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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吴宓(1)

吴宓(1894-1978),

字雨僧、雨生,笔名余生。陕西省泾阳县人。民国著名西洋文学家,比较文学家,我国研究中西比较文学的先驱者。

关键词:

家风、父子、癖怪、逸事、风采、为学、师道、卫道、红楼、浪漫、严苛、不苟、迂直、坦率、淳厚、任侠、自剖、师生、素友、知己、激恋、抉择、晚景、悲逝、评析

家风

吴宓的出生地安吴堡,隶属于泾阳县,民俗尚朴实,人刚直,风气淳厚。其性格特征,可用倔、犟、硬、顶、碰五个字概括,故而素有“陕西冷娃”之称。任继愈认为:“吴先生生长在陕西,关中有高山大川,水深土厚,文化传统可以上溯到周秦。吴先生具有关河人的凝重、刚健之质。古人常说关西出将,关东出相,吴先生生于关西,出身于军官家庭,他秉赋武将的性格,却走着诗人学者的道路。这种奇特结合,铸成吴先生特有的风格。”

吴宓家为泾阳富户,自幼家教甚严,这也养成了吴宓严谨的性格。吴宓曾在自编年谱中记载家中规矩:“儿童亦不许用鸦片烟器具及与鸦片烟形象有之物,尤其生物之罂粟花及鸦片烟果等,为玩具。尝谓‘一切丧德、败家之行事,皆由吸鸦片烟起’”,“三姑六婆,尤其佛教之僧尼,道教之男女道士,绝对不许入我家门。”“家人及宾客亲友,可畅谈德行善恶及涉及盛衰兴亡之人事、家事,但不许述说因果报应,及星象卜筮风水阴阳等迷信,又不许家人惊说‘怕鬼’。不许单独拜祀某神。”“然对乞丐,则多多施与求告贫乏者,亦酌予救济。”

不足1岁,吴宓生母李孺人即病逝,其生父都从不和吴宓谈及生母,家中未保留生母的照相、画像、墨迹、衣服等遗物,吴宓甚至不知生母的名字。到晚年,吴宓仍为此事伤怀,他在日记中写道:“回忆生世多年中行事,悔犹极多。生母李夫人之名讳、容像、性行,皆不获知,知由母之外家徐氏略闻一二,弥也伤怀已!”很多研究者认为,吴宓幼年母爱的缺失影响了他一生的****观。

吴宓的继母雷孺人在吴宓5岁时嫁到吴家,成为吴宓心目中母亲的替代角色。在《自编年谱》中,吴宓这样描写到他的继母:“雷孺人(讳清芬,1876-1948)为吾家乃至全族妇女中文化最高者,容貌端正,行为通达,无一般妇女之琐谈及俗态。宓自始即爱而敬之。世俗总以‘继母’为残虐不仁,而宓则恒觉雷孺人为可亲,直至1947年10月宓在上海最后见雷孺人于病床为止。”

由于祖父早逝,吴宓的祖母杨太淑人守节抚孤,忍辱负重,掌管家业数十年,独立抚养两个年幼的儿子长大。祖母虽未读过书,不识字,却通达人情事理,性严而明。但她性格又乖戾多疑,喜怒无常,从吴宓记事起,几乎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能感受到一种紧张压抑的家庭氛围,如影子般牢牢地统治着一切。吴宓不到1岁,生母就去世了,祖母把襁褓中的长孙抱到自己屋里,“鞠育抚养,不随继母,而长随祖母,共一炕或床寝,几于一日不离膝前者十四年”。

晚年,吴宓曾在自编年谱中反思祖母对自己一生性格的影响:“(1)溺爱,纵容过甚。不但使全家人皆不服,且养成了宓之许多不良的性行、习惯。(2)宓一生感情,冲动甚强。往往以一时之感情所激,固执私见,孤行己意,不辨是非,不计利害(后乃悔悟)。又自己勤奋劳苦,而不知如何寻欢求乐,无逸豫之情,少怡悦之意。即是:能工作,不能休息。能紧张,不能纵逸。对人,则太多计较与责难——以上皆类似(杨太淑人)之个性,由不自觉(无意)的模仿而来者。”

吴宓11岁时,继母雷氏两次带他到亲戚家参加宴席。宴席中,主人几次特夹菜肴,放到吴宓的碗碟中,继母也为他夹肴两三次。不料吴宓每遇主人及继母拈来的菜肴有不合口味者,立即皱眉、摇头,表示不高兴。雷氏则认为他对主人失礼,且在众宾客前不尊重她。两次宴席归来,雷氏皆告诉祖母。于是“宓宴席中失礼之罪行”,乃成为婆媳间斗气的导火索。而祖母也将吴宓当成了婆媳斗气的工具。

