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应交税金
10.1.1 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的营业额为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营业税核算内容
(1)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因从事业务不同,其应税营业收入的具体内容也不同。相关营业税核算的具体内容及税率如下:
①建筑业(建筑、修缮、装饰)计税依据: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营业税的税率一般为3%。
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对于装饰劳务,无论是否为清包工的形式,其营业额可以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通常情况下,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必须根据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②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转让无形资产业务的应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的税率一般为5%。
③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业务的应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的税率为5%。
(2)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如兼营运输业(3%)、代理业、旅店业、租赁业、饮食业、娱乐业(5%~20%)等营业税应税项目,必须根据适用税率缴纳营业税。
①涉及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等业务的应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的税率一般为3%。
②涉及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等业务的应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的税率为5%。
③涉及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游艺等娱乐业务的应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的税率根据各地税务部门要求,一般为5%~20%。
企业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其他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营业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和计算公式
1.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纳税地点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超过6个月未申报纳税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可补征税款。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期限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过程中,如果合同规定了付款日期的,则不论届时是否收到款项,均以该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4)对于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为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销售合同签订后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如果不签订合同,则为建筑物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5)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计算公式
营业税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例10-1】中建公司自建一栋综合楼,总造价200万元,其中1000平方米用作本公司办公室,另1000平方米住房以180万元出售。试计算营业税。
建筑公司自建自用部分不征收营业税;自建自售的,按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分别缴纳两道营业税。根据同类工程价格或销售同类不动产价格确定计税依据;没有同类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出售住房部分建筑业应纳税款的计算:(假设成本利润率为10%)
200×0.5×(1+10%)×3%÷(1-3%)≈3.4(万元)
出售住房部分销售不动产应纳税款的计算:
180×5%=9(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3.4+9=12.4(万元)
四、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1)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发生应缴纳营业税的经济业务,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应交营业税)。
【例10-2】中建公司以建筑、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为主,当月应确认营业收入300000元,营业税税率3%。作如下账务处理(仅编制税金环节):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例10-3】中建公司业务涉及建筑、安装和施工机械租赁等多方面,公司对各种业务分开核算,其中当月建筑、安装等业务收入500000元,施工机械租赁等业务收入300000元,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服务业营业税税率5%。作如下账务处理(仅编制税金环节):
分开核算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00×3%+300000×5%=300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假设公司未对各种业务分开核算,则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账务处理如下:
分开核算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00+300000)×5%=400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应交营业税)。
【例10-4】中建公司出售部分办公用房,房屋原价400000元,已提折旧240000元。出售所得收入200000元已存入银行,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000元,已清理完毕,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这项经济业务,该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销售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00×5%=10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3)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10-5】中建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出售,取得收入40000元已存入银行。该专利权的成本价值为30000元,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专利权应缴的营业税=40000×5%=2000(元)
借:银行存款。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4)本月上缴本月应缴的营业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营业税,应于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取得的赞助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各种名目的赞助收入是否要缴纳营业税,要看是否发生了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如果没有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收入系属无偿取得,不需缴纳营业税;反之,如果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赞助收入系属有偿取得,应缴纳营业税。
五、新《会计准则》对“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的会计核算要求
新准则将“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