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死在炎热的夏天,在路上颠簸了近两个月,尽管李斯用了多种防腐办法,可是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他还是没法阻止尸体的迅速腐烂。车队抵达九原(今内蒙包头市)时,装载秦始皇遗体的凉车散发出恶臭,随从官员只好在车上装载一百多斤鲍鱼,借鱼的臭味遮饰腐尸的气味。
因此,秦始皇的遗体运达咸阳后,立即就被安排下葬。但是在下葬后期,秦政府做了一件残酷而愚蠢的糗事——把所有知道地宫秘密的工匠全部埋闭在了里面。这件事在刑徒中间引起了恐慌,他们纷纷逃亡,其中有一伙刑徒值得一提,他们的头目叫英布。
英布是六县人,出身平民。小时候,有位怪人给他看相说:“你当在受刑之后称王。”这种心理暗示对英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到壮年后,英布犯了法,被判处黥刑。英布愉快地笑着说:“有人给我看相,第二章秦末的风云激荡说我当在受刑之后称王,现在,大概就要应验了。”听他这么说,大家都耍笑他。英布定罪后被押送到骊山服役,在这里他专门与罪犯头目、豪杰来往,算是个有心人。现在,他趁着混乱,带领同伙逃出关中,来到长江之中,做起了职业强盗。这个人后来对刘邦的事业产生过重大影响。
摆在秦政府面前的难题是,与陵墓有关的地面工程并没有全部完工,整陵起丘的工作基本没有做。大量的劳动力被杀或逃亡了,骊山工地上出现了严重的民工荒。秦帝国的高层没有办法,只能立即诏令全国的地方政府:还得找人干活!
咸阳找人干活的公文迅速传达到了沛县的县衙中,这愁坏了县令,也愁坏了亭长刘邦。
刘邦虽然有自己朦胧的政治目标,可这个目标过于高大,他当时根本无从着手,所以只能算是一个缥缈的梦。梦代替不了现实。他现在面临的,是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一场严重的人生危机。
整个沛县的官场都知道,这次朝廷征发民工去骊山干活,是件非常困难的事。首先,本县的青壮年刑徒去年都送走了,今年判刑的那点人,根本凑不足人数。要想完成任务,就得征发良民;其二,政府把建筑工匠大规模闭埋而死的消息,让刑徒民工们知道此去犹如送死。让他们去干活还勉强,让他们去送死,他们不会甘心顺应。
但是,中央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沛县政府没有丝毫与上级讨价还价的余地。县令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全县干部统一思想,发扬啃硬骨头的精神,坚决完成中央政府安排下来的光荣政治任务。
经过全县干部的一致努力——说服、恐吓——咸阳安排下来的人数好歹凑齐了,可新的问题是,派谁押送?
再让刘邦去,他会去吗?
这事刘邦还真犯了合计。他潜意识中也不想去,因为此行困难与危险极大,与上次不能相提并论。这几乎是个难以完成的任务。他明白,这群人把去咸阳视为赴死,其抵触情绪可想而知,如果一旦受到刺激,必会成为亡命之徒,什么事都可能干出来。但他如果畏惧不去,无论推托、装病,都势必会影响自己在沛县干部群众中的威信,自己以后真想干点什么大事,谁还会支持?
去,危险重重;不去,生不如死。经过一番困难抉择,刘邦下定决心,去!
沛县的官员们松了一口气,有不怕事的小亭长刘邦顶着,他们解脱了。然而,事情比刘邦想象的要糟糕。他押解着数百名民工刚出沛县不久,就有人开始脱离队伍逃跑;等走出去百多里路时,已经跑掉了许多。刘邦自忖,照这种趋势,等赶到骊山,这些人就跑光了,怎么办呢?他有三种选择,第一,坚决地制止民工逃跑,不惜使用严厉的惩罚手段;第二,睁只眼闭只眼,跑光了再想办法;第三,既然自己制止不了,干脆送个人情,主动把他们放掉。
采取第一个方案,可能会激起民工们的暴力反抗,不仅制止不了他们逃亡,还可能危及自己的性命;采取第二个方案,也是条绝路,人跑没了,政府追究罪责,自己逃脱不掉干系,照样要掉脑袋;采取第三个方案,虽然是绝路,但做了个人情,既然政府与民众注定要得罪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得罪政府比较合算,起码民工们会感激自己。
