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6月15日,孙中山提议组建的美洲洪门筹饷局在旧金山成立,以革命军政府名义发行了面额为10美元、100美元、1000美元的债券,孙中山亲手制订的筹饷约章规定:捐数五美元以上者,均双倍给发中华民国金币票收执,十元者列名为优先国民,百元者记功一次,千元者记大功一次,待民国成立后论功行赏,数月内募集到140万余美元。“所收捐款多少,除经费外,一概存入银行,以备孙大哥有事随时调用,他事不得提支”。既是捐款,理应不必求回报,规定了未来的回报期许,跟买股票何异,所以这次筹款仍难逃发行革命股票之嫌。此后,孙中山又在古巴成立代理筹饷处,将股票发行范围拓展到南美。
直到这一年的5月,孙中山才宣布成立“革命公司”,发行“革命股票”,其实,他成立的第一个革命组织兴中会,就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革命公司”了,他亲自为股票做广告,会员也纷纷购买了“革命股票”,这些都是事实。孙中山此次公开成立“革命公司”,等于公开承认搞革命就像做买卖,是一种投资行为,我创办“革命公司”,发行“革命股票”,你们来投资,将来革命成功,将还本付息。在此,我们还能感受革命的所谓崇高性吗?在这里,革命其实庸俗得很,就是一种投资回报行为,只不过,出资者与革命者,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罢了。而且为了扩大资金来源,孙中山答应回报投资者,尤其是面对外国政府和外国政客时,不惜许以特权,真有点不顾一切的意味。所以,美国史学家韦慕庭在评价孙中山的融资行为时,给予毫不留情的批评:“从现时的观点来回顾过去的历史,人们会认为,孙博士对债权人的某些许诺似乎是鲁莽大胆的,甚至是丧失原则的。对于提供特权、地位和租界一事,也许孙中山毫无内疚不安之感。”
革命就像做买卖,这与吴思先生所说的血酬定律有异曲同工之处。吴思先生认为,血酬就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什么“十可报百,万可图亿”,给予优先国民,记大功,给中国国籍,都是孙中山允应的投资回报。孙中山领导的暴力革命不像某种生产,直接参与价值创造,但他的暴力革命之所以值得那么多人去入股投资,除了投资者个人利益的计算,革命成功,投资者都成了国家的大股东,必将获得投资的高额个人回报。更重要的是,正是其拼争的目标有价值:革命成功建立民主国家,必将是中国前所未有的伟大进步,于国家民族大有利焉,是中华儿女之所愿。
然而,这样的投资毕竟是以消灭敌人、消灭生命的方式来增进自己的收益,貌似是一种经济计算,其实是最不经济的计算,因为,真正经济的计算,是在分工与合作、谈判与互利中实现双赢、多赢,从而增进自己的收益,从而整体上增进社会的收益。但类似革命暴力这样的投资,是给别人做减法,给自己做加法,说是豪取强夺又有何不可?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能够不开“革命公司”,不发“革命股票”,而是开“改革公司”,发行“改良股票”,才是最好的办法。
两个“现代吕不韦”。
到底有多少人持有孙中山的“革命股票”,革命成功后的民国政府是否兑现过名目繁多的“革命股票”,很多人的情况不得而知了。但有两个人有必要提一提的,一个是孙中山的大哥孙眉,一个是被称为“革命圣人”的张静江。两人对于孙中山的“革命公司”投入巨甚,为国毁家纾难,堪称“现代吕不韦”,民国成立之后,孙眉未获一官半职,张静江风光十分,差别很大。
孙眉是孙中山的大哥,17岁时(1871年)远赴檀香山谋生,不数载,成为檀香山华侨巨富,至1885年前后,他领有土地约6000英亩(约合2万华亩),雇工1000多人,养牧牛、马、猪、羊等牲畜数万头,积资数万元,无形中成了一方的领袖,大家都尊称他为“茂宜王”。
孙中山走向革命道路,创办“革命公司”,作为大哥的孙眉注定与中国这场革命密不可分。事实上,他成了孙中山最为踏实的依靠,一生资助革命,独力供养老母及孙中山妻小,为孙中山解除后顾之忧。这里尤其要说说他对孙中山的“革命公司”的投资。
1894年10月1日,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第一个反清革命公司兴中会,按规定,入会者例捐底银5元作为会费,孙眉不但交了会费,还慷慨地另捐股份200元,从那时开始了对革命股票的不断投资,具体投资情况,就在“倒孙运动”中,孙中山在巴黎吴稚晖所办的《新世纪报》为自己辩护时,可以看到孙眉投资情况:
“当日图广州之革命(指1895年广州重阳之役)以资财赞助者,固无几人也。所得助者,香港一二人出资数千,檀香山出资数千,合共不过万余耳。而数年之经营,数省之联络,及于羊城失事时所发现之实迹,已非万余金所能者也,则人人皆知也。其余之财何自来乎?皆我兄及我出也。又庚子惠州起兵及他方经营接济,所费不下十余万元,所得助者只有香港李君(李纪堂)出二万余元,及一日本义侠出五千元,其余则我一人筹获而来也。自此吾一人之财力已尽,而缓急皆赖家兄之接济,所费资财多我兄弟二人任之,所得自国人及日本人之助者前后统共不过四五万元耳。若谓我以十余年之时间,而借革命而获取他人四五万元之资,则我前此以卖药行医每年所得不止万余元……若为图利计,我亦何乐于革命而致失我谋生之地位,去我固有之资财,折我兄已立之恒产耶?两年前家兄在檀已报穷破产,则以恒产作按,借贷到期无偿,为债主拍卖其业,今迁居香港,寄人篱下,以耕种为活,而近因租价未定,又将为地主所逐……”
