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自觉还是不自觉,“纯文学”与畅销书,这两个概念时常被人搅得水火不相容。其实大可不必,也没有什么道理。所谓“纯文学”,只是或只能是一种说法,一种一厢情愿的比较吻合校园文学观的“约定俗成”。谁见过“纯文学”?“纯文学”的意思,无非是作品更接近文学或更富有文学性一些。特别是,谁不渴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读者欣赏?而作家的这一期待,怎么会与“畅销”产生冲突?我想是不会的。可在今天,文学创作一旦与畅销书挂上钩,便受到无端的或成见在先的贬损,甚至不得不面对莫须有的糟践,如被称为低级趣味及迎合市民心理等等。尽管不少文学批评家(包括某些教授一类的专家)也读畅销书,而且同样读得津津有味,但当他们在诸如论文写作之类的正式场合谈论文学状态或趋势时,则很清高地不涉及或故意回避那些作为畅销书的文学作品,如某些报告文学、传记文学,以及某些很严肃很新鲜也很招读者喜爱的通俗小说等。若把这类批评现象视为误区,自然有点儿夸张,因为每个批评家(或专家)都具有选择评价对象的自由,可就文学的整体性及审美可能而言,这类选择便有“偏嗜”的或不怎么公正的嫌疑了——论文体,文学家族中并无贵贱之分;而题材之于作品的价值,也不可能存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实事求是地说,现时的不少很畅销的书,尤其是那些很严肃的或极具判断力的非虚构作品,不仅富有引人入胜的阅读魅力,而且还隐含着某些虚构作品根本不可能拥有的价值,如文献性与新闻性等。即便从所谓文学性的角度感受,尽管这一类创作不可能不受到非虚构要求的限定,但只要我们对文学性概念的理解显得可靠而不至于过分狭隘,或者说,只要我们的感觉不出问题,那就可能在阅读中领悟到这一类非虚构作品的很浓厚的文学性,甚至可以认为,这一类作品的文学性(或文学价值)绝不低于文坛上时常提到的某些“好小说”。可我们的文学批评界却透露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傲慢,一种对于畅销书的轻蔑或藐视。这,就是我所说的“偏嗜”或不公正——虽则打着“纯文学”的旗号,或以很虔诚的方式奉献着对于文学的忠心,但最终暴露的却是对于文学的背弃(至少是不理解)。我想,凡与文学结为伴侣的人都应该思考:究竟何为文学?文学之所以可能沿袭或存在,其理由到底是什么?我们总不能远离了文学的初衷,或根本无视作品的恩情魅力及已经发生的感染作用,却自以为是地侈谈文学性或文学价值……
我的目的只是想为畅销书、特别是一些确具价值的非虚构文学创作发出些许“正名”的呼吁,即不要无根无据地轻慢了这些作品的文学可能性——我倒不是说这一类创作必须投入更多的精力,或承担更大的社会风险及道义上的责任,而是说这些作品经由审美而兑现的文学功能,决不会逊色于某些获奖的诸如小说、散文之类的虚构文学。
我并不反对“纯文学”的说法,但不主张无端藐视畅销书,不主张因“偏嗜”某些小说而看不起其他类型的小说。当然,更不主张对严肃的富有文学意味及社会责任感的非虚构文学作品,采取一种轻蔑的、将它们排斥在文学家族之外的批评态度,因为这种态度所造就的,只能是对当今文学把握的不完整或不可靠。
200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