这一天,他们在丰邑西面一片大沼泽地中的高地上宿营。刘邦故意喝醉酒,深夜,他乘着酒兴把剩余的民工召集起来,说:“你们都逃命去吧,我从此也找个地方躲藏起来。”刘邦之所以故意喝醉,是想给自己留点后路,万一被官府抓住,醉酒也大小算一个自辩的借口。
众人没有一哄而散,有十几个讲义气的人甚至不愿离去,他们表示愿意追随刘邦左右。这对刘邦是个不小的收获,一群人在一起,总比自己一个人好混。刘邦与大家商量,计划领着他们逃到芒砀山落草,大伙慌乱没有主意,表示唯刘邦之命是从。
去芒砀山,是刘邦预想好了的。
芒砀山不很高,主峰海拔只有156米,但名气却是不小。这一带地处黄淮平原,广袤千里,在今豫皖苏鲁四省交接地带,突兀间有十几座小山耸起,它们连绵为一体,环绕出一片方圆十多公里的奇特山地。远望翠色苍郁,雾岚蒸浮,幽深静谧。
这里地处偏远,岩壑纵横,人迹罕至,是个躲藏追捕的好去处。更好的是,这里归砀郡管辖,泗水郡的人如果来追捕,不是很方便。
从一个体制内的小官吏,一夜之间变成了国家通缉的逃犯,刘邦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没了退路。
阴暗的夜晚,想走出茫茫的沼泽地,找准去芒砀山的路径,并非是件容易事。刘邦安排一个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去前面探路,其余人跟在后面。走了一会儿,在前面探路的人惊恐地跑了回来,报告说:“前面有条大蛇拦在路上,过不去了,还是另找路罢。”刘邦醉意蒙眬,胆子正壮,说:“大丈夫行路,有什么可怕!”他来到队伍前头,亲自领着大家前行。果然,前面的路上横卧着一条巨大的蟒蛇,刘邦嗖地拔出腰下的佩剑,挥剑把大蛇斩成两节。
丰西沼泽离芒砀山不远,刘邦一行很快躲进了山区。官府没有追捕他们,沛县的官员认为,刘邦是不得已而为之,也算替沛县的干部群众受过;只要他自己不回来自投罗网,跑也就跑了,没必要认真。既然县里对这事采取尽量淡化的态度,郡里也就不想认真追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刘邦不从山里出来捣乱,他们也懒得去过问这件事。
不过,沛县政府也不能完全装作无事,样子还须做做,刘邦虽然抓不到,但他的家属还留在家里,那时候讲究诛连,所以就把刘邦的老婆吕雉关进了监狱。吕家与县令关系友好,监狱又属于曹参主管,按道理说吕雉在狱中也受不了什么罪;可是偏偏有个狱卒不识相,对吕雉很不礼貌,这惹恼了他的一个叫任敖的同事,任敖狠狠地揍了那小子一顿,打得那小子几乎伤残。这个小子上告,却根本没人理他。
没过多久,经过萧何等人的疏通与打点,吕雉被保释了出来,没什么事了。
芒砀山物产丰富,刘邦他们本来就自带着干粮,再采点水果,打只野兔,自己动手种点蔬菜,倒也勉强能对付一段时间。
就在他们艰苦度日之时,有一天,山外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是刘邦的好友兼连襟樊哙,女的是刘邦的老婆吕雉。这两个人给他们带来了许多吃的、用的物品。自此以后他们经常进山,而且其他人的亲戚朋友知道后也主动来给他们送东西,刘邦一伙在芒砀山的生活就这样安顿了下来。
生活虽然没有问题,可是老困在山里也不是长久之计。刘邦有些郁闷,但是他毫无办法。
转眼到了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209年。
这年七月,阴雨绵绵,这种天气容易让人情绪不好,刘邦心烦意乱,可是他不知道,在离芒砀山东南方向不远的一个地方,有人正为碰上这个漫长的阴雨天气而高兴,并为此搞了些小动作。正是这个人,让刘邦脱离了困境。
那个地方叫蕲县大泽乡,今属于安徽宿州市西寺坡乡的地盘,那个暗暗高兴的人名叫陈胜,字涉,阳城人,即今河南省登封市人。
这样说可能很多人不认可,因为关于陈胜的家乡在哪里,至今没有定论。
司马迁说,陈胜是阳城人,可阳城具体在什么位置,他没有明说,或者说他也没搞清楚。现在关于陈胜家乡的说法至少有四种,一说在今河南登封县东南的告成镇,二说在今河南东南部周口市的商水县,三说在今河南南阳市的方城县,四说在今安徽宿县。
首先可以肯定,第四种说法——今安徽宿县之说——几乎等于胡说,秦汉时期根本就没有在此地设置过阳城县,起码是古籍上没有任何记载。倡导此说者的依据有二,一是根据明朝不靠谱的地方志,二是推测陈胜既然带领的戍卒多是今安徽人,他也应该与他们同乡。