据统计,孙眉前后资助革命党起义之经费,共约70万美元,当然大多数是没有“票据”的。破产后,在1909年,孙眉又亲身回国参加革命斗争。按照孙中山的“革命公司”的入股规定:千元者记大功一次,待民国成立后论功行赏。孙眉投了那么多钱进去,且亲自参加革命,论功行赏,他至少可以得个一官半职,但是,孙中山则认为要提倡举贤任能,虽为革命功勋卓著的孙眉,也不予任用。有人要推举孙眉为广东都督,孙中山说:“家兄质直过人,而素不陷于政治,一登舞台,人易欺其以方。粤督任重,才浅肆应,绝非所宜。若为事择人,则安置民军,办理实业,家兄当能为之。”就是不让孙眉涉足政界而得一官半职。1913年,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讨袁失败,逃亡日本。因怕遭袁世凯迫害,年已花甲的孙眉不得不再次远离故乡,移居澳门,两年后病逝,卒年61岁。
这从一人侧面看出,孙中山是一个比较干净自洁的政治家,虽然不免被同仁怀疑贪污受贿,但试想如果他贪污受贿,钱又用到哪里了呢?他的家人非但没有沾他什么光,还赔光了家产,这或许正是孙中山的股票信用度高,有那么多人热情投资的原因吧。
比起孙眉,张静江才是名副其实的“现代吕不韦”。此人极具传奇色彩,他本是商人的后代,擅长经商。1902年,张静江以驻法使馆商务参赞的身份随驻法公使孙宝琦出使法国,并在巴黎经商获得成功。商业上成功的张静江并没有把自己局限于一个商人,而是把自己的触角伸向政治,扮演更为复杂的角色。他同情和向往革命,积极地投资革命,由此参与到中国近现代政治进程中去,成为孙中山、蒋介石等人都十分器重的人物。
很显然,张静江不是一般的商人,而是有“政治头脑”的商人,他向往革命,更看好孙中山的“革命公司”,有心投资革命,直到机会降临。1905年8月,张静江与孙中山在赴法的轮船上相遇,张静江向孙中山抛出投资意向:“君非实行革命之孙君乎?闻名久矣,余亦深信非革命不能救中国。近数年在法国经商,获资数万,甚欲为君之助,君如有需,请随时电知。余当悉力以应。”商人就是商人,做生意没有那么多废话,多么直截了当。张静江与孙中山约定汇款的暗号:A、B、C、D、E,分别代表1、2、3、4、5万元。当时孙中山的革命公司并没有被太多人看好,两人萍水相逢,这个张静江就这么看好孙的公司前景,委实令孙中山有点狐疑。
不过,两年后,当同盟会用度拮据之时,孙中山突然想起在轮船上碰到的那个口气极大的商人,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给张静江发了一封电报,写了一个“C”,当时很多人都不相信,“仅凭一个C字,能讨来三万法郎,岂非太阳从西边出?”(据说当时孙中山的生活费一天仅为一角五分。)但数日后真的收到三万法郎,孙中山大为惊奇,认为遇到了革命“奇人”。
自此以后,每遇革命款项不济,孙中山便想到了张静江的汇款之约,而张每次均能按时如数将款寄到。甚至有一次由于款项不支,反清起义无法举行,张静江将他在巴黎通运公司所经营的一个茶店卖掉以资起义,令孙中山感动不已,他曾言:“自同盟会成立之后,始有向外筹资之举,当时出资最勇而名者,张静江也,倾其巴黎之店所得六七万元,尽以助饷。”为了感谢张静江的资助,孙中山曾让胡汉民回信以示谢意。张静江随即复信:“余深信君必能实行革命,故愿尽力助君成此大业。君我既成同志,彼此默契,实无报告事实之必要;若因报告事实而为敌人所知,殊于事实进行有所不利。君能努力猛进,即胜于作长信多多。”由此即可看出张静江确有一颗博大的爱国之心外,他正以一个老练的商人的眼光,认准了对于这桩革命爱国投资是必胜必赢的选择。
张静江的投资后来可谓大获全胜,成为民国政坛元老,曾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代理国民政府主席,孙中山称他为中华第一奇人,毛泽东认为他是有“经济眼光的人”,陈果夫则称他为“党国理财”第一人,蒋介石更称他为“革命导师”。后人将张静江称为“现代吕不韦”,真是十分精准的概括。
在商言商,当然可以创造商业奇迹,但是,商业永远不可能独立于政治之外,前面我们讲到孙眉在檀香山做成了“茂宜王”,但是,1904至1905年间,美国管辖下的夏威夷政府,颁布新的租地条例,对旧租地者孙眉所经营的农场造成重大损失,经营每况愈下,最后以破产收场。因此,我们固然主张在商言商,在政言政,政商不可搅为一体,但政商肯定会互相影响,不关心政治的商人,不是大商人,不以自己的商业力量来影响政治,改良政治,自己的商业帝国就有可能做不大做不长,甚至会被黑暗政治吞噬。张静江本是大清体制内的人,但他却通过投资革命,一下子从一个单纯的商人,进而参与到中国政治变革、社会转型中来,变成了时代的弄潮儿,以政闻名而非以商闻名,应该说张静江这样的商人是很值得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