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浙江省“十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农村文化建设经费11.23亿元,居全国各省区第二位,人均文化经费7.8元,居全国各省区首位。至2006年年底,全省建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92个,建筑面积45.3万平方米;群艺馆12个、县级文化馆87个,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覆盖率分别达97%和87%。全省1525个乡镇中,有文化站建制的达1493个,覆盖率为97.9%,其中837个建有站舍,占有文化站建制的56%。全省35061个行政村,建有村文化活动室的有19072个,覆盖率达到56%。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2006年省级专项资金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达到8200万元,比“十五”期间每年投入的1500万元增加了4.5倍。从2007年起,省级专项资金对全省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更是增加到每年10900万元,其投入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前所未有。其中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即“两馆一站”建设专项资金达到了每年38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欠发达地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预计至2010年,全省农村将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文化大省建设要求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文化阵地覆盖面、文化资源利用率、文化服务能力等主要发展指标全国领先。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达到国家或省规定标准,彻底消除公益性文化单位无馆(舍)现象。
广东省近五年将预计总投入107亿元,用于26个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其中重点项目9个,总投资约92.803亿元;一般项目10个,总投资2.55亿元;预备项目7个,总投资约11.6562亿元。同时,2005年—2008年,广东省财政投入1亿元扶持东西两翼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益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江苏省从2004年起,省政府3年内投资100亿元,打造十大社会公益事业,其中有5项是文化场馆设施。
2005年,江苏省财政用于支持新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累计投入达到了1.06亿元。
2005年山东省加大了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全省共投资2.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33亿元;2006年,山东省财政投资2.53亿元用于全省文化设施的建设。
2006年,云南省对公益性文化事业设施投入的建设资金也超过了5000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距离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文化基础设施的数量、容量、规模与农村社区人口规模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广大农村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目前,全国有相当一部分县级图书馆设备陈旧、无购书经费、无电子阅览终端;多数县级电影公司难以正常运转;很多县级剧团有名无实;很多乡镇文化站中,只有一块牌子或一间办公用房,根本无法开展活动;绝大部分的行政村至今无文化活动室,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许多空白点;在广播电视方面,虽然广播电视覆盖率逐年提高,但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投入仍显不足,因此,有线广播电视入村率低,入户率更低。
东部地区:京、津、冀、沪、苏、浙、闽、鲁、粤、琼;中部地区:晋、皖、赣、豫、鄂、湘;西部地区:
蒙、桂、渝、云、贵、川、藏、陕、甘、青、宁、疆;东北地区:辽、吉、黑。
(二)我国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成因分析
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观念意识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既受财政投入方面的制约,也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总体看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地方党政组织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少党政干部都认为农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而改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尚不够突出,搞文化建设是搞花架子,费力不讨好。基层党政组织对文化工作普遍存在“有钱就抓,没钱就不抓”、“有空就抓,没空就不抓”、“上边要求紧就抓,上边要求不紧就不抓”的态度,加强文化建设仅仅是“写在纸上、念在嘴上、贴在墙上、印在书上”,而实际投入少。有的甚至把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当做“楼堂馆所”排除到整体建设规划之外。有些基层党政组织认为文化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只能由国家投资,外力不得涉足,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打不开思路、迈不开步子,难以在政府凝聚内力、加大投入的同时,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积极发展和扩大主流文化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这也许就是“六五”时期国家提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在一些地区到“十五”时期末尚未完成,同时许多地方一大批早已落后、形同虚设的已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存量资源得不到及时更新改造以发挥其作用的根本原因。
第二,各级政府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不足。当前在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两极分化比较严重,处于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山区、海岛的乡(镇)因受地理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缓慢,制约了对文化设施的投入,一些地方没有按要求制定配套资金落实、土地无偿使用、免征税费等相关政策,有的地方项目立项后,承诺的配套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导致项目难以按期上马建设,省补助资金也有沉淀迹象。在以“两馆一站”为重点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评估标准的变化,致使相当一部分初建时已达标的文化设施很快就成为不达标的设施。同时,“两馆一站”建设的资金是按省级财政和当地财政两级按比例配套的办法解决的。比如,建设一个乡镇文化站,省里补助一部分,当地财政补助一部分,其余的需由建设单位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但是,建设一个标准化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至少需要几十万元。省、州(市)不能全额补助,当地财政配套的部分,如果区县经济比较发达,尚可支撑,经济困难的区县就很难办到。结果往往出现由于区县资金不到位而无法动工的现象,个别区县甚至出现挪用上级拨款的情况。
第三,体制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管理和考核。由于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既缺乏认识,又缺乏具有连续性的有力措施;在总体上存在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的倾向,重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轻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没有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工作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和财政预算,纳入对政府工作业绩的刚性考核范围之中,从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
不仅如此,随着文化站下放乡镇管理后,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随即丧失了对文化站的人事、经费等管理手段,只有业务上的指导和管理职能,实际上就失去了对文化站的指挥权、监督权、约束权。另外,文化工作在乡镇考核指标体系中地位甚微,文化工作也就可有可无,文化站工作人员职责不清、无责可守、有职不守,普遍兼做其他工作。
(三)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个以公有文化基础设施为主导,社会团体、民办文化做补充的,遍及农村集镇,合理布局、公平准入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才能为农村居民接受公共文化提供广阔平台和优质服务。因此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县文化馆要具备综合性功能,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化建设。乡镇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站(所)整合,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村文化活动室可‘一室多用’,明确由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在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可改造为村文化活动基地。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提倡中小学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定时就近向农民群众开放,把中小学校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对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由政府给乡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
具体来说,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