据吴宓记载:“1904秋,某夜。宓读完《左传》中陈公子完奔齐一长篇,能背诵,杨太淑人始同宓寝,时已甚迟矣。中宵,杨太淑人忽起,将宓重责痛打一次,就炕铺上压宓俯卧,用两手力拧(扭、扯)宓臀、腿、臂等处之肌肉,至于红肿,宓大哭叫。芷敬公(按:吴宓生父)不敢来,雷孺人不便来。独有刘妈闻声驰至,涕泣抱宓于怀,极力救护,劝止。杨太淑人旋即放手,侧坐,泪如雨下。久之,杨太淑人自往外间堂屋正中椅上端坐,刘妈侧立,扶持宓跪于其前。杨太淑人坚持送宓至井边,命宓即投井死。刘妈苦谏,相持。其后各自静默,直至明晨,始各归,寝息。”

祖母六十大寿,吴家在西安住宅中摆设女宾宴席,吃饭中间吴宓口渴,小婢女翠屏端来了一碗开水,只因吴宓嫌开水太热,说一口气喝不下,祖母就勃然大怒,将水碗劈头砸向翠屏,又斥令翠屏待在院子里准备受罚。时值阴历九月,北方已有些许寒意,杨老夫人匆匆用完餐,竟然令翠屏脱光衣服,后来经女眷们的劝说才保留了短裤。这还不算,她还亲自动手,用尽气力打骂翠屏,打得她血流满身,披发呼救。经过这一番折腾,14岁的翠屏患上了“女儿痨”,后被丢给乡间一老妇。吴宓心生愧疚,曾独自去看望过翠屏,但不幸两年后翠屏还是不治身亡。多年后吴宓回想此事,仍自责不已。

父子

因襁褓中丧母,祖母怕吴宓无人照顾,做主将3岁的吴宓出为其叔父吴建常(称仲旗公)的继嗣。吴建常于1897年的陕西乡试中被录为副贡生,少年得志,弯弓骑射,西出阳关,欲在边塞建功立业。辛亥前后,吴建常曾官至陕甘都督的参谋长兼秘书长、凉州副都统,辞官后赋闲沪上。吴宓7岁之前,吴建常对他并未有太多关心。从吴宓7岁到17岁赴北京求学的十年间,与吴建常的相处还不足三年。

然而,吴宓受嗣父的影响至深,晚年,吴宓还回忆1906年见到嗣父回乡省亲的情形:“父归来,行李辉煌,衣服丽都,雍容华贵、俊逸风流兼而有之,众皆钦羡,以为文明人显达者之标准、模范焉。”

有学者认为,吴宓性格中的浪漫来源于吴建常的影响。吴宓曾用崇拜的口吻写道:“仲旗公,貌相俊美,举止风流,学问渊博,文章尔雅。偶为对联、小词、灯谜,亦皆隽妙清新,受人称赞。兼习骑射,能中弹枪,举石锁,力巧兼施。故在乡里及本省久负盛名。”

吴建常从不责罚吴宓,指导他读书,介绍和邮寄新出书刊,甚至推荐《红楼梦》和《西厢记》等书给少年吴宓。在自费游学日本一年期间,他还把自己写作的《爱国行记》寄给吴宓,帮助他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吴建常从日本回国后,曾在家乡仿效上海蔡元培主持的女子学校,兴办过小型女子学堂,还举办赛马会,较量马匹和骑技,同时教会了吴宓骑马。在吴宓眼中,嗣父禀性豪放,极为仗义疏财,虽算不上豪富,但从不对吴宓谈及金钱之事,并热心赞助吴宓对穷困同学的资助;作为父辈,他也从未以读书求官发财、光宗耀祖的俗念要求过吴宓,尽管他本人颇热衷仕途。晚年,吴宓回忆说:“宓独与仲旗公亲,事无不告,理无不问。后来更深知且极佩仲旗公之学问、修养、道德、行谊,于是更亲。于是仲旗公既为宓之父,又为宓之师,兼为宓之友,且为宓之母。”

然而,由于从小受吴宓祖母的偏爱,吴建常又是一个风流浪荡、挥霍无度的纨绔子弟。祖母将家业交到吴建常手中,“数年中,以本性豪纵,喜阔绰,取用吾家商号之资本金过多,致商号数家先后倒闭,欠债亏累,且至涉讼”。而面对如此局面,吴建常却溜之大吉,让哥哥吴建寅(即吴宓生父)应付残局,自己带着剩余的家产,先到上海逍遥,后到日本游学。辛亥革命后,又花钱捐官,很快混迹于新政府之中。

对于嗣父的缺点,吴宓并非不了解,他也曾记录了其嗣父的不负责任:“父仲旗不但毫不重视自己之职务与责任,又不听从他人之批评与劝告,而且对经济银钱,毫无计划,有钱即浪用,且慨赐予其左右环绕奉承、陪伴游耍之人。又将公私款项之存于手中者,随意支用,不计将来如何归偿。更妄冀忽来意外之收入。”

1913年5月,吴建常与友人到清华游览,吴宓得知消息后,早早在校准备迎接。将近午饭时,吴宓“忽接电话,云:父乘坐小汽车来,将到海淀,汽车忽坏。今在海淀休息,即将改乘人力车到校,云云。父旋偕一友至。先进午膳,饭后,略一游览,即复乘人力车去。宓按:父喜阔绰,重排场,而往往弄巧成拙,求荣反辱,此在其全部做官之历史及结局为然。而即在小事,亦有此类者。夫在当时之北京,即达官贵人,乘汽车者亦绝少。外国公使及其夫人,出门恒乘马车。”

