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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阿姨暴躁我“滚”的隔天,长发律师拷机发来短信:法院已立案,诉讼费也缴,五日内诉状副本会送达被告。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日。读了短信,我心中五内如焚,难以想象沈阿姨母女收到诉状时的愤慨与不解。以至光头郎日后找我录节目,我仍深陷情绪泥潭中难以自拔。舌头像百叶打结,一两分钟的视频录像搞了十几次。
三天后的夜晚,?闲话山海经?栏目播出题为“一盆洗脚水浇出的官司”的系列报道。片中郎记者追踪采访我,当然虚化了我的头像:
郎记者:……王先生,为了一盆洗脚水而打官司,可以说在法律界前所未闻。昨天,本栏目以简讯的形式报道了这场官司,想不到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响不小,褒贬皆有。能谈谈你执意要打这场官司的初衷吗?
我:主观上要改变人们随意乱倒污水的陋习,还江南天堂洁净的市容环境。
郎记者:为什么你的诉求很特别,就赔偿一元钱?
我:按传统老观念,老年人有种说法,女人用过的水是不登大堂之物。外室男人,沾染了不吉利,会一辈子“不发的”。所以,精神压力山大,一元钱只是象征性的精神赔偿金,更多的是希望借此达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这就是我的原始动力,希望得到更多的人认可和理解,包括被告。
郎记者:有没有考虑到官司会打输了?
我: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相信法律的公正。输了,服从判决,我会向被告赔礼道歉,包括经济赔偿。说穿了,不管法院怎么判,原告、被告都不会是赢家。从我内心讲,输赢无所谓。只要我的这一举动,能引起人们的关注,思考泼污水背后的深层次意义就好。
郎记者:你把问题拉开了扯大了?
我:摊开讲,改革开放已经十几年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可还有居民污水无处倒,每天还要拎马桶跨家门槛?难道不值得有关部门领导深思?(坦白讲,我完全是按光头郎的“剧本”默念的。接下去我私自加了句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被他删除,说“闯禁区”了。)
……
接着,郎记者来到席子街的现场采访,显然也是经过精心剪辑的“不同的声音”:
——浇了点洗脚水,要打官司有这个必要吗?依我说,赶鸭子上架,吃饱了饭没事干哪。
——我既赞同又不赞同打官司,倒污水的习惯是道德规范的范畴,官司打赢了就能根除某些陋习了?当然不是。但正是打了这场官司,或许会让高层的决策者听到群众的呼声。什么时候让老百姓免除拎马桶之累?
——可不是嘛,下塘沿河的人家可以把污水倒入河里,我们沿街的倒哪里?
——年年开“两会”都有代表呼吁,消灭苏城万只马桶,可就是雨过地皮湿,不了了之。
……
接着,?江南晚报?展开了题为?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抽水马桶离我们还多远??的大讨论,党媒?苏城日报?也以简讯形式作了报道……一切都在预期中,长发律师也替我办理了撤诉。此后几天风平浪静,所有媒体均不再提及此事。事态发展已越过了“中签”,进入“下签”?
光头郎约我喝咖啡,我起先不肯,一则心情忐忑不安;二则咖啡入口,又会触景生情,想起陈少卿心不爽。见了面,他一脸不爽。
“总编审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昨天把我叫到办公室。他笑容满面,请我坐下。我却如坐针毡,冷汗袭背。我们这位老大与众不同,挨了上头‘熏鱼’会笑脸相迎。相反,工作出色受到上级领导表扬,会板板六十四竖起脸。私下里大伙儿有句顺口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大嘻哈哈’。他说,台务会议上,台长发话了,够了,一盆洗脚水早就晒干了。话里有音,再折腾下去矛头指向谁了?‘犯上’的帽子谁也不敢戴……”他打住话,职业的谨慎习惯使然,“王老弟,我尽力了,已经动用了一切的人脉资源。是不是一出悲剧,下结论为时尚早,但也该谢幕了。如果是多幕剧的话,出现第二幕那是奇迹了。”
我却“缴械投降”悲观了,不信会有奇迹产生。正好娘舅介绍我一个临时差事,帮一家地产商筹建物业公司。地处偏僻的郊区,吃住都在那里。我便顺水推舟,“逃之夭夭”,远离是非尘土的纷扰。我又放肆酒瘾,白天拼命工作,晚上“举杯邀明月”,让自己昏昏沉沉忘记一切。可事实告诉我,我这是“阿Q”精神,酒杯里酒气冉冉升腾,弥雾中六妹走来,一脸的嘲笑冷泼……不不,应是招娣吧,款款而来蹙眉垂眸……是招娣,我答应过光头郎,会帮忙解决她家的问题。从何入手?不见得像个傻小子般唐突上门,说本人愿意资助扔掉马桶?不要说沈阿姨的火爆脾气,就是招娣也不会给我好脸色。要知道,接触几次,她始终没跟我说上一句话。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