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缠足确实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种弊端陋习、文化怪象。中世纪欧洲旅行家将缠足看做是中国的有趣现象,与长城、饮茶、印刷术、文字书写方式同样引人瞩目。最早记录中国妇女缠脚的欧人是13世纪的意大利游历家鄂多立克,之后又有许多欧洲人对此加以评论。克鲁兹在广州得知,女孩子从童年时代起,就必须用布来缠足,使双脚变得很小。她们这样做,是因为中国人认为女人有只小鼻子和有双小脚才是美人。这种习惯流行于有家教的家庭,下等人家不提倡。拉达则在福建发现,中国妇女习惯于从小缠足,自己摧残自己,把所有的小脚趾都扭在大脚趾之下。门多萨、利玛窦、曾德昭等在各自的著述里都客观描述了中国的这种习俗。后来出使中国的马嘎尔尼爵士则对此表示厌恶。他说自己无意为中国人将女人的小脚塞进婴儿鞋中的习俗表示敬意,认为那是一种该诅咒的畸形。然而那里的人们却盲从时尚,心甘情愿被扭曲,除了粗人以外,每一位中国人都认为那是女人不可缺少的美德。布朗肯定读过当时刊行的有关著述,并对此做了与众不同的评论。
布朗有一本非常有名的著作《瓮葬》(Hydriotaphia or UrnBurial),论埋葬及人的生死问题。这本书前三章主要写古代和各国有关丧葬的风俗习惯和信仰,以及由此引起的议论与考证。例如有的民族认为火葬有净化作用,印度婆罗门教以自焚为最尊贵的死,而古代迦勒底人则认为火葬玷污神明。布朗还根据拉穆修斯(Ramuzius)的《航海记》讲到中国人的丧葬风俗:“……而不取火葬或瓮葬的中国人,则使用树木和大量的烧祭品,他们在墓旁植一株松柏,在上面烧掉大量的纸画——奴仆、车马,并以这些画中的扈从为满足;而在化外之民看来,它们与实物是浑然不分的。”又说:“基督教徒……宁愿葬于泥土,而不愿被大火烧毁,宁愿归于尘土,以清白之身听命上帝的判决,却不愿归于骨灰;这合于先知们的所行,也合于我们的救世主、彼得、保罗以及古代殉教者们的葬法。”基督教反对偶像崇拜,而布朗“是基督宗教的狂热信徒,活着的时候,恪守基督的大法,死的时候,则坚信基督的慈悲”(约翰逊语)。所以他又认为那些异教民族是“化外之民”,他们的丧葬风俗则是“野蛮”的。
当然,最令布朗感兴趣的是中国的瓷器制作技术。马可·波罗曾说这种极其细腻的瓷器是无法模拟的。他用一直专指珍珠质的“Porcella”一词来为中国瓷器命名,因为大家在某段时间内曾认为瓷器是以贝壳为原料制造的。在后来的数个世纪间,欧洲人一直想了解中国人这手绝活:他们是如何从土中提取这种闪闪发光、铿锵作响的半透明物质的呢?莱布尼茨在1692年3月21日写给意大利来华耶稣会士闵明我(1639~1712)的信里,向这位由中国皇帝任命的数学委员会副主席咨询有关中国情况的30个问题,其中第九个就是“用来制作瓷器的泥土有何特质,是它本身就有光泽呢,还是在制作瓷器过程中添加了石灰和金属?”
