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新奇事物只是忘却。”——所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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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对于羸弱而躁动的春,我更喜欢厚重而沉着的秋,它的色彩更加饱满,姿态更加端庄,虽少了冬天那清高孤节的范儿,却明显比浓墨重彩的炎炎酷夏多了些修养与文化。秋月当歌,不知那歌声里是赞赏怜惜还是落寞,可惜今人不见古时月,我又何必为赋新词强说愁。只是今年的秋姗姗来迟,临近九月末的天气依然闷热难当,这一季是鸟类的天国,昆虫的地狱,只有蟑螂判的是无期徒刑。
我整日价东游西逛,摩西的神秘失踪并没有引起我太多的重视,他不过是一只和我没有共同语言的公鸡,我时常在想起他时这样打发自己。最近我去了默吧几趟,那里还是老样子,Dark先生的炸薯条不再能勾起我的食欲,甚至在他最后一次端过来的时候我竟挑剔地噤起了鼻子,连闻都没有闻一下就扭头走掉了,Dark先生先是一愣,转而嘿嘿一笑,放弃试图再向我展示他的厨艺,忙别的去了。其实我知道自己的病根儿在哪,我百无聊赖,忽然不知道自己干什么才好,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仿佛整日无非挂个空皮囊醒来,再装满了去睡,不知道是谁夺走了我的思想与记忆,我脑袋里空空如也,也便渐渐地索性什么也不想了。
古琴先生还在忙他自己的事情,他不再用大块的时间来写作,而是三天两头地往外跑,我趴在梧桐树下的藤椅上,梧桐树的果子已经发黄,泛出垂死挣扎前的土灰色。这个下午他都在整理行囊,他又要出门了?我来来回回地转着眼珠子看他,其实他也没什么好看,白了一点而已,但依然麦芽一般地透着金黄。“突突突——”一阵汽车的马达声传过来,我才意识到自己睡着了,我勉强睁开眼睛看到我的古琴先生微笑地站在面前。“马路,我们该走了,我说过要去找沙之的,你跟我一起走。”“喵呜。”我不去,我不想去,我讨厌那个大黑家伙,它让我差点死在沙漠里,沙漠呀,多可怕的地方啊,我可不去,哪也不去。“走吧。”他说完转身,好象我一定会跟上去似的,我没理他。“马路?”古琴先生到了院门口又回头,“来呀,你不想去找你的主人吗?乖乖听话,跟我走。”我的主人?是的,也许我想去吧,可是谁又知道呢,她回不回来对我来讲也不是很重要么,我现在不也很好?我想着把头扭过一边。他一皱眉,不再说话,折回来抱了我就走,我使劲蹭了一下,他已几步到了车前,开门把我扔了进去。喂!你这是绑架啊,我可是自由公民,我拼命嚷起来,并扬起爪子试图威胁他。“老实点,我知道你能听懂我的话,我也知道你不喜欢这辆车,等我们找到沙之我就把它卖了,换辆新的。”他不以为然地说。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我用力在皮座椅上抓了一爪子,三道泛白的刮痕出现了。他看了我一眼,停了车子,转过脸直视着我不说话。我有点瑟缩,但依然抗议着:“喵呜喵呜喵呜——”我要下车,我要下车。
“你帮我看他几天吧,他不跟我走,我尽量早点回来。”古琴先生把车子停在默吧门前,对迎出来的Dark先生说。“嗯,去吧,若是没消息的话就别逗留,这个,你放心。”Dark先生接过了我,嘱咐道。“嗯,好。”他不再多说,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上车走了。
2、
我在默吧住下来,但白天多数时候还是回梧桐树下睡觉,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树,有时我会想起那栋居民楼前的老槐树,但也无非想想,仿佛那些都是太遥远的事情了。我每天仰头看着枯萎沿巨大的叶片边缘侵袭到干缩了的叶茎,最终在纤细的枝条上轻声断裂,盘旋着自半空落在地上,一片两片,风过便舞动,无风便沉默,他们一定也在茫然着自己最终的归宿吧,虽说落叶归根,但又有几片叶子能幸运地重回母体,更多的则在漂泊的行程里沦落他处,何其无奈。
有时我在这轻微的断裂声中惊醒,倏地出了一身冷汗,便浑身不自在起来。我如今象个一贫如洗的穷光蛋,没有值得珍藏的财富也没有可以牵肠挂肚的情感,甚至连梦都不再做一个,我总感觉自己象个被抢劫者,仿佛失去了很多宝贵的东西,却一件也记不起来,有时我会努力回忆,但回忆早已被洗劫一空。而我还能记起的那些人和那些朋友,那曾经对我来说无比珍贵的情感也已经淡得可有可无,如今我想见的只有哎呀,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就是想见她。
