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与战争小说
从古到今,整个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不是被战争的阴云所笼罩,就是被战争的太阳所照耀。战争既是灾难,又是新的时代的辉煌创造者。从古罗马时期到20世纪的全球战争,从春秋战国时期到创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大战役,战争作为人类生活的一种特别的存在状态,它对于整个世界的社会文化发展,自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战争的功能与人类的其他社会行为一样,总是表现为正面与负面。所以,客观地肯定(或历史主义地理解)战争之于社会发展的作用,并不违背马克思主义对于战争所持的基本态度。我们起码可以说,战争不仅造就了社会发展的灾祸与人类生存景况的动荡不安,而且往往带来包括人口、疆域、政治、经济、科技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人文环境的急剧变化,甚至成为决定人类生存命运的重大转折。因此,战争小说在世界文学格局占有重要位置的历史现象,也就显得正常而符合审美情理了。
这是战争小说理论对于已经发生过的战争(即历史上的战争),所可能操持的一种最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一种客观的富有相对主义色彩的分析方式。毫无疑问,这种态度或这种分析方式,没有离开(也不可能离开)战争中的人或人类的命运问题,也不会离开人的思想、感情、精神、心理的问题,更不会离开特定的社会文化意蕴,乃至人类生存前景之类的微妙而又重大的问题:战争包含了一切。战争是人类存在景况的最鲜明、最全面、最精细,也是最权威的“百科全书”。战争是一个无比巨大的显影器皿,人类的优点与弱点,人类的智慧与愚昧,人类的理性与疯狂,人类的正义与邪恶、人类的高级品性与低级欲望……都可能在这个显影器皿中获得前所未有的,甚至是终极性的暴露……所以,战争之于小说创造的诱惑,往往处于一种永恒的状态。
当然,这仅仅是小说创造的题材问题。
但小说题材的选择,既是被动的又是主动的。尽管题材的选择,往往与作家的亲历、经验、兴趣、气质、特定的素养相关,因而不可能享有完全的自由,但一旦选择了某一生活内容并确定为自己的描写对象,那也就从某些方面意识到了某一具体题材的意义或价值。这就是题材选择的主动性。所以我们可以认定,题材选择虽无那种“题材决定论”意义上的价值指向,但题材选择的主动性却体现了这种选择的价值或意义。同样可以认定的是,这种主动性是以意识到对象的审美可能性为前提的。倘若意识不到对象的审美可能性,那任何题材都与卓越的小说创造无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某一题材(如某一战争题材)所可能发现的价值或意义,主要是由题材选择的主动性决定的。或就作家的主体而言,某一题材的价值或意义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家对于小说或小说审美的理解及领会,因为任何题材的价值或意义,只有当它成为真正的小说思维或小说方式的审美观照的时候,才可能转化为小说的价值或意义——才可能拉开小说创造的序幕,并最终以艺术品的形态谢幕。
这样,我们便涉及到了小说的观念问题。
首先应该承认,战争小说也是小说,或者说,战争小说是小说的一种,是小说家族中的一种形态。它在把握世界及传达人类生存意蕴的艺术方式上,与非战争小说(如以农村乡土风情为描写背景的小说,又如以城市市井生活作为主要传达对象的小说)并无特别的不同。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理解这个问题,却对当代战争小说的创造,拥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意义。特别是对于题材的价值,即对于战争生活的内在意义的领悟与传达,或对于作品的艺术质量及思情品位的把握与实现,将可能起到重大的作用。假如我们不能深刻地理解小说这一艺术方式的特别性,不能对“小说是什么”的问题拥有某些感悟,或对小说的审美方式的领略长期处在一种肤浅粗俗的状态之中,那小说创作(或战争小说创作)就可能成为一种盲目的或半盲目的操作行为,或一种仅仅依仗感情冲动而最终缺乏艺术自觉性的“写作过程”——这就很难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审美创造。
不难理解,所谓“战争小说的观念”,必须把“小说的观念”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来考虑。战争小说之所以是战争小说,乃是因为它首先是小说的缘故;或者说,如果“战争小说”缺乏一种艺术的“质”,也缺乏小说所必须具备的审美构成因素,那任何“战争小说”的说法都将是一句空话。在文学社会学的领域里,我们时常把思想性、政治性或社会性视为艺术创造的第一准则,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些“意义”的兑现程度及显示在“接受场”中的实际效果——其实,小说功能的实现,都是从对于小说的理解开始的;而对于一部具体作品来说,它的全部审美价值的实现,也与作家的小说观念息息相关。我们难以设想,一个作家所操持的小说观念是那样单一肤浅、那样保守陈旧、那样不得当或不可靠,甚至根本不去思考“小说是什么”的审美问题,怎么可能创造出一流的艺术作品。在过去的岁月里,小说界(或战争小说领域)因了“工具论”、“根本任务论”、“写中心”之类的庸俗小说观念的影响。已经走过了曲折坎坷的道路,而这方面的失误曾使很多作家浪费了光阴与才华。那在九十年代的今天,难道我们还乐意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去吗?