吴宓记载,1913年2月初,吴建常曾被袁世凯任命为凉州副都统,“而仲旗公惟图及时行乐,毫无西归之意。迟至民国三年五月,方才到任”。因久不到任、挥霍公款、玩忽职守以及目无上峰等原因,他到职后很快遭到拘押审查,历时近一年。这期间,吴建常要求在清华读书的吴宓为他多方求情、找关系、走门路,甚至告诉吴宓可以为此辍学,以便专门为他的事情奔走:“汝若因此废学,虽系万不得已,而父心滋戚。汝父因家国身世之感,悲愤填膺,所幸俯仰无愧,道力定坚,已了然于生死关头,故尚可自持。不然,似此横逆之遭,楚歌四面,其不狂且死者几希矣。”事实上,虽在拘禁期间,他却受到优待,生活相当舒适。

吴建常喜交游,出手阔绰,吴宓的同乡、民国元老于右任曾赋诗赞扬吴宓父子云:“泾阳吴老字仲旗,其子之名号陀曼。父为大侠子学者,我亡命时蒙疏饭。”

而嗣父的这种“大侠”性格,也影响了吴宓。吴建常在京期间,滥用公款,出手阔绰,吴宓对此极为欣赏,也仿效嗣父的“慷慨豪爽”,在清华求学时也大力资助同学,花销颇大。务实的生父吴建寅劝诫儿子在用钱上要节约,吴宓觉得生父小气庸俗,十分不满,致使父子间出现龃龉。

然而,即便如此,吴宓却终身欣赏、推崇与赞美吴建常。1929年,吴宓陷入对毛彦文的婚外恋时,在日记中写道:“宓之感情,恒必有所寄托。游美以前,倾注于父。父实爱我知我。”这儿的“父”,指其嗣父吴建常。

直到晚年,吴宓还赞美推崇嗣父,为其当年在官场上不善于营谋、“处处吃亏”而遗憾惋惜:“宓平生最崇拜父仲旗公,在宓少年时期尤甚。然久后回思,总觉父做事皆不合实际,处处吃亏,所深为惋惜痛愤者矣。”

吴建常更是风月场中的高手。吴宓记载,在京期间,吴仲旗与自己的上司、甘肃省都督赵惟熙的四个儿子“恒相聚,同游北里(注:唐朝长安城平康里位于城北,亦称”北里“,为妓院所在地。后世以北里泛指娼妓聚居地)。父为此中行家。故赵公甚不悦,每对人说:‘仲旗游荡无行,且把我的几个儿子都带坏了!’”

晚年,吴宓仍遗憾嗣父“未早以女子之心理及恋爱之技术教宓,致宓有多年的失误。盖仲旗公不但壮年在沪,涉及花柳场中,名妓争相求宠、致情,为人所艳羡。综其一生,概无时、无地(如在乡居丧、任女校校长),不受妇女尤其美而才者之欢迎”。

吴建常去世时,吴宓无法回乡奔丧。他用黄纸亲笔写了一份讣告,交给同在西南师院工作的学生刘兆吉,说:“你有《吴宓诗集》(吴宓自己的被别人久借未还),请把这讣告夹在家父相片处,留作纪念,也就表示哀悼了。”刘遵命照办。可惜“**********”刘被抄家,《吴宓诗集》被没收。10年后,刘千方百计将书找回,已被虫蛀,鼠咬,变成烂纸一堆,难以整理装订了,但刘仍然善为保存,睹物思人,作为怀念先生最可宝贵的纪念物。

有学者认为:“吴宓生命中浪漫主义的一面,与吴仲旗的人格和言传身教大有关系。吴宓自幼爱读言情小说,酷爱《红楼梦》,并且入乎其内,设想自己就是‘梦’中人物,常常深陷其境不能自拔。憧憬虚幻浪漫之爱,羡慕嗣父的风流时尚,致使文化上保守的吴宓后来在爱情和婚姻上持空虚浮泛的浪漫主义态度。吴宓为人严肃拘谨,偏偏由衷向往浪漫之爱,迷惑于美容饰、善交际的时髦女子,一次次被人利用,一生饱受理性与情感的剧烈冲突之苦。”

癖怪

1899年,时年6岁的吴宓发现自己有一个异于常人的爱好:喜欢骡子。吴家养有两匹骡子,“一红而牝,情柔顺;一青栗色而牡,性刚劲”。吴宓开始与家中的骡马戏狎,并注意其性动作。他甚至突发奇想,欲变身为骡。他在碾磨房中,扮作骡子,俯伏在地,让仆童拿来骡子驾车时用的鞍勒羁衔,给他披挂在身,将骡项圈(套包)挂在脖子上。骡项圈对幼小的吴宓来说太大了,他可以整个人从中间钻过去。吴宓也坦言:“幼时之男女性知识,全得之于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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