我们已经知道,早在莎士比亚的剧本里就已提到“中国瓷器”。培根以幻想游记形式写成的《新大西岛》(NewAtlantis,1626)描绘了理想的社会图景,书中所罗门宫殿里国王也谈到了中国瓷器:“我们在不同的土层中埋藏东西。这些洞壁用粘土和瓷土的混合物涂抹,就像中国人给瓷器上釉彩一样。”而布朗则以科学理性的精神试图澄清西方人关于中国瓷器制作方面流行的各种谬误。
布朗深知谬误的可怕。他说,谬误开始时不过“像橡子种在青年的头脑里,到了老年就在头脑里长成橡树,最强有力的理智的武器也不能使它弯曲了。”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在《流行的谬误》(Vulgar Errors,1646)卷二(第五章)里提到中国瓷器说,至于瓷碗,我们不能完全决定,通常相信瓷碗是土制的,埋在地下一百年备用。关于瓷碗的说法不仅千差万别,而且相互矛盾,著作家意见也不一致。比如有的声称是把蛋壳、龙虾壳、石膏埋在地下80年后制成,有的则持相反意见,认为瓷确为土制,但不埋入地下,而是放在阳光下,风吹日晒历40年使之硬化。但门多萨这位被西班牙国王派往中国去的人,经过调查和亲身经历,他的说法与以上众人都不相同。他调查了工艺制作,发现瓷器是石灰土制的,土经过锤打,浸入水中,上面浮出一层奶油状或肥油状的物质,而粗粝的物质沉入水底,再用这奶油状或漂浮的物质制成细薄的碗。他又说,沉淀物则成了粗碗;制成之后,上金或着色,并非经过一百年,而是立刻放入炉中。他说,这是从他亲身经历了解到的,比有人所说的什么用蛋壳制成,埋入地下百年要可信得多。曾德昭又说瓷器只产于江西省一城市,其土则采自其他省份,但此处水质独优,能使瓷光洁晶莹,故只产于此城。其制作方法与他国同,或者蓝色,或者红色,或者黄色,黄色瓷器只作进贡国主之用。
布朗还谈到他那时最近的记述,说一部以法文刊行的游记里明确说瓷碗所用土来自黄山,制成方块,然后水运,土块上均盖皇帝印玺,其土本质极贫、极细,闪闪如沙粒,制作方法与意大利人所述的某种细瓷制法相同;他们对工艺保密,父亲只传给儿子;瓷器上涂靛蓝色,入火烘烤十五日,柴需十分干,无烟者。说到这里,布朗指出这本游记的作者目睹了瓷器制作过程,而想到世传关于制瓷的种种谬误,忍不住要放声大笑了。
另外,布朗对别人所说的这些贵重瓷器的特殊属性,如毒物不入、击之生火、碗中浆汁热度再升高,碗热如故等等,认为必须加以证实方可相信。并说我们常见的号称细瓷器皿,只能击出火花,不能显示乌头酸(Aconite)、汞或砷等毒物,但可能治腹泻,最有效。
布朗是个医生,相信科学,尊重理性和事实,所以才能识别流行的各种关于瓷器制作的谬误,以上文字很能说明这一点。他没有轻信别人的说法,凡是引征他人的第一手经验,都能依据“理性”判断真伪。
另外,布朗在一篇论语言的文章里谈到中国的“书同文”,说“居住在地球边缘的中国人……大概能证明一种非常古老的语言”,虽然中国人的口头语言很混乱,但通过书写文字,“他们今天还能利用生于基督前数百年的伟大的孔夫子的著作,而且他们的历史记述可以一直上溯到盘古氏,盘古氏正是我们的诺亚”。
另外在《对几个民族之未来的预言》(A Prophecy Concerning the Future State of Several Nations,1683)里,布朗说有人送给他一首20行的打油诗,其中一行预言鞑靼人将席卷中国,布朗对此作注释时,引用了中国历史上筑长城抵御“鞑靼人”的故事。这本书里还引用了一个“旧的预言”,提到将来某个时候往来中国的旅客会通行无阻,这可以说是托马斯·布朗以及其他17世纪英国人的共同期望。
2.世界眼光的结晶——威廉·坦普尔对孔子学说与园林艺术的推崇