就“战争小说观念”而言,自然还应该包含对于战争本身的理解问题:怎样理解战争这种源远流长的残酷历史现象?这就是战争观念的问题。在当今世界上,对于战争的理解真可谓五花八门、名目繁多,譬如“生物进化战争论”、“心理决定战争论”、“种族主义战争论”、“地缘政治战争论”、“新马尔萨斯主义战争论”、“技术——工业决定战争论”等等。但在宏观方面,对于战争的理解大致离不开这样几种视角:即战争的起源、战争与政治的关系、战争与经济的关系、战争与人的精神因素的关系。诚然,这种宏观视角基本上属于军事学的理论判断。那么,对于战争小说的创造者来说,是否还可能有更新鲜、更微妙、更富于社会文化色彩或思情意蕴、同时也更合乎审美规律的开掘与发现呢?结论应该是肯定的。因为战争小说虽然是以战争作为自己的传达对象,但它终究不是战争学,而是一种更倾向“人学”的艺术创造——它更关注更迷恋的内容,则是人或人类在战争中的处境,并于此而发现其中所蕴藏的有益于文明与进步的思情寓意,甚至是那种难以言传但可以领略陶冶的精神境界。但在这里,因为我们涉及了战争小说观念中的对于战争的理解,所以还是应该把作家的“战争观”,当做一个重要问题来看待。就是说,战争小说作家无可回避地应该思考“战争是什么”的问题,并在这种宏阔而细微的思考中树立起一种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的“战争观”,一种既可能容纳民族传统的文化精华,又可能走向世界的对于战争的判断体系。当然,就具体作家的“战争观”而言,它不能不是历史与时代互相碰撞的思想果实:它必然地会留下特定的文化精神或政治导向的烙印,也必然地会受到社会环境及意识形态的制约;它具有稳定的一面,但又不断地产生着被修正与充实的可能性。这是一种谁也无法避免的状态。所以,重要的问题便是作家的思考了。这些年来,我们的战争小说(特别是一些描写中越边境战争的小说)之所以出现某些“失度”或“失衡”的现象,譬如流露在作品中的那种廉价的人道主义描写,那种不着边际的温情主义色彩,那种脱离了战场实际的抽象而空洞的人性张扬,其原因大都在于小说创造者之于战争理解的单一、片面或肤浅。他们往往以一种幻想的或一厢情愿的眼光来审视战争(或战场生活)的存在景况,以至于忘却了战争是一架残酷而充满了噪音及惯性的机器……
倘若我们把战争题材的小说创作比喻为一片无限广阔的土地,那耕耘于这片土地之上的作家们,其“战争小说观念”无疑应该拥有两种密切相关的理解:即对于战争的理解与对于小说本身的理解——而理解的可靠性或深刻程度,便是战争小说创作的审美前提了。
作为历史题材的战争小说
在中国当代小说领域,大部分战争小说都可以划入历史题材的范围,或者说,这些小说所描写的战争及战争的背景,大都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实了。无论是这些小说的叙事,还是叙事的情调或氛围,往往富有浓厚的“回忆”的气息。譬如我们已经谈到的诸如《保卫延安》、《红日》、《林海雪原》、《党费》之类的小说,又如近年来问世的《皖南事变》(黎汝清)、《最后一个冬天》(马云鹏)、《南京的陷落》(周而复)、《国殇》(周梅森)、《红高粱》(莫言)、《国难》(江建文)、《灵旗》(乔良)等等。特别例外的,则是那些以中越边境战争为题材的小说,我们可以称之谓“现实战争题材小说”,因为作家们创造这些“战争小说”的时候,战争还没有结束。但从整体上说,中国当代战争小说的题材选择,大部分是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战争生活的“回忆”,即那种回顾性的艺术概括与审美观照。其中也包含了古代战争题材小说的创造,如《李自成》(姚雪垠)、《金瓯缺》(徐兴业)等。但在数量与质量上,“现代革命战争题材”的小说创作却占据着领先与主导的地位。
正是基于这样的创作景况,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当代战争小说的创作,实际上是一个如何处理历史题材的问题,是一个怎样“重现”战争生活与怎样实现小说审美旨意的问题。这里既有历史观的牵引,又有小说观的制约,因而对于当代战争小说来说,“历史题材”的概念,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思考对象。
