受到了良好公平的教育,受到了文明环境的影响,被灌输了仁义礼智信的各种道德,那么他虽然不能根除原始的贪婪,但他知道取之有道,他也许会成为一个好人,成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高尚和纯粹的人。

如果生下来,贫穷和环境导致他无法受到教育,而周围环境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法则,那么精神信仰的他就有可能动用他所拥有的一切条件(比如身体,比如力量),来满足他原始的血淋淋的欲望,这点无需人教,天生有之。可惜这个道理,我现在才能刚刚想通。

所以,当初的我是很厌恶春花的,带着鄙夷,带着不屑,带着愤恨。但是现在的我,抱有的只是可怜和同情。

和大脑壳打了一架,再勇斗十三太保,继而拜了三哥为大哥之后。我们兄弟几个的名声开始渐渐冒头。成天跟在三哥背后,出入各种酒席饭局和娱乐场所,认识了很多市里、县里和邻近各乡镇的大哥猛人。路上,开始有人见着我们走过,主动上烟招呼了。而在学校,本年级比较跳的简杰他们几个都成天跟着我们,混成了一个比较大的圈子。只要我们来到楼顶阳台抽烟,必定有人上来敬烟,而不管高一还是高年级的学生见到我们,都是“钦哥”“险哥”“二哥”之类的称呼。就连武昇本来被学校众人叫惯了“土匪”的,现在都称其为“八爷”。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八爷”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至今是谜。

总之,那段时间的我们整天就是跟着三哥交交朋友,读读书,充充大哥,很是惬意。

但是,欢乐总是短暂,这一段欢快的日子飞一般地过去了。

冬天正式来了,酷寒降临大地,晚上出来的人更为稀少。冷血动物开始蛰伏冬眠,一些蛰伏已久的事却在这个季节走到了解决的时刻。

某个寒冷的清晨,一件可以预见的事件打断了我们平淡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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