在17世纪的英国,威廉·坦普尔对中国颇有些“高山仰止”之意。文学史上他被尊为英国散文大师之一,一手好文章“被当做练习写作的范文”,18世纪的风雅之士无不为其渊懿的文字所倾倒。由于来华传教士的大事渲染,中国在当时的欧洲可谓声誉鹊起。这位有声望地位的爵士旅居海牙时大概读过马可·波罗、纽霍夫、卫匡国和基尔歇等人有关中国的著述,因而对中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也许受了这些作者的感染,此后他便成了17世纪称颂中国最起劲的英国人。他崇敬中国的孔子;推崇中国的学者政府;别具慧眼地发现了中国园林的不对称之美,不自觉地缔造出后世风靡英伦的造园规则。英国人对中国的钦羡在他的身上亦臻于顶点,他甚至说中国的好处是“说之不尽”的,是“超越世界其他各国的”,而这些无不出自他那独有的、世界性的眼光。
“从中国一直到秘鲁”
威廉·坦普尔爵士(Sir William Temple,1628~1699)是英国辉格党政治家、外交家,不凡的才力让他在查理第二时代的行政外交界,赢得赫名。他早年曾在剑桥大学等处就读。1648年,他与奥斯本(Dorothy Osborne,1627~95)相识,当时她芳龄二十一岁,他正好二十。七年后两人结为秦晋之好。每有小别轻分,则鱼雁频传。她写给他的信生动鲜活,既机智诙谐,又妙趣横生,已经成为了解那个时代生活风习、两性伦常,尤其是女性婚姻观念和孝道态度的最好范本。
坦普尔不仅饱享琴瑟相得之乐,在政坛上亦很有建树。1666年出任英国驻布鲁塞尔特使及公使,访问荷兰海牙,并在那儿玉成英国、荷兰和瑞典的三方联盟,以共同抵御西班牙和法国愈发昭著的扩张野心。晚年的坦普尔则退隐穆尔(Moor)庄园,赏花观鱼、寄情园林,著书立说,品玩生活的艺术。《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当过他的私人秘书。坦普尔去世后,斯威夫特曾于1700年整理出版过他的书信,从中颇可看出坦普尔的禀赋性情。
坦普尔对中国可谓一见钟情,并由此而进一步激活了他非同寻常的世界意识。他对中国文化的浓厚兴趣当然得益于其时欧洲关于中国的报道。不过他究竟何时开始注意这些报道,已经无从查考。不过我们发现,早在1654年,未婚妻奥斯本给他写的信里,就已经提到有名的葡萄牙游历家平托(Fernando Mendez Pinto,1509~1583)关于中国的报道,“你是否看过一个葡萄牙人关于中国的故事?我想他的名字叫平托。如果你还没有看过,你可以把那本书带走。那是我认为我所看过的一本饶有兴味的书,而且也写得漂亮。你必须承认他是个游历家,而且他也没有误用游历家的特权。他的花言巧语是有趣而无害,如果花言巧语能够做到这样的话,而且就他所涉及范围而言,他的花言巧语也不是太多的。……如果我这辈子能够看到那个国家,并能跑到那里,我在这些方面要好好地玩弄一番呢。”
平托自1537年起在东方游历,历时21年。他曾到过东南亚和中国、印度等地,1558年返回故土。他所撰《游记》于1614年出版,书中对中国文明有较详细的介绍,半虚半实的描绘将中国理想化了,难怪欧人将信将疑。该书英译本于1653年在伦敦出版。这可能是坦普尔最早接触到的关于中国的材料。