在以现代革命战争(包括抗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领域里,大致可分两种艺术传达类型:一是小说的故事、人物、背景,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作为描写的线索,如《皖南事变》,另一是除了小说的背景之外,其中的故事、人物,基本上是“艺术虚构”的产物,如《红高粱》、《灵旗》。但从审美的角度考虑,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小说,其本质上都体现了一种以探索历史的姿势,或一种尽可能可靠地传达往昔战争生活的愿望——在这里,呈现了两个方面的“接近”,即“接近”历史的原生面貌与“接近”小说的本身意义。这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也是互相制约与互相驱动的两个方面。我们不能设想,仅仅实现其中一个方面的“接近”而可能成为战争小说的卓越创造的传记文学、报告文学、回忆录一类的文学样式,同样可以实现历史生活的原生面貌的“接近”,但这样的作品毕竟不是小说;而仅仅“接近”小说本身,那就可能忽略战争小说的审美特色与艺术真实性(即使是那种运用了夸张或变形的艺术方式的战争小说,也不能无视源自战争现实之中的意蕴的真实性,更不能脱离了战争生活的真实而杜撰某种荒诞或某种抽象或某种不得要领的恩情引伸)。这就是说,无论我们怎样“接近”小说本身,也无论我们操持怎样的小说观念,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到战争生活的实处,还是要从真实的战争中去寻找旋律及发现叙事或描写的可能性,并最终实现自己的小说创造,即从实践上“接近”小说本身。这两种“接近”本是融合而不可分离的,分别谈论的目的则仅仅是为了阐释的方便,因为——如“接近”小说本身的过程,也往往是“接近”战争原生面貌或战争生活真实的过程。
但特别值得说明的是,这里之所以要如此谨慎地使用“接近”这样一个充满弹性的说法,那是因为考虑到:无论是小说本身的实现,还是战争原生面貌的“重现”,都是一种遥远而不断变化着的审美历程——谁也无法宣告自己已经抵达了;真正的抵达,大约只能是世界末日的审判。其中的逻辑规律,就如人类追求真理而永远不可能穷尽一样。对于通常以历史题材面目出现的战争小说的描写来说,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以鲜血与生命斗智的“故事”,那些用刀剑枪炮耕耘社会文化及文明进程的各式各样的事件,以及那些事件中的叱咤风云的胜利者或失败者,是很难达到“全方位”的“重现”的。历史不可能“复制”。而小说创造之于战争过程的那种真实景况的揭示,也只可能是一种“接近”状态的操作。所谓“真实的历史”,仅仅是历史学家或小说家们在有限的史实把握过程中所宣称的一种真实。真实是有范围的,也拥有自身的某种角度。真实是一种判断,一种逃脱不了主观色彩的指定或认同。在小说世界中,真实是一个稳定而摇晃的概念。黎汝清的《皖南事变》问世后,褒者谓之“真实”,认为作品“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貌,而贬者却说,小说创造的目的不能拘泥于做“翻案文章”,因为过于讲求历史真实的结果,反而可能失却艺术真实的光彩——小说不是历史学,小说就是小说。这自然是不同角度的不同判断或不同说法。也许可以这样说,历史题材小说的职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历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它仅仅是凭借过去而回答今天或明天的生存处境问题,而战争小说的艺术目的,也不可能仅仅在于战争过程本身的军事的或政治的探讨——战争小说既不是历史研究(但它可以包含历史研究),也不是战争学的阐述(但它可以渗透战争学的某种思考成果)。这应该成为战争小说创造的普通常识。
不言而喻,这里的论述并不与那种尽可能地掌握丰富的战争史料,并以此创造出色的艺术形象或史诗性作品的审美观点相悖——这里仅仅强调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是“接近”战争生活及其背景的原生面貌的可能,一是“全方位”地“重视”(或复制或恢复)过程及内容的不可能。而这种“可能”与“不可能”,也就导致了战争小说对于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战争生活的思考及处理,即历史题材的审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