哎呀没有出现,却出现了另外一个人,她叼着根粉红色的烟卷儿出现在傍晚的默吧,头发变成了深深的夹杂着绿色的灰,指甲银光闪闪。“他确实出门了,刚走两天。”Dark先生陪着笑脸解释。咪咪小姐莞尔一笑:“哦,真不巧,他说去哪了吗?什么时候回来?你可是他最好的朋友,应该知道的吧。”咪咪小姐没有给对方搪塞的余地,很干脆地问。“这个,好象是说去青岛,也许还有别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嘛,还真没跟我说,你没给他打电话?”Dark先生很尴尬,明显没有对付女孩子的经验,虽还没有脸红却已开始撮手了。“哦,不知道没关系了,我再来吧。不过——”她扯了一下嘴角,瞄着Dark先生似笑非笑地说,“你也知道他不开手机的,何必明知故问。”说完转身要走。Dark先生急忙挽留:“不坐下歇会儿,我代小马招待你好了,呵呵。”“那多谢了,不过下次吧。”说完还是走了。我看她脚上穿着一双麂皮软底长筒靴,靴帮有些灰尘和划痕,似乎走了很多路。
我在后面跟着她,她走出默吧掏出打火机,犹豫着点上烟,长出了一口气,又向古琴先生家的方向走去。这次她走得很慢,好象知道再回去也没有结果,索性不抱希望。到了院门前她停住,呆呆地看着紧闭的大门,良久,抬手摸了摸门上那把巨大的铜锁,低着头叹了口气,终于还是离开了。我站在墙头看她孤单的背影,心里忽然有些不舍,轻叫了一声。她猛地回过头看到我,先是一愣,转而很甜蜜地笑了,向我挥了挥手,消失在胡同转角处。其实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弯弯的两只眼睛,嘴的弧线也很美。
3、
天黑下来,巷子里亮起几盏灯,遥相辉映着,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才被另一盏灯扯到相反方向去,今晚我不想独自游荡,决定回默吧打发时间。客人不是很多,我在屋顶卧下来,俯视这个四方院落,音乐声音很小,若有若无地飘进耳朵,仅有的四桌客人各自占据院子的一角,对彼此毫无兴趣。我努力寻找可以让我提起精神的对象,最终一无所获,只好把目光落到闲在一边的Dark先生身上。
Dark先生今晚穿了一件宽松的棉线套头衫,肥大的领子开到心窝处,袖口都是磨开的线头和破洞,也或许买来时就是那个样子,他把头发剪得很短,利落地贴着头皮,此刻他正低着头背对着我发呆,一只手不自主地抓着另一条胳膊。这是一个多么无聊的夜晚,死气沉沉的天空不见一颗星星,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来自人类的温度了,于是站起身跳下屋檐。我在几个折返跳之后来到Dark先生身边,他看到我很开心,便弯腰把我抱起来放在腿上,一只手托着我的下巴,另一只手抚摩我的背毛,嘴里轻声说:“马路,小家伙,你真好看。”我很享受地趴下来,他并拢双腿以便让我趴得更舒服点,我抬起头很友好地对他叫了一声,他笑了。瞧,这就是猫与人的距离,有时候他们需要互相温暖,有时候彼此视而不见。
我本想就这样安静地趴一会儿,可惜两分钟不到,一个客人喊了一声:“嘿,老板,再来瓶啤酒。”Dark先生只好不舍地站起身进屋去了。这个客人我很熟悉,他经常来默吧喝酒,喝的不多,只是从来都是一个人,Dark先生从屋里出来拿着一瓶青岛,开了盖子递过去,那人接了酒随口说了声谢谢便又低头写字去了。对,他总是在写字,每次他来都带着一个黑皮本子,边喝酒边写一些东西在本子上,有时候是诗,更多的时候只是些片段的句子。这个人脸色始终很苍白,但面目异常清秀,不象Dark先生和古琴先生那种高大挺拔的北方男孩,虽不算很瘦小,却始终给人一种单薄而脆弱的感觉。他从不在周末的时候光顾这里,可能因为周末这里比较嘈杂,自从我到默吧开始,几乎每周都能见到他一两次,天冷的时候他就坐在吧台前面,围着一条现今已难得一见的毛线围脖,不说话,也从不与人搭话。因为这个人实在太安静,虽然是默吧的常客之一,却始终没有引起我的注意,现在天气刚刚转凉,他又把那条浅灰色的围巾戴上了,而很多人白天还在穿半袖衫呢。其实院子里的灯并不亮,勉强够看得见本子上的字,Dark先生曾建议他到屋里去都被他婉拒了,后来Dark先生把他惯坐的那个位置的灯换了一个更亮的灯泡,他便再不挪地儿了。
这个城市总是有一些孤独的人,白天淹没在人群中很难被发现,一到夜晚便都昭显出来,他们的姿态与表情异于他人,而其中沉默的大多数是内心最丰富而充实的一群,因为他们更爱思考,也有更多的时间思考,所以,他们享受着独处而平静的生活,虽孤独却并不感到寂寞。