坦普尔的三卷本文集分别于1680、1692、1701年出版。其中多篇涉及中国的事情。如《讨论古今的学术》、《论伊壁鸠鲁花园》等,谈论中华文明比较详细的是《论英雄的美德》。当初也许是出于奥斯本的鼓动,坦普尔开始阅读包括《马可·波罗游记》在内的关于中国的各种游记,日后便在其著作里对中国的事情津津乐道。比如在《关于健康与长寿》中介绍了大量的中国古代的养生之道,言语之间,兴趣盎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中国宗教信仰问题的看法,他认为中国的信仰可以分为士大夫的信仰和平民的信仰。后者所信奉的那些“粗鄙而愚蠢的偶像崇拜”,只不过是“下流的东西,是一种等而下之的“迷信”。而中国士大夫崇拜的则是“他们之所信为永生的宇宙之神;无庙宇,无偶像,也无祭师”。此后法国思想家培尔和伏尔泰正是沿着这样的思路去看待中国人信仰的。后者在《风俗论》里即言:“中国的儒生崇拜一个唯一的上帝,但却听任人民受和尚的迷信行为的蛊惑。”说法与坦普尔如出一辙。
坦普尔对中国的认识之所以高出当时一般英国人,是因为他别具一双世界性眼光。他能对大家不甚留意的陌生国度发生兴趣,如东方的中国,西方的秘鲁,北方的鞑靼,南方的阿开迪亚。他说,这些辽远的民族不但可以提供一种异域生活景象,而且可以启发对我们自身的反思。他把异域文明当作一面镜子,所以每每对异域民族的生活与信仰有精辟之论,而对周遭习而不察的事物多一分新鲜感受。不仅如此,他的敏悟使他能立刻捕捉到文化观念中的时代新动向。在谈论荷兰联邦时他说,由于商务来往频繁,各种不同的教义、习俗与仪式相互影响,各国人民加强了和平友好的联系,好像变成了“世界公民”。可见,殖民和贸易也会带来一种历史进步,不仅是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进步,还是一种意识的、观念的、精神的进步。这样一种高瞻远瞩的见识背后正是他的世界性眼光。
17世纪欧洲的文人,偶然谈到世界时,总是说“从巴黎到秘鲁,从日本到罗马”。坦普尔则说“从中国一直到秘鲁”。这样一句话在18世纪差不多是一般文人的口头禅。那位大名鼎鼎的约翰逊博士就说过同样的名言:“要用远大的眼光来瞻顾人类,从中国一直到秘鲁”。横贯在这些名言中的正是跳出欧洲中心,放眼四方的世界意识。
孔子:最有学问、智慧和道德的中国人
1657年,坦普尔发表《论英雄的美德》(Of Heroic Virtue)一文,他把中国作为地球陆地的四极之一,与秘鲁、鞑靼、波斯并立。在这篇文章的第二节,坦普尔用了二十多页的篇幅介绍了中华文明的诸方面内容。
他首先说明中国的位置幅员和区域,也提及马可·波罗的《游记》,以及满洲人入关等历史事件。其中他特别注意到了中国的政治制度及相关情形。不过,他首先申明,要理解这些,必须先要说说中国人的学术。
他在文中所举的文化英雄,包括孔子、亚历山大,以及神话传说里的一些人物。坦普尔在系统地叙述那个“伟大的古老的中华帝国”时,对孔子的学说多有称道。他热情赞扬中国的历史和政治制度,称中国是世界上已知的最伟大、最富有、人口最多的国家,是拥有比任何别的国家更优良的政治体制的国家。他认为,中国两个最大的英雄是伏羲和孔子,他在这里所说的英雄实际上是我们所理解的精神导师或先师。他称孔子具有“突出的天才,浩博的学问,可敬的道德,优越的天性”,是“真的爱国者和爱人类者”,是“最有学问、最有智慧、最有道德的中国人。”
坦普尔说:“他(孔子)留下的根本遗训是:每个人必须学习并努力改善自己的天性,尽可能使之臻于完善,从而使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永远不会(或尽可能少)背离自然法则。这并不是说可以不要思想、探询和勤勉,它们是可以自然而然达到的。因此研究哲学是必需的。哲学使人明白什么是善的东西,什么是恶的东西……诗人各自因其地位的不同,而知晓什么是该行的,什么是该回避的。……总而言之,孔子著述的唯一目标,似乎就是教人能过一种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