第三种说法,即今南阳方城县说,也有些穿凿附会。因为论者的依据仅仅是根据《史记·曹相国世家》的相关记载:“从南攻,与南阳守,战阳城郭东,陷陈(阵),取宛,虏,尽定南阳郡。”可是这里所说的阳城,可能应该称堵阳城。此地在汉朝时置堵阳县,秦朝是否在此地设过阳城县,没有记载。
第一种登封说与第二种商水说,都有道理。
三国时期的学者韦昭和唐代学者司马贞、张守节等赞成“登封说”。司马贞《索引》引韦昭云:“阳城属颍川郡。”位置大致在今天的登封附近。范文澜、吕振羽等采纳此说。
这种说法比较正统,因为根据古籍记载,秦朝确实把阳城县设在登封。但反对者提出三条理由质疑此说,其一,陈胜是楚国人,而登封从未隶属过楚国;其二赵高污蔑李斯时曾说:“楚盗陈胜等,皆是丞相傍县之子。”李斯是上蔡人,登封离上蔡较远;其三陈胜在陈县(今河南淮阳)有许多朋友,且他定都陈县后,他的岳父及许多老乡都去看他,如果家乡离陈县较远,在秦朝的控制区内,估计他们很难自由来往。
在这三条反对的理由中,第一条站不住脚,史籍上没有明确说陈胜是楚国人,只是说朝廷称他为“楚盗”;而他建立的政权又叫“张楚国”,而没有叫“张韩国”。然而,这完全可以做其他解释,第一,“楚盗”只是说他是在楚国的故地上为盗;第二,他建立张楚国,是认为他是在楚地且主要带领楚国人反叛,出于现实的政治考虑,只能如此。
但是,其他两条反对理由,却非常有力。
因此,现在很多人都认同第二种说法,即陈胜为今河南商水县人——今商水县与上蔡相邻,离淮阳(陈县)也很近,而且属于楚国故地。
但此说也存有弱点,即没有明确的史籍记载,说在秦朝时今商水县附近曾有个阳城县。此处有阳城的记载见于汉宣帝时期,当时朝廷在这里设有一个侯国,名叫阳城,仅此而已。
综合上述,我这里只好采用传统的说法,姑且称陈胜为今河南登封人。
站在现在的角度看,一个河南人千里迢迢跑到人家安徽的地盘上搞小动作,多少有点令人感到奇怪。
事情的原委大致这样:帝国的军方计划征发九百名新兵去北方的渔阳戍边,这渔阳就在今北京市的密云一带,那时算是与匈奴斗争的前线。
这批新兵由两名尉级军官带队,还有两名屯长协助他们工作。这两名中级军官的名字没有留下来,可他们的下级——两名屯长的名字却留了下来,他们其中的一个就是陈胜,另一个名叫吴广。吴广与陈胜有私交,他的籍贯在阳夏,即今河南太康县。
这群人为什么从河南来到了安徽宿州?这是一个谜团,或许可以这样推测:第一,这些新兵不是在今河南地区征的,他们应该来自今安徽、江苏地区,甚至江浙一带。因为如果他们是在今河南地区征发的,那么他们应该直接北上,没有必要向东绕一个老大的圈子,跑到大泽乡;第二,这些人是在今河南地区征发的,他们东行是因为本来要到海边某地驻防,临时接到命令,又改道北上去渔阳;第三,他们是想赶到泗水边,坐船走水路北上。
综合分析,第一种可能性最大,即陈胜、吴广根本不是这群新兵中的一员,他们是现役的低级军官,因为精明强干,被上级领导看中,临时借调来协助带队。
陈胜起义之初班底构成人员的籍贯,也可证实这一点。当时,从这九百戍卒中脱颖而出了数位优秀的将领,他们的家乡都在今安徽的地盘上,例如邓宗为汝阴(今安徽阜阳)人,葛婴为符离(今安徽宿州)人,宋留与伍徐为铚(今安徽宿县西南)人,吕臣为新阳(今安徽太和)人。
陈胜这个人虽然出身农民,但自小就有野心,且毫不掩饰。他曾给地主家打工,有一次在田边休息,怅恨自己命运不济,对伙伴们说:
“将来不管谁富贵了,可不能忘记老朋友。”大伙听了他这没头没脑的话感到可笑,说:“你给人家耕田种地,哪来机会富贵?”陈胜叹口气说:“唉,燕雀怎么会懂得鸿雁的志向呢!”
大家需记住这一节,因为陈胜真的富贵后,实际做得很差劲儿。
陈胜总想找机会改变自己的身份,7月的大雨天帮了他的忙。这场不肯停歇的雨冲淹了道路,使戍卒队伍无法前行。换句话说,他们被牢牢困住了,估计不可能如期赶到防地。
这本不算什么。按照帝国的法律,戍卒误期赶不到驻防地,要接受惩罚,一般罪不至死;如果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误期,经过核实,还可以免除惩罚。陈胜知道这条律令,戍卒们本来也很清楚,但此前咸阳宫廷里的一个阴谋,却让这条律令在大家的头脑中模糊了起来。陈胜计划利用这一点